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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活按语

真是细思极恐!
【加拿大乐活网lahoo.ca 周瑜综述】
加拿大是个很重视“私隐”的国家,基本上,这保护了每个人的“私事”不用被打扰的自由。但是,如果犯过刑事罪的人,去找工作,雇主没有权利去知道他犯过罪的“私隐”吗?


如果你找家庭医生,会不会担心你的家庭医生有可能曾犯过刑事罪?
你会不会因为尊重私隐,而觉得“我不介意我的家庭医生犯过罪,只要我不知道就行”?


美加医生常迁徒

曾在美国华盛顿州贝灵汉市的家庭医生麦卡勒姆(Gary McCallum)
在办公室强奸一怀孕病人。
在加州圣地牙哥的儿童肾脏专家拉米尔(Jacques Lemire)
因拥有男孩的性照片,
遭法官判他15个月监禁。
麦卡勒姆(Gary McCallum)
曾在夏威夷行医的华裔医生杨嘉俊(Ka-Chun Yeung,译音)因
开出违法禁药给病患,而入狱10个半月。

看似与加拿大无关,但问题是,这些有犯罪纪录的医生都是加拿大学成毕业,去美国执业,因犯罪被美国医学会处分后,
回到加国“又是一条好汉“,换个地方继续执业,加拿大本来就缺医生,当然欢迎。

然而,因为前面提到的“私隐”精神,就算你在加拿大医学会网站上查询这些医生的纪录,却根本找不到他们曾经在美国的犯罪史。


这是因为一些监管机构按照
《私隐法》,不能向公众公开这些讯息。


据加拿大卫生信息中心(Canadian Institute for Health Information)的估算,每年平均约有368名加拿大医生在加美之间迁徙。


本来加美两国共有64个监管机构,监督约100万名医生,他们的共同使命就是保护公众,但问题是,每个机构都有各自的政策,
不管你在加美哪一边犯事,很有可能就因“私隐法”,最后限制了它们保护公众的作为。
根据《星报》调查显示,加拿大的医疗监督机构,对绝大多数跨境医生的纪律处分历史都是保密的。该报花了一年半,调查数千页加美跨境医生的纪律处分纪录,发现在159个有违规纪录的医生中,将近一半又发生过第二次违规行为,但
90%的违规医生的档案纪录都没有被公开。
图片来自网络
隐私法总是个坎


换言之,一个在美国犯过事的医生,一旦回到加拿大,有50%的机会会再犯事,但九成犯过事的医生,你永远不会知道他曾经犯过事。


这159名医生中,35%涉及医疗疏忽或无能,26%涉及处方不当而受纪律处分,16%涉及不当性行为,23%则有药物滥用或精神健康问题。有34人被美国裁定犯罪,但其中有13人却又继续在加拿大获得医疗执照得以执业。
图片来自网络
《星报》提出了一个建议:
设立一个国家登记处。

安省内外科医师会的注册主任弗克纳(Dan Faulkner)说:“作为一个民众,我很乐意看到全国性的机构,所有医生讯息大公开,但每个省的法律不同,要有很谨慎的决定与步骤。”


但问题依然没有解决。


首先,一个在美国犯过事的医生,来到国家登记处登记了,如果他不想填进美国的犯罪纪录,你能强制吗?


其次,就算他登记了,也让下一个雇主掌握了他(在美国)的犯罪纪录,你会向病患主动公布吗?


第三,你可以不主动公布,那么如果病患主动来问,你又愿意突破私隐法,告诉病患“你的医生在美国曾经有犯罪纪录”吗?

编辑:周瑜
责任编辑:芮静
平台:温哥华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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