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移民部10月4日昨天发布消息称,加拿大《入籍法》新法案(Biil C-6)将于10月11日正式实施。新法案将全面放宽申请入籍加拿大的申请条件,只需5年内在加拿大生活超过1095天,就可以申请入籍。
今年6月19日,Biil C-6《入籍法》修正案已获得总督批准,移民部长Ahmed Hussen当时发表Twitter称:“我们希望所有临时居民,如果可能的话,全部成为加拿正式公民!”
(图片来自cicnews 版权属于原作者)
C-6修正案作了如下重大修改,主要包括:
缩短入籍时间
你只需要在5年内累计3年,也就是累计1095天在加拿大居住,就可以申请成为公民。无需再遵守2014年6月通过的旧法规:必须在6年之内累计在加拿大居住1460天(4年)才能申请公民。
在永久居民身份之前,你在加拿大居住的时间可以按照50%折算成居留时间,最多可折算365天,也就是一年。换句话说,在加拿大完成学业的留学生,在拿到枫叶卡之后,只要再住满2年就有资格申请入籍。
允许未成年移民自行申请入籍。这意味着,即使父母申请入籍被拒,未成年子女也无须等到18岁再申请。
18岁以下、54岁以上免语言测试
新法案降低了语言要求:入籍豁免语言测试的年龄由64岁以上,降低至54岁以上,14岁以上,提高至18岁以上。也就是说18岁以下和54岁以上的人,申请移民无需通过语言测试。
允许公民自由迁徙
原C-24法案规定“公民入籍需表示有意向居住在加拿大,否则公民身份可以被取消”,而在新的C-6法案里,取消了“留加意向”条款。入籍后加拿大人搬到加拿大境外长期生活,也不会被废除身份。
无权取消公民国籍
原C-24法案对公民进行了区分:对于加拿大出生且没有其它国籍的公民,无论怎样都不会丧失加拿大公民身份和出入境的权利。
拥有双重国籍的公民(即使在加拿大出生)和移民后入籍的公民可能被剥夺国籍,如犯严重刑事罪行、叛国,参与恐怖活动、盗窃国家和商业机密、从事间谍活动等。
新法案下,唯一能取消国籍的理由是在申请过程中造假。另外即使当事人公民资格被取消,也享有申诉权。
(图片来自Torontostar 版权属于原作者)
Bill C-6 一年前在下议院通过,然后经过议员讨论和投票,经过3次修改后于6月19日获得加拿大总督David Johnston批准,Bill C-6将于10月11日正式实施!
随着Bill C-6的通过,入籍申请者可以登陆公民入籍网站重新计算自己是否已经符合入籍申请要求。网址:www.canadavisa.com/citizenship-wizar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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