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电影是一件特别个人的事,比如我就挺喜欢《妖猫传》,觉得它浪漫、纯净,由年届六十的陈凯歌拍出来,别有天真。全片最爱张雨绮演的春琴,她的声线原本就独特,娇滴里藏着霸气,站屋顶上念“云想衣裳花想容”时,乍听生温,细闻却难掩清寒。有那么一刻,我觉得这真是蒲松龄说的,“妖亦人情之化也”。
走出电影院,已是深夜,旁边花店正准备打烊,挑了束百合,店主是个男生,把花放几案上,认真地帮我去掉了花药和花粉,再用一张旧报纸包着,默默递给我。忽然很感动,在这个城市,我买过那么多次百合,但很少有人,会在卖给我前,付出这个细节。原本,百合红褐色的花粉,稍微抖动就四散开,黏在衣裙上,确是很难洗净的啊。
百合花束
抱着花走出店门,想到古人管百合叫“云裳仙子”,就是“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若非群玉山头见,会向瑶台月下逢”的“云裳”。不禁莞尔,百合花型硕大、浓香远溢,也是堪当“云裳仙子”美誉。
百合得名“百合”,是李时珍说的,“百合之根,以众瓣合成也,故名。其根如大蒜,其味如山薯,故俗称蒜脑薯。”可见,百合之名,并不因其花,而因其球茎,百合种球由大量鳞片抱合而成,故为百合,暗合了“百年好合”之意,一直深受国人喜爱。
尤其广东人,爱极百合。有一次去潮州,去到当地的花市,就发现花店摆出来的多半是已经扎好的花束,剑兰+菊花,或者夜来香+百合,连花型都一致。如果你问“有玫瑰吗”?卖花的人会跟你说,“玫瑰有刺,不若神明花。”

“神明花”啊,可见当地人对剑兰、菊花、夜来香和百合的喜爱程度。在广州,一年四季都能见到百合,主妇们买完菜,多会顺两支百合回家插瓶,因为玫瑰是不能供奉神明的,它过于妖娆,还带刺,《道法会元》里就说了,“鲜花不用鸡冠花、石榴花、佛桑、长春葵,妖艳有刺者。”概因这些花奇峻狂野,不能取悦神明。
而百合在西式插花里,也属于高等花材,倒也不是说,百合有多么高级,而是它的表现力强,因为上下左右都能看过去,占据视觉焦点。但玫瑰就不一样了,妖艳是妖艳,到底只能属中等级花材,因为它只有顶部(花头)部分可以看,视觉上的“侵略性”不够强。
爱尔兰人王尔德也喜欢百合,这个唯美主义胖子,留给后世的形象,就是懒洋洋的,可说起俏皮话来,却机敏澎湃,他最爱的花就是百合,连他在《牧羊少年奇幻之旅》里,写的那个水仙少年,冥冥中也和百合有关系,因为英国人管水仙叫“easter lily”,意为“复活节百合”嘛。
王尔德
当然,百合不仅花美,鳞茎也美,百合的鳞茎,并不是它真的茎,而是由肥厚的鳞片状叶,组成的营养贮存器官,同理还有大蒜和洋葱头。百合鳞茎颇有种粮食的美感,丰润、晶莹。在中国文化里,它也一直是“药食同源”的典范,《神农本草经》里说它“补中益气”;明朝汪颖的《食物本草》也说,“百合新者可蒸可煮,和肉更佳,干者作粉食,最益人。”总之,听起来呢,就有一种扎实的满足。
我惯吃素食,极爱芦笋百合,做法很简单,把芦笋皮去掉,切成小段,放入水中汆烫,再取出来,用冷水冲凉。然后,将百合剥开洗净,最后,把鲜百合和汆好的芦笋段混炒一分钟,就是一道丰神俊秀的好素盘了。
