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谷歌联合创始人、世界排名第七的富豪布林(
Sergey Brin
)已申请与结婚四年的妻子离婚。据外媒透露,布林已递交了离婚文件,以结束与
30
多岁的律师和企业家妮可·沙纳汉(
Nicole Shanahan
)的婚姻,理由是“不可调和的分歧”。沙纳汉是
2015
年的某个时候开始见到布林。两人于
2018
11
7
日举行了低调的婚礼,目前育有一个女儿,但他们自
2021
12
15
日起分居。作为世界第六首富,目前布林净资产高达
930
亿美元。在这对明星夫妻分道扬镳时,他们的财产该如何分配呢?今天,周律师就带你了解一下,加州独特的婚姻法,会影响夫妻财产的分割。
        与美国大多数州都不同,加州对于婚姻财产采取的是“community property, 即“共有财产”的认定方式。(在美国,一共只有九个州采用共有财产制度,加州是其中之一。)
共有财产(Community Property)
在共有财产制度下,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取的财产为共有财产。离婚时,共有财产按50/50分配。这条法律的背后,是因为加州法理认为夫妻是一个共同体,婚姻内所有的劳动所得,是两个共同努力的结果,所以应该平均分。
举个例子,假设夫妻AB二人,婚姻存续期间A每年赚10万美元,B每年赚8万,那么这对这年增加了18万的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这18万收入减去共有的支出,余下的积蓄或资产应平均分配。在极端情况下,即使一方没有收入,夫妻的共有财产也是平等地属于夫妻双方。因此,在离婚时,财产必须由法院在夫妻双方之间平均分配。
单独财产(Separate Property
除去共同财产外,加州夫妻还可以拥有单独财产(Separate Property)。那么什么会被法院视为作单独财产呢?
1.婚前劳动所得,
2.分开后劳动所得,
3.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收到的礼物、遗产、遗赠,以及
4.完全由单独财产获取的利润
在这里,周律师想着重为大家讲解一下分开后的劳动所得。加州婚姻法强调的是“分开“(“separate”), 而非离婚(divorce)。那么法院如何确定分开的日期呢?
分居日期(date of separation
加州家庭法的法条里,“分居日期(date of separation)”指的是婚姻关系彻底破裂的日期,并需要满足两个条件:1)夫妻中的一方向另一方明确表述了要终结婚姻的意愿。2)此方之后的行为与他(她)终止婚姻的意愿相一致。在布林与沙纳汉的案子中,两人但自20211215日起分居。在法官看来,分居是终止婚姻的重要一步,如果双方在分居时一方表明了离婚的意愿,并且其此后行为没有反悔之意,那么分居日期便可以视为分开(separate)。
然而现实中,分开的界限并非那么容易确定。比如说,有一个案子,丈夫出差,在外州住了一年多,然后对妻子说“我要离婚,我们分开吧。”在此之后,双方为弥补婚姻做了一些努力,一起去度了个假或者去看了婚姻咨询师,但最终还是没有办法重归于好,只好向法院递交了离婚申请。然后,这对夫妻在分开的日期上就无法达成一致了。丈夫觉得应该是从他第一次对妻子说离婚时开始算。而妻子说,在那之后我们还好好度了个假,度假时也是以夫妻身份租房的,或者说还在看婚姻咨询师寻求复合,不应该算分开,那我们应该从度假后感情彻底破裂递交离婚起算啊。在现实中,这样的案例比比皆是,夫妻双方经常对分居日期持不同意见。在这种情况下,是有必要向律师请教,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同时也要提早收集好证据,这样会让律师的工作变得更加容易。
持股锁定期股票的分割
这时,有读者可能会问,如果夫妻分开时,共同财产里的股票还没解锁,那么双方离婚时,股票该如何分配呢?
在婚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获得的股票都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但是在现实中,股票经常是处于持股锁定期Lock-up Period)中,这意味着在一定年限内无法转让。比如,有的科技公司会要求员工工作一定年限后才可以获得一大笔股票奖励,在此之前,这些股票是不能转让的。这种情况下,夫妻婚姻存续期间,按比例应得的股票奖励属于共有财产;分开后,按比例应得的股票奖励,属于单独财产。
例如,AB结婚后,A与公司签署了一份劳务合同,合同规定在A工作满三年后,就可以拿到100股的股票。但在A工作满两年时,AB要离婚。这个时候,这个股票怎么算呢?股票还没有拿到手,是不是B就完全一分也拿不到呢?
答案并非如此。如果法院认为这些股票主要的意义是为了奖励A三年来在公司的贡献,那么,既然离婚时A已经工作了两年,时间过了2/3,那么就可以认为这些股票中的2/3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虽然目前还没有拿到手,但法院可以要求A在得到股票后按照市值的2/3B平均分配。
未雨绸缪
除此之外,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也应该注意如何管理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以避免在离婚时出现争议。例如,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可以签署婚前协议或婚姻财产协议,明确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界限以及分配规则。此外,夫妻在分开后也应该尽快将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以避免争议的加剧。
总之,夫妻离婚涉及的财产分割问题非常复杂,需要充分了解加州婚姻法的规定,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在处理涉及股票的离婚案件时,还可能需要Forensic CPA的协助,以确保权益得到保障。
--------欢迎转发,转载其他频道需注明作者和出处--------
Joanne Zhou 周媛 
创始人/合伙人,认证家事法专家 

周媛(Joanne Zhou)是周氏法律集团的创始人和合伙人,也是认证家事法专家。她在过去10年代理过超过1500个家事法案件。作为加州著名离婚律师,她的专访和法律评论在腾讯新闻和洛杉矶华人资讯等众多主流媒体上累计阅读量超过5000万次。  

周媛精通中英双语,擅长处理复杂、高资产和跨国离婚案件。她成功地为来自20个国家的上千名美国第一代移民和少数族裔客户的合法权益辩护,在法庭上极大地帮助他们获得话语权,并为促进美国法律行业的多元化和包容性做出了积极贡献。

编纂人员Leo Yuxuan Liu (微信号:Leoliuesq)
Leo Liu(刘宇煊)是睿盟律师事务所(硅谷)的公司法律师,数家初创公司联合创始人。刘先生的工作重点是初创公司法、风险投资、兼并和收购,基金成立,以及移民业务。刘先生也是一名美国注册信息隐私法专家(CIPP/US)。刘先生为公司提供有关结构、技术许可和公司治理等问题的咨询,并代表风险投资公司、天使投资人和私募股权集团进行投资。刘先生是湾区华人律师协会(CALOBA)的执行委员,该组织致力于促进中美两国法律专业人士的相互了解和对话,提升华人群体的法律意识和认知。个人网页: https://www.rimonlaw.com/team/leo-yuxuan-liu/

编纂人员 David Hu
David Hu (胡杨)是Santa Clara University Law1L学生。David本科毕业于Wesleyan University (CT),双修历史和政治哲学。在就读SCU Law之前,David曾在英诺森公司(Inossem Inc.) 担任SAP咨询顾问。
继续阅读
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