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继续打好“组合拳”,不断规范监狱管理、有效规制警权,别再上演触目惊心的“监狱风云”。
电信诈骗,骗财骗色,类似的案例多有所闻。黑龙江的一名女子,却因为与监狱内的服刑犯“网聊”被骗数百万,显然不是一句“太奇葩”能解释。
据澎湃新闻报道,该女子曾四处举债,数十次向在牡丹江监狱狱中服刑的“男友”张某汇款340余万元,用于疏通关系为张某“减刑”。实际上,汇给张某的钱,最终都被对方用来买了“黑彩”。监狱相关负责人承认:张某服刑期间对外实施诈骗,“说明我们监狱在管理上存在漏洞”,目前已有多名狱警被处理。详情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
张某对王彩娥(化名)实施诈骗时,被关押在牡丹江监狱。澎湃新闻记者 陈雷柱 图
读罢这则新闻,相信很多人脑海中都会写上几个大大的问号:
监狱是关押犯人、严格限制人身自由的封闭场所,根据《监狱法》《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管教工作细则》等相关法规,犯人被禁止电话通信,怎么还能用手机通话,上网聊天?犯人在监狱只能购买指定物品,怎么还能买到“黑彩”,而且投注数目如此惊人?犯人不能自己接受外来物品、钱款,别人汇来的这一笔笔巨款,怎么还能收取自如?
事实证明,对于这些看似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只要有了“神助攻”的狱警队友,根本就不是什么事儿。在狱警的暗中相助下,张某“与监狱的其他犯人有些不一样,不去一线参加劳动,而是被安排在车间门口守大门”,监狱管理的相关法规,在张某身上统统失效。这也为张某在服刑期间屡屡实施诈骗,提供了便利条件。
监狱系统的管理漏洞,并非第一次被曝光。之前的健力宝原董事长张海违法减刑案,检察机关追责共立案24人,司法行政、监狱系统、看守所系统为之徇私舞弊、大开绿灯的竟有14人之多。在其他一些监狱出事案例中,也不乏警权失范、管理失控的“草蛇灰线”。
为什么作为监狱管理者的狱警,竟会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有钱能使鬼推磨,无疑是驱动他们突破法规、为虎作伥的动力。本案中,就有多名狱警收了张某的“跑腿费”。
王彩娥(化名)与牡丹江监狱在案发后就补偿一事签订的协议。澎湃新闻记者 陈雷柱 图
《监狱法》有明确规定,监狱的人民警察“应当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忠于职守,秉公执法,严守纪律,清正廉洁”,不得有“索要、收受、侵占罪犯及其亲属的财物”“违反规定,私自为罪犯传递信件或者物品”等9种行为,更规定“人民检察院对监狱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依法实行监督”。这些规制警权的手段,都是杜绝监狱乱象的重要防线。
但令人遗憾的是,现实中,对监狱警权的规制,并不能悉数到位,甚至是“名存实亡”。翻看有关报道,张某对外实施第一轮诈骗后,一直被隔离审查,但吊诡之处在于,单独关押在禁闭室内,他还能通过手机再次对外实施诈骗,从受害人身上又骗取数十万财物。更不可思议的是,张某再次作案之时,恰逢媒体曝光黑龙江讷河监狱犯人骗财骗色,该省监狱系统正展开大检查、大整治之际。
近年来,从“洗澡死”、“噩梦死”、“洗脸死”等离奇死亡,到重刑犯从容越狱、服刑人员吸毒、伪造假资料假释、花钱赎身等乱象迭出,再到健力宝原董事长张海违法减刑、讷河监狱犯人情色诈骗等丑闻,都真切地警示我们,即便是号称有最严格监管措施的封闭场所,也有可能沦为“法外之地”。
倘若管理制度形同虚设,警权无法得到有效制约,如果整改只是敷衍应付,诸如“犯人网聊诈骗”等奇葩案件,相信不会是第一起,也不会是最后一起。
“针大的眼,透过斗大的风”。对这起奇葩案件,有关方面应当顺藤摸瓜,持续追责问责。从长远看,还需要继续打好“组合拳”,不断规范监狱管理、有效规制警权,别再上演触目惊心的“监狱风云”
※ 作者|欧阳晨雨  编辑|陈默
※ 澎湃评论独家稿件,转载请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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