一天,西奥多·罗斯福总统边吃早点边读着厄普顿·辛克莱的《屠场》小说。当读到芝加哥肉类加工厂将病死的猪牛加工成肉食品,将毒死的老鼠加工成香肠这一段时,突然跳起来,大叫一声,把口中尚未嚼完的食物吐出来,又把盘中剩下的一截香肠用力抛出窗外。自此,老罗斯福拉开了整治食品行业的序幕。这是许多描写美国“扒粪运动”文章中,最常提及的桥段。
  19世纪末20世纪初,“百来个经济巨头控制了美国的经济命脉,奉行所谓‘只要我能发财,让公众利益见鬼去吧’的经营哲学,引起了社会公众舆论的强烈不满和抨击”。从1903年至1912年10年,美国媒体共发表2000多篇揭露腐败丑闻的文章,史称“扒粪运动”。
  《城市的耻辱》所辑8篇文章皆出自“扒粪运动”代表人物林肯·斯蒂芬斯之手。这场“扒粪运动”,终“促使社会猛醒,人们开始与各种丑恶现象作斗争”。有媒体评价,“扒粪运动”掀开了美国的进步时代。

不同的腐败和共同的权钱交易
  南北内战后,美国经济迅速发展,但社会道德观念远未赶上社会前进的脚步,人们对金钱的追逐到了疯狂的地步,腐败几乎是那个时代各个城市的共同症候。“1905年美国的《文摘杂志》曾刊载了一张法国印制的美国地图,标明在45个州中只有6个是没有腐化的。”
  斯蒂芬斯“选择的典型城市在某个方面或某些方面都是最具有特点的”。圣路易斯、明尼阿波利斯、匹兹堡和费城这4座城市腐败透顶,但腐败表现形式又不尽相同。圣路易斯主要表现在金融层面,当地银行保险箱业务充当了特许权交易腐败的保护伞;明尼阿波利斯的警察什么特许权都敢贩卖,连妓女也被迫订购指定报刊书籍,每年还得以罚金形式向市里上缴35000美元;匹兹堡的腐败主要表现在弥漫于政府和社会各个层面五颜六色的圈子文化,圈子将原本当各行其责的政策按权力范围分解,并变成相互交换、和气生财的筹码;费城的腐败更像是公民的普遍堕落,有人为了5美元蝇头小利可以毫无羞耻感地将选票卖掉。更为滑稽的是,“一些通过贿赂拿到特许经营权的商人非但未受打击,反倒被宣传成年轻人应该学习的榜样。”
  为什么会如此腐败?就在斯蒂芬斯启程调查前,曾有人指点迷津,称美国各地的爱尔兰裔移民,信仰天主教的爱尔兰裔移民,是恶政的罪魁祸首。然而,在斯蒂芬斯挑选的这六座城市中,圣路易斯是个德国裔移民城市;明尼阿波利斯是斯堪的纳维亚裔移民城市,英格兰裔移民是城市领导者;匹兹堡是苏格兰长老会教友的城市;费城算得上有最纯的美国人群落,但在斯蒂芬斯看来其腐败程度丝毫不亚于其他城市;六城中治理相对较好的芝加哥和纽约,反倒都是多民族混居的,在治理方面却“堪称典范”。调查结论否定了腐败的种族论、文化论、地域论,所有调查结论指向趋同,即越是腐败的城市,其权力架构越是塌陷得厉害,且无一例外均可追溯到当地上层主要人物。
  值得指出的是,在制度设计中,原本应成为相互牵制相互监督的“朝野”两党,在这些腐败城市中反倒心照不宣,和气分肥。无论哪个党派上台,都是忙着圈地划定势力范围,至而各自谋取利益。腐败的背后,是铁路、照明、自来水供应等公共资源的大量流失。
“腐败有益论”与“零容忍”
  如果今天有人敢于公开买卖选票,敢于唆使选民转着圈投票,或者变换地点改头换面再投票,那肯定会成为美国的重磅新闻,而报道者则或可成为普利策奖的有力竞争者。然而在一个多世纪前的费城,这一切司空见惯。像费城市民这样随波逐流,甚至甘当腐败分子“马前卒”的居民比比皆是,更多民众甚至在各自的“小腐败”天地里怡然自得。
  对腐败现象漠视几乎成了各个阶层的通病。利益损失最大的民众反倒不以为然,既因贪图“小腐败”所带来的微薄利益,更因为感觉人微言轻,蚍蜉难撼大树,所以对腐败现象要么见怪不怪,要么视而不见,要么削尖脑壳致力成为腐败阵营中的一员。而作为特许权“潜规则”赢家的政界、警界、司法界在违规成本接近于零的时代,更不会跟自身利益过不去。当腐败缺乏强大的反制力量,腐败分子宁愿让来历不明的钞票发霉,也不会因为幡然醒悟或者不好意思而改邪归正。
