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华人不冷漠的人
请出来帮忙
事件
3月30日,周三,下午1时左右,
住在7大道53街的70岁华人老太太林梅芳,从自已家里出发到家附近的药房取药。
当她走到7大道夹8大道的53街道的737~754的位置时,突然有一名男子从后面冲过来,持刀刺了她一刀,然后调头就跑。
据林老太太自已亲口所说,当时林老太太虽然穿着较厚的外套,伤口不深,但仍然感到疼痛。
她捂住伤口,回身望去,这名行凶的男子往7大道方向跑走,在跑出一段距离后还停下来回头看了她一眼。
老太太说当时她戴着眼镜,所以很清醒地看见,这是一名肤色偏白的年轻男子,那种肤色象是西语裔或是白人的白。
由于离家不远,老太太人也很清醒,但老太太语言不通,所以随后捂着伤口回到家中,向邻居呼救。
当时楼上的一位租客郑先生下来查看,发现虽然伤口流出的鲜血不多,但穿刺伤会内出血,引发严重内伤,于是带她到附近的一家诊所就医。
随后在诊所人员的帮助下报警,受害者则被送往信义会医疗中心(Lutheran Medical Center)抢救,医生检查后发现右肾脏被刺穿,万幸的是经过抢救,老太太得以平安。
林老太太出院后一直发烧,但所幸人还始终清醒,也能交谈。
郑先生全程陪同老太太就医,并与警方及受害人家属通话,
老太太再三形容嫌犯是一名肤色偏白的外族裔男子,不确定是白人或西语裔,身高5呎6吋,当时使用的是一把像寿司刀的利刃。

后续
在案发后,有多名72分局的警员到场,同时林老太太的家人也和社区热心人士一起到了犯罪现场,寻求查看周边的监控。
根据初步调查,嫌犯在动手前与受害者并未有任何交流,可能以仇恨犯罪方向进行调查,因此反仇恨组也介入了。
目前737~739的监控,
房东(外族裔)要求监控必须由警察来查看,并只能交给警方处理。

受害人家属几次要求查看都不被允许,要求要与警察一起来查看,
受害人家属曾经用Email与电话留言给处理此案的警探,但此警探没有回应。
733及附近的监控,我们上门查问后发现,警方也曾进去查看过,然而,很不幸这个监控已经坏掉很久了。
742的监控只拍到林老太太路过的画面,而且镜头清晰度也很差。
亚裔?
不久,受害人家属及记者收到警方的消息,认为这个行凶的罪犯应该是一名亚裔,甚至可能是一名华人。
林老太太当时就不淡定了。

她一再强调,当时她戴着眼镜,人也很清醒,很清楚地看到这是个肤色很白的外族裔,而不是华人。

据了解,因为罪犯被警方认为是一名亚裔,案件已经不再列为仇恨犯罪。

我们询问的结果也证实了这个消息。
为此,受害人家属希望能够查看监控录像来再次确认。

按道理来说,受害人家属有理由也应该有权利查看这个监控录像,以配合警方来确认与指证罪犯。
但目前为止,警方可能因为流程,还没有给受害人家属查看录像。
目前,我们还没有找到更清晰有力的视频。

所以呼吁并希望在这附近的民众能够一起努力,想办法找到。
所以,对于这起案件,
我们呼吁住在7大道夹8大道的53街737~754附近的民众,查看你们家的监控
——3月30日,1点左右,
如果查看到任何录像有关这起案件,请尽快与以下方式联络。
拨打纽约警察局的止罪热线1-800-577-TIPS(8477),
或登录警方推特@NYPDTips,
或上犯罪阻止者网站WWW.NYPDCRIMESTOPPERS.COM提交线索。
或者也可以联系美国纽约华人联合会,
地址在5803 二楼,电话:646-5772010
犯罪与沉默
对于这个案件,我的态度非常明确,

犯罪就是犯罪,无论是什么种族的,无论是不是华人,
犯罪的都是罪犯,都应该绳之以法。
警方也应该就此案为由,加强在8大道地区的巡逻。

特别是,
加强对现在游荡在8大道社区的各种游民——特别是精神健康有问题的游民的管控。

我相信8大道社区的民众都知道,现在我们的社区,我们的街道上,是存在着这样的隐患。

那些精神健康有问题的游民,长期偷窃的惯犯,只要生活在8大道社区都时常见到,并时不时见到这样那样的事情发生。
我们呼吁民众在这个月的12号(4月12日)晚上7:30,大家一起来参加本月的72分局警民会议。
并且在会上积极发言,即使不懂英文,会议也有翻译。

如果华人不参加,不发言,警方也就不可能重视,
毕竟警力资源是有限的,
哪个社区哪个族群更会发声,警方自然就更多地向他们倾斜,哪个社区哪个族群更沉默,在分配警力资源上就更吃亏。
华人社区长期以来,很多华人总是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
但这种心态在现今的纽约,在现在的治安下,已经越来越成为客观上伤害华人的重要原因了。

今天你的冷漠,导致罪犯不能被绳之以法,

明天这些罪犯的受害者,可能就是你!
我们天天在说:
社区是大家的,社区好大家也好,社区不安全了,大家也都不安全。

不要沉默,要参与!
要互助自救,不要冷漠!

法律
顺便说一下,
纽约州其实对这些
精神健康有问题的游民
是有一个法律的。

肯德拉法(Kendra's Law)
这个法律是受害人Kendra Webdale的名字命名。
【1999年1月,Kendra 被一名不肯接受治疗的精神分裂患者推下地铁站台而死。其后受害人家人推动订立了这个法律,这个法律1999年11月生效】
纽约州的这项法律允许法官下令有住院史、拒绝接受治疗和状况严重恶化的精神病患者必须接受门诊治疗,以此作为可以继续在社区生活的条件。
不遵守的话,可能导致长达 72 小时的监管。
纽约现在的问题是,警方被约束了手脚。

肯德拉法(Kendra's Law)这样的法律被束之高阁,而象“免保释金释放”的这样的恶法,则大行其道。
这种情况下,警方前脚抓了人,后脚就被放了出来。

这严重地打击了警方的积极性。
所以,象8大道现在的那些游民,警方基本上只能事后调查,而不能事前管控。

而如何解决这个问题,还是要回到立法的层面上。

我们需要社区的民众积极投票,把那些投票支持恶法的政客投下台,把认同安全,支持警察的候选人推上去。
这是一个需要时间与精力,需要智慧与认知的过程。

我希望每个读者,都能成为传播智慧与认知的火种,
——传给其它的人,让更多的人知道要如何才能更好地在美国生活,如何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利益。

我是凌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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