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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5新法案中对于申请人而言,对于新投资人而言,最有利的一条之一可以说是在无排期情况下,在I-526获批之前就可以同步递交I-485申请:同步递交,Concurrent Filling|EB-5新法解读
同步递交,Concurrent Filling,大家现在都习惯称呼为“双递”,我在此也跟着大家来一起这样称呼了。
不出意外,新法下的双递成为了EB-5促销的一杆利器。
它不但解决了留学生等毕业之后维持身份的担忧,同时可以降低潜在排期的风险。
因为,理论上讲,只要你递交I-485之后,就可以拿到工卡和AP卡的二合一卡,即Combo卡或称红卡,只要能够持续维持Combo卡身份,那么理论上讲即便发生排期,排期多久都与你无关,你可以持续在美国保持合法身份,可以工作、学习、生活甚至离境,与绿卡并无太大差异。

说是这么说,当所有都以这个由头进行促销之时,你可能会误读双递的作用,并导致两大滥用:
1. 把Combo卡当绿卡,在无法长期居住美国的情况下递交I-485申请;

2. 为了递交I-485申请,B签入境美国等90天后递交I-485申请申请;
今天,EB5Sir先来谈谈第一种情况。
我们知道,在提交485表时,是可以同时申请combo卡:提交I-131表和I-765表。
I-131是用于申请AP卡(Advance Parole),也就是回美证。AP卡是发给正在调整身份,还没有永居身份的外国人,允许处于调整身份状态的申请人可以入境美国。I-765是用于申请工作许可,也就是EAD工卡,若申请I-765,EAD下来后,在等待绿卡期间,持EAD就可以开始工作了。
AP卡和EAD如果一起签发,合一起也就是大家常听到的combo卡,去年开始移民局工作负荷较大,分开签发。最近看到的情况是,EAD卡大概3-4个月下来,AP卡最快3个多月,通常8个月多点。
在拿到AP卡之后就能离开美国,否则I-485申请作废。
但是,AP卡并非绿卡,不适宜长期离境使用。
首先,AP卡有效期短,1-2年,离境后,需要在AP卡到期前返美,否则I-485申请作废。
其次,持AP卡能否入境,完全取决于海关CBP官员的判断,有被审查的风险。
此外,不适宜长期离境。绿卡还有相对明确的规则,半年或一年内离境还是安全的,绿卡没收也有正常的申述程序,AP卡通常不建议长期离境。
因此,对于不能长期居住在美国的EB-5投资人,拿着Combo卡居住在美国是不方便的,特别是考虑到I-526还需要2/3年才能获批换绿卡,这几年还是挺煎熬的。
双递的优势,其实并不适合大多数投资人。
新法下的新投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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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5项目召集帖:EB-5同项目找人|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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