  难道所有民众全都对腐败现象麻木不仁吗?事实上并非如此。然而,少数敢于质疑反对腐败的“离经叛道者”常常会招致腐败阵营的弹压或者百般刁难。在圣路易斯,曾有“一些报纸表示抗议,公正的市民感到恐慌,精明的人发出警告,但他们谁也不敢有效抵抗。腐败分子的后面是有钱人和有社会地位的人”。在费城,一些人就曾反映“警察殴打一些试图履行义务的选民或忠于职守的选举官员”。
  更令人惊讶的是,对这些腐败现象,居然还有一些理论支撑。古典自由主义认为,政府不应过多干涉市场,这实际上变成了抗拒监管,客观上削弱了被制度预防管制的能效。而在当年盛行的社会达尔文主义观点看来,这一切是自然选择,适者生存的结果。多么冠冕堂皇的借口!似乎一切腐败现象均是自然演化的结果,存在先天合理性。
  这些观点与前几年我们曾有所听闻的“腐败有益论”多么相似!这种论点最易迷惑之处在于,腐败可跨越那些不合时宜的制度障碍,实现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可我们仔细看下斯蒂芬斯笔下的那些腐败案例就不难明白,绝大多数腐败行为所跨越的障碍,原本就是腐败分子设置的特许权和特权,其目的就是为了为自己谋利。
  从社会分配层面看,社会经济的表面发展难掩深层次的不公平。特许权和特权现象的泛滥,大大加剧了社会财富分配不公。“1900年,全国人口中约60%至88%都是穷人和赤贫者。1896至1910年间,最富的1%人口掌握的国民财富从8%增长到15%。”当财富快速向少数特权阶层集中,意味社会公平受到极大挑战。这些数据显然是对“腐败有益论”歪理邪说的有力回击。
泛滥的腐败现象并非不可战胜
  “扒粪”报道没有被挖空心思找漏洞的既得利益集团打倒,与其过硬的新闻业务素质和对新闻的信仰密不可分。斯蒂芬斯总是在掌握充分资料和证据后才下笔,厚积薄发,年出稿仅4篇。正因细致和扎实调查掌握了第一手资料,所以他丝毫无惧那些被他揭露利益集团关于对簿公堂的威胁。
  表面上看,“扒粪运动”是在引起罗斯福总统高度重视后才掀开了全社会反腐的热潮。无疑,罗斯福包括其继任者塔夫塔总统,在掀起反腐热潮方面均做出了巨大努力,这也是责任所系。但同时也应看到,“扒粪运动”唤醒了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越来越多的人不再认为腐败是理所当然且无法回避的现象。那些饱受舆论质疑的议员,在后来的选举中纷纷落马。
  斯蒂芬斯在调查中了解到,腐败分子并不像他们平时所宣扬的那样真就可以一手遮天。当他们得知自己被调查时,有的试图贿赂,有的如惊弓之鸟,有的摆出一副鱼死网破之势。然而,腐败毕竟是有违社会正常发展的负能量,虽不能肯定腐败现象一击就垮,但腐败现象经不起较真,尤其是制度的持续较真。
  斯蒂芬斯在调查中曾指出,“特权才是邪恶的根源;而特权商业是恶魔”,“特权来自于政府,从根本上说,是政府的权力过大不受监督造成了腐败。清除腐败,就要减小并监督政府的权力。”斯蒂芬斯这番话好耳熟。美国前总统布什在一次演讲中也说过:“人类千万年的历史,最为珍贵的不是令人炫目的科技,不是浩瀚的大师们的经典著作,而是实现了对统治者的驯服,实现了把他们关在笼子里的梦想。我现在就是站在笼子里向你们讲话。”
  为把权力关进笼子,“扒粪运动”时代的美国先后制订了“纯净食品和药物管理法、肉食检查法、反托拉斯法等,在妇女选举权、创制权、罢免权、选民直投的预选、减少任官人数、比例代表制、住房、教育、劳工、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等方面都作了重大改革”。一大批法律和制度相继出台,终于将权力牢牢系于“笼”中。
  由此及彼,真正令我们应当反思的或许是,在当年因腐败认同令许多人失去信心的美国,那些治腐良策何以能产生了那么大的效果并坚持到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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