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图:《华尔街之狼》
职场的坑那么多?如何才能够避开?加班怎么办?生病无法工作怎么办?一不小心手滑删除了文件怎么办?有哪些小习惯可以让自己具备在职场更好地成长?这次知乎君给你的这份职场「套路」盘点,绝对可以帮到你
特别想跟老板说一句:欠我的加班费,你打算什么时候给?
知乎机构号:洪文律所(知乎编辑推荐)
常在职场走,难免会加班。对于我们职场人来说,加班是十分常见的事情,而关乎我们切身利益的加班费就成了大家最为关注的问题。从劳动者的角度看,加班费是对其付出过量劳动的一种补偿;从用人单位角度来说,支付加班费能够有效地抑制用人单位随意地延长工作时间,从而达到保护劳动者的目的。那么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都如此重要的加班费,到底该如何计算呢?
洪文君教你如何用三步轻松计算加班费:
第一步:确定加班事实
计算加班工资的一个前提就是「加班事实」。
「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员工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即由单位安排的加班,用人单位才支付加班费用。
1、自愿工作的不属于加班。如果工作不是单位的要求、决定,也没有单位认可的加班记录,只是员工自愿加班,则不属于「加班事实」,无须支付加班费。但如果单位对员工的加班予以追认,则视为单位安排的加班,就应该支付。
2、有证据证明加班为单位安排,可确认为「事实加班」。变相延长员工的工作时间,属于加班。前提是员工须有证据证明,确属因单位安排了过多任务,不得不在正常的工作时间以外加班。
因此,员工自愿加班的话单位是不需要支付加班费的。劳动者如果认为自己的工作需要加班,可以要求单位来进行安排。这样才可以依法得到加班工资,才可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二步: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要准确计算加班费,首先必须正确确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实践操作中具体要把握以下几点:
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
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
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具体包括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 中规定「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但是应当注意一点,在以实际工资都可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
3、在确定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时,应当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 ,以每月计薪时间为 21.75 天和 174 小时进行折算。
4、实行计件工资的,应当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5、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低于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以日、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
第三步:加班费的计算 加班也分为不同的情况,因此,在确定了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后,还必须依照法规对现实情况进行区分,才能准确计算出加班费:
1、标准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 150% 支付劳动者工资;
(2)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 200% 支付劳动者工资
(3)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 300% 支付劳动者工资。
注意:三八妇女节和五四青年节不属于法定节假日,如果不放假,用人单位也不需要支付加班费。
2、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
按照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和《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规定,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劳动法》第 44 第 1 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第 44 第 3 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 36 小时。
3、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加班费的计算
一般情况下,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企业不需要支付加班费。
4、实行计件工资制度的加班费计算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 150%、200%、300% 支付其工资。
有关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洪文君已经为您全面的讲解完毕,希望能对您的工作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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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经常听到的一句话是,我们公司是不提倡加班的,不会强制加班,只要事情做完了,完全不需要加班
李大坤
哎呀,一个手滑把重要文件给删了,还有机会恢复吗?
知友: DarkFenrir(2600+赞)
创建文件:
盖大楼(文件本体),同时制作一个指向楼的路标(指针)。用户通过路标就能找到楼。
「删除」文件(移动至回收站):
在路标上写一个「拆」字。
恢复文件(从回收站恢复):
将路标上的「拆」字抹掉。
「完全」删除文件(这里的「完全」删除指的是 Shift+Delete 直接删除,或从回收站删除):
把路标拆了,楼先留着。这样,只记路标位置的用户就无法找到这个楼的具体位置了,而且也不会消耗太多的时间(毕竟拆路标比拆楼容易多了)。
此时,虽然楼还在原地,但是这块地已经被系统认定为「空地」了——文件本体占据的空间被加入到硬盘可用空间中。
恢复文件(恢复「完全」删除的文件):
因为废弃的大楼还在原地,专业的搜救队(数据恢复工具)还是有可能找到它的。然而楼附近很可能都是废墟(被删除数据),它们可能会干扰搜救队的判断,造成抢救失败。一般来说,搜救队会尝试将楼 1:1 整体复制到其他场所,这样如果抢救失败了,用户还有机会请求其他搜救队的帮助;而如果原地抢救,万一失败,可能会对楼造成无法逆转的破坏。
在英文维基百科上有一些搜救队的联系方式。
恢复文件的原理:
从一片废墟中找到目标大楼的「招牌」。找到之后,以找到的楼为原型,在其他地方建造一模一样的新楼。
(招牌:绝大多数的文件都以特定内容开头和结尾,比如 GIF 格式图片一定是以 GIF87a 或者 GIF89a 开头、十六进制数字「3B」结尾。只要定位到特定文件头、文件尾,基本就能确定这部分数据属于同一个文件,以及判断出该文件的格式)
再创建文件:
施工队到达施工现场后,发现这里已经有大楼存在,但是这个大楼已经废弃,于是把它炸了,盖新的楼。这时候原来的楼就彻底找不到了,最多只能抢救出一部分残骸。
(注:以上信息仅对普通硬盘有效;如果使用的是SSD 固态硬盘,且SSD硬盘本身和操作系统都支持 Trim 指令 ,则在执行「完全」删除操作的同时,会立刻开始拆楼,因此删除的数据无法找回。感谢老赵 和 superheasy 补充)
有知友问到如何彻底删除文件,补充一段。
「粉碎」文件(使用第三方工具,在普通硬盘上彻底删除文件):
将原来的楼炸掉,然后在废墟上搭建违章建筑(全零、全一,或者随机无用数据)。搭建完成后,将违章建筑炸掉,再搭建新的违章建筑。如此反复一定次数后,原来的楼就连渣都找不到了。
该操作需要在炸楼后盖新楼(且可能会盖好几次),因此速度非常慢。
能够完成此工作的工程队(文件粉碎工具)有很多,请自行查找。
请不要在 SSD 固态硬盘上使用文件粉碎工具,因为:
1.SSD 硬盘的寿命与写入数据的次数有关。文件粉碎工具会多次写入数据,严重影响硬盘寿命。
2.由于耗损平均技术( Wear leveling),在 SSD 硬盘上无法强行指定写入数据的位置,这一点与普通硬盘不同。也就是说,SSD 硬盘上搭建的违章建筑很可能和原来的楼位置完全不同,无法达到破坏楼的效果。
3.由于上文中提到的 Trim指令,一般并不需要刻意执行「粉碎文件」操作。
知友热评
基本懂了,很形象,谢谢
提问者:林小海
生重病了,公司不要我怎么办?
