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下午,区委社会治理办与区法院联合举办西安市雁塔区“无讼社(园)区”创建工作推进会暨示范点授牌仪式。
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区委社会治理办主任潘焕乔,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云峰,区委社会治理办常务副主任卫洁出席仪式,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尤骥主持仪式。各街道平安办主任、副主任、社区书记代表及区法院各部门负责人及干警代表参加仪式。
仪 式 上
李云峰院长在致辞中指出,“无讼社(园)区”创建工作是区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具体实践,是落实构建“四全四动”协同治理体系的有益探索,是切实发挥基层诉源治理“雁法”最大效能的重要举措,并对“无讼社(园)区”创建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坚持政治引领,提高站位
充分认识“无讼社(园)区”创建重大意义
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无讼社区”创建工作的全过程,充分领会新时代“枫桥经验”内涵,不断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好构建“四全四动”协同治理体系深入推进雁塔区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要求,助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格局
强化协作共享,真抓实干
全力打造“雁法”解纷品牌
要充分发挥好法院在多元解纷机制改革中的推动和保障作用,主动对接多元纠纷调解组织机构,为辖区群众提供一站式解纷服务,延伸基层治理的司法触角,以更多的“雁法”品牌带动社区治理取得新突破。
搭建融媒矩阵,加强宣传
促使“无讼”理念落地开花
要依托传统媒体及“两微一网”,加大“无讼社(园)区”创建工作宣传力度,积极总结推广创新举措和先进经验,全力打造可复制、能借鉴、易推广的“雁法经验”,让“无讼”理念落地开花,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取得新成效。
授牌仪式
与会领导共同为等驾坡街道司法小区社区、曲江街道华府名城社区、大雁塔街道经九南路社区、小寨路街道红专南路社区、长延堡街道星城映月社区、电子城街道二零五社区、杜城街道融创珑府社区、漳浒寨街道3511文创园授予“无讼社(园)区”创建示范点牌匾。
等驾坡街道平安办主任贺利平、长延堡街道星城映月社区书记唐甜、漳浒寨街道3511文创园负责人李晓刚、区法院西影路法庭庭长蒲婷婷分别作经验交流和表态发言。
潘焕乔书记在讲话中指出,“无讼”是我国的一种传统文化理念,所追求的不仅是矛盾纠纷的减少,更追求一种安定和谐、天下大同的理想愿景。将“无讼”理念与社区、乡村、园区等现代生产、生活单元相结合,以预防纠纷、化解诉争、共创和谐为主要内容进行“无讼社(园)区”创建工作,具有现实意义。就开展好“无讼社(园)区”创建工作,潘焕乔书记提出五点要求:
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
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大格局,以“四全四动”协同治理体系建设,推行“网格+”模式、深化“多网合一”工作为契机,联合各方入格力量,凝聚大合力,形成社会治理“大合唱”。

要注重源头预防
入格干警与网格员通力配合,通过开展巡回审判、法治讲座、专题宣传、法律咨询等活动,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充分发挥网格员人缘、地缘优势,对矛盾纠纷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争取实现网格内纠纷的少发、不发。
要着力宣传引导
深入群众生产生活第一线,多途径、多形式、多角度宣传“无讼社区”创建中的典型案例及取得成效,积极引导网格内群众选择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化解矛盾,引导群众形成互谅互让、和谐共赢的解纷理念。
要抓实纠纷化解
网格员、人民调解员要做好矛盾纠纷先行调处,法院入格干警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业务培训等方式,争取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要做好诉讼与非诉讼衔接、判后回访、释法明理、履行情况摸排、困难帮扶、信访化解工作,彻底实现案结事了,修复社会生态。
要坚持调查研究
深入研究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堵点,摸清情况、找准问题、提实对策。及时总结积累经验,强化示范带动作用。通过不断的调查与研究,校准工作方向,通过不断的提炼、固化、推广,形成“无讼社(园)区”创建的雁塔经验。
下一步,区法院将继续发挥司法审判在诉源治理中的职能作用,坚持“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治理目标,助力构建“四全四动”协同治理体系,以“项目化”引领“常态化”,以“常态化”促进“品牌化”,找准“小切口”,推动“大治理”,竭力在诉源治理上下真功、在法治保障上抓创新、在纠纷化解上求突破,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雁塔实践,打造市域社会治理“雁塔样板”贡献法院力量。
供稿 | 高新法庭
编辑 | 综合办公室
审核 | 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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