人们吃的百合,常见的有几种,龙牙百合、药百合以及卷丹百合,龙牙百合因洁白清雅、曲如龙牙而得名,最宜煲汤;至于药百合,日本叫“鹿子百合”,袅娜美丽,远看有点儿像美丽异木棉的花,我发现名字里带“美丽”俩字的花,都好看,比如还有“美丽月见草”。而卷丹百合,花瓣上卷,长满黑色斑点,联想到《群芳谱》里说百合有麝香珍珠二种,“珍珠花红有黑点,茎叶中有紫珠”,可知珍珠百合就是卷丹。有的地方反过来,叫“蛋卷花”,可能卷丹百合形象独特,于是曾出现在《魔兽世界》里,好像是诺森德大陆的一种草药吧。而且,和水仙的“复活节百合”别名相似,欧洲人管卷丹百合叫“tiger lily”,中译为“虎百合”。
而且欧洲人应该是极其宠爱虎百合,在我有限的阅读记忆里,英国作家简·基尔帕特里克就在她的著作《异域盛放——倾靡欧洲的中国植物》里写过,“今天在英国,许多传统的中国园林植物备受青睐,以致我们完全淡忘了它们的中国血统,并逐渐将它们视为己出。英国全国各地的花园里的植物生发繁茂,它们本源自异国他乡,今天已是反客为主。人们很难想象它们被引种到英国以前是什么样的。试想,如果没有玉兰、连翘、锦带花、绣球花、大花铁线莲,也没有诸如荷包牡丹、牡丹、菊花、虎百合等类似品种的多年生植物,我们的花园将是何等寂寞。试想,如果没有活色生香的腊梅、灌木忍冬、瑞香等,冬天的花园又会何等萧瑟。”
百合品种众多,是一个巨大的科属,其中很有些特别的,譬如那信天游里唱的,“山丹丹开花红艳艳”,其中的山丹丹,就是一种百合,又叫“细叶百合”,在黄土高原的阴坡上,常常可以觅得细叶百合的身影,因此它才无独有偶,出现在陕北民歌中。除此以外,还有那首“野百合也有春天”里的野百合,也是百合科植物,只不过野百合的“野”,在这里不是定语,它连起来就是个完整的名字,指的是一种百合科百合属植物,而非人们惯性思维里野生的百合。

对于野百合的记忆,是高中时代的一个暑假,和同学出去郊游,下午出发,到达时已是傍晚,路过长满油菜花和麦子的村庄,青绿色的竹林簇拥着晒榖场,晒榖场旁,种着几株香气甜腻的花树。穿过这一切,才走进一座林木蓊郁的山,到山顶时,发现一条开满百合花的山谷,我们当时都觉得那就是野百合了,很难想象那种场景,眼前是密密麻麻的花海,身后是望不到尽头的风与山林,我们一行玩到深夜,直至繁星满天。可能很多年里,许多次午夜梦回,我都会想起那个山谷,以及坐在山谷悬崖边,一边遥望星空一边放声高歌的少年们,他们的背影,因为星星的光亮,被照出了一圈淡淡的光边。有一瞬间,我觉得自己突然参悟了人生,很多在如今想来,那个年纪根本无法顿悟的东西,都旖旎地走到了脑海之中。
西方炼金术士有句古话,Tertium non data,第三种元素不存在。也就是说,从一种元素变成另一种,从废物变成金子,也许是一个根本无从记录的过程,它就是一场彻头彻尾的神秘。无人知晓是什么引起了改变,因此从幽深的密林到广袤的平原,一切只发生于脑海,无从考据。我觉得那个夜晚,就是这样的瞬间。
以致多年以后,我对百合都有种特别的情愫,而且每次都是一大束一大束地买,觉得这样的花束娇俏又鲜活,予人力量感。无论是它的气味,还是外形,似乎都拿到了自然法度的最高分。比如它的浓香,在这样万籁俱寂的风雪夜,风尘仆仆回到家,空无一人,唯有百合,能够香得一把抓住你;而至于它的模样,高雅、圣洁,那种很有分寸的性感,是让你无法忘记却又有点下不去手的清纯,最是念念不忘,记挂心头。
(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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