知友:一只米娅(知乎编辑推荐)
今天的主题是「医疗期」,如有信息有误的地方,欢迎各位看官前来纠错。
还是和上次一样,每个案例都有其特殊性,遇到具体的问题还是要咨询律师。
1. 什么是医疗期?
医疗期是指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而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
医疗期不是病假,区别联系如下:
医疗期有多长?全国都是 3-24 个月,但具体的衡量标准有区别。
我上网查了一下,北京、杭州、深圳等城市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来定。
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然后下面我们又要重点讲讲威武的大魔都啦!
上海关于医疗期标准最大的不同在于:
只取决于员工在本单位的连续工作年限。
包含两个关键词:本单位 + 连续
第一,本单位。在之前公司的工作年限不算。
(这个合理啊!你为之前公司做过贡献跟我有啥关系?!)
第二,连续。比如中间离开过一段时间后来又重新聘用了,那之前一段服务的时间不算。
(也合理啊!毕竟,当初是你要分开,分开就分开。)
1)上海市的标准如下:
其具体标准为 3-24 个月,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第 1 年,医疗期为 3 个月,以后工作每满 1 年,医疗期增加 1 个月,最多不超过 24 个月。
2)同时医疗期在使用上是累计计算的,而不是循环使用。
例:Kevin 2013 年 7 月 1 日入职 A 公司,签订 3 年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又续签 3 年。今年 7 月,Kevin 在外出游玩时,不小心扭伤了脚,有轻微骨裂症状。在进行了治疗后,医生建议在家静养一段时间。Kevin 在进入公司后,曾断断续续请过 1 个月的病假。他想知道,自己的医疗期有多久?多少天病假算医疗期满一个月?
Kevin 的医疗期长:
A.4 个月 B.5 个月 C.6 个月 D.7 个月
多少天病假算医疗期一个月:
A.20.83 天 B.21.75 天 C.22 天 D.30 天
正确答案:B.5 个月;A.20.83 天
解析:根据相关规定,医疗期按劳动者在本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设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第 1 年、医疗期为 3 个月;以后工作每满 1 年,医疗期增加 1 个月,但不超过 24 个月。案例中,截至 2017 年 6 月底 Kevin 在 A 公司工作满 4 年,按规定他有 6 个月的医疗期,但他曾请过病假 1 个月,应当予以扣除,所以 Kevin 可享受的医疗期期限为 5 个月。
第二个问题:多少天病假算医疗期满一个月呢?
根据规定,医疗期按劳动者在本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设置。而医疗期的计算应从病休第一天累计计算,具体按本市规定的月工作时间计算,即劳动者连续或累计病休满 20.83 天为一个月,其中不包括国家规定的法定休假日和休息日,因为劳动者无需在休息日、节假日请假休息。
注:制度工作天数是指除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以外的工作天数。
具体计算如下:
年工作日:365 天―104 天(休息日)―11 天(法定节假日)=250 天
月工作日:250 天÷12 月=20.83 天 / 月
答案 B 的 21.75 天是指月计薪日,含法定假日的。
计算方法为:(365 天 -104 天)÷12 月=21.75 天 / 月。
3)以下情况医疗期还可以延长: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不符合退休、退职条件的,应当延长医疗期。延长的医疗期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具体约定,但约定延长的医疗期与前条规定的医疗期合计不得低于 24 个月。
例:老王今年 48 岁,前不久在单位统一体检中被查出患恶性肿瘤,开刀后在家静养并定期化疗。他已被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还不符合提前退休条件。根据规定,老王有 10 个月的医疗期。问:老王的医疗期满可否延长?若可以,至少应延长多久?
