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2:1-10]
今日讲题: 教会成为神的见证 – 第一讲
第2章的大纲1.教会信徒蒙恩得救的经历(2:1-10). 2.将外邦人与犹太人合为一体(2:11-22).
1-3节说到我们信主前的光景是与神隔绝的,因为我们的行事为人没有达到神的标准,超越了神的规范,随从今世的风俗,被空中掌权者的领袖(魔鬼)所辖制,是神所不喜悦的可怒之子.
弗2:4经文开始的”然而”是一个转折点,使我们因着神的怜悯与慈爱而有了生命的盼望.(罗5:8)
得救本乎恩:我们得救不是因为我们的行为,乃是因神的恩典,因为我们的本质是罪恶的,无法救我们脱离死亡的权势,只有接受神的恩典,使我们与基督同死同复活才能真正得救.神救我们的目的是要彰显神的恩典,使我们以一个全新的生命为基督做见证,归荣耀于神.
得救前后的比较
1. 得救前我们是死在过犯罪恶之中,得救之后与基督一同活过来了
2.  得救前被空中掌权者的领袖所辖制,得救之后与基督耶稣一同复活胜过掌死权的魔鬼
3. 得救前为可怒火之子要受审判,得救之后与基督一同坐在天上是得胜的审判者.(西3:1-3)
8-10节是总结: 得救完全是神白白赐给人的恩典,不是因人的行为,得救的目的是要我们行善,得救的人本是神的杰作,是建造教会的产物,行善就是行神为我们所预备各样的善事,最大的善事就是为基督做美好的见证,使人因我们的好行为而信主得救。
排版: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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