A.不可以延长 B.至少可以延长 12 个月 C.至少可以延长 14 个月
正确答案:C.至少可以延长 14 个月
解析:合计不低于 24 个月 -10 个月的医疗期=至少延长 14 个月
医疗期能解除合同吗?根据医疗期期满与否,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也有所不同:
1)仍然处在医疗期内:不能解除!当然,此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也并非绝对,如果劳动者出现「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被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即使其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仍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例:
2)医疗期已满:可以解除!但是:只有在员工不能从事原工作同时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时,用人单位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例:雪莉今年 3 月硕士毕业后进入 B 公司工作,今年 5 月突然生病住院,治了两个月还没好。后来动了手术,很成功。但眼看着 3 个月的医疗期就要到了,然而刚动完手术的雪莉还下不了床,还需要一段时间修养。此时,公司是否能与雪莉解除劳动合同?
答案:可以!
解析:上海市对「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标准作出了更明确的规定。如果劳动者在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上班工作,显然无法从事原工作,既然不能上班工作那么当然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故将劳动者不能上班直接视为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可以据此而解除劳动合同。雪莉在医疗期满后,还下不了床,已经不能满足来公司上班的条件,就算另行安排别的岗位也不能工作。可以解除合同。
那么小伙伴们又要问了,那万一我可以去上班,但是没法做原来的工作。然后公司给我安排了另一个职位,薪资很低,我不想干。但是身体还没完全恢复,外面也不好找工作,那要怎么办?
答案很简单啊:不想去那就辞职咯!可别因为嫌弃工资低就不去上班,公司正好可以,以你旷工为由炒了你。
医疗期能终止合同吗?这个问题很简单:顺延至医疗期结束。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而劳动合同到期的,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到期时,劳动者仍然患病休息并且医疗期未满的,此时原劳动合同期限应予以顺延。在顺延期间,如果员工医疗期内病愈的,则合同终止;如果员工一直患病休息,则至医疗期满合同终止。
去年出了一个事件,华为员工魏延政不幸患「透明细胞肉廇」,华为做了一件合法却又让很多人鄙夷的决定,劳动合同到期顺延至医疗期结束。
知友热评
鼓励,医疗期是劳动者很少了解的一个问题
庆生
有哪些帮助「成为更好的自己」的职场小习惯?
知友:HR-Henry陈恒(知乎编辑推荐)
Why、What、How、When。工作期间需要多问问自己这几个问题是否都有了答案或者回答的方向。
第一,合理的时间问为什么
因为职位层级和管理信息的不同,一般情况下 Team Leader 只会安排具体工作内容,而很少主动会解释这么安排的原因。从我的第一份工作开始我就比较喜欢问领导我们为什么要这么做,在问为什么之前我会先做两个准备:
1.了解清楚关于这样安排是固定动作还是新的项目,如是固定动作,我会了解我们之前是怎么做的。
2.了解清楚其他公司的 HR 同仁是怎么做的,政策、法规、公司制度、权限手册是怎么规定的。 然后跟 Leader 说出我对这件事的理解。
最后大胆地问为什么,基本上每次 Leader 都会说出来她对这件事的看法,Director 要这么安排的理由和原因。这对管理技能和经验的增加是个好方法。
第二,合理的时间说我做了什么
一般 Leader 安排的工作我都会及时完成,在没有很紧急工作的时候我会搜集一些信息来辅助我接下来完成其他的工作。但是一般每周的周五下班前和每个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我会做以下事情:
1.写一封邮件发给我的 Leader,告诉她这周我都完成了哪些内容,是跟哪些项目流程相关,而我接下来考虑处理哪些重要但是不紧急的事情。
2.你是否还有其他工作需要交代我去办的,而我愿意承担更多的职责
每次我们在进行这个部分沟通的时候,她都会下放一些新的内容让我去尝试和让我去做。 在遇到困难之后,我又会重复第一个步骤问为什么。
第三,合理的时间问她想要什么结果
工作接下来的时候,大部分的固定动作的直接工作结果都是固定的。例如表格、PPT、数据等内容。 而非固定动作的工作安排可能只是给了你一个方向,这个时候我们并不清楚,想要什么样的结果。一般我会:
1.这项工作内容 Leader 期望取得什么样的结果。
2.如果我是她这个职位,我希望能达到什么样的结果
3.如果我是 Director,我期望这件事能够有什么样的结果。
在项目推进的过程中反复问她希望有什么样的目标和结果。及时反馈告诉她已经取得了什么样的结果。靠谱很重要。
第四,合理的时间完成任务
我的两份工作,领导都从来不会给我安排 Deadline,因为 Deadline 从来都是我自己安排的。我的工作习惯是如果这件事我只是流程中的一个部分,我会立即完成,因为不能耽误接下来的流程。 而如果这个 Proposal 从始自终只是由我完成,我会根据 Leader 期望看到的结果安排流程进度,并不断和她沟通我的现状,我的想法,我能做成什么样,为什么是这样,与她期望看到的结果是否一致,差距在哪里。
每天的工作只有 8 小时,在有限时间内变得与众不同,让领导离不开你的管理艺术,这也许还要继续摸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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