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积极招商引资大背景下提出的首个税务优惠,“专利盒”被寄予推动知识产权相关活动发展、整体提振创新科技产业等多重厚望。除了较低税率,香港还将如何筹谋
文 |《财经》特派香港记者 焦建 
编辑 | 苏琦
4月30日,中国香港立法会工商及创新科技事务委员会举行相关会议。按照规划,其主题为香港如何建设区域知识产权贸易中心。
在香港立法会近日议程中,相关内容频频出现。其直接原因是与“专利盒”有关的税收优惠安排正在加速推进。3月28日,在“预热”近一年后,特区政府在宪报刊登相关文章,提出实施“专利盒”税务优惠;4月10日,条例草案已向立法会提交首读。
作为一项与知识产权收入有关的特殊税收制度,其也被称为Patent Box或Innovation Box等。相关工作在中国香港加速落地,则意味着其正在打造抓手,将国家在“十四五”规划纲要中对其的筹划落地,即凭借当地金融、法律、税务等优势,建成国际创新科技中心和区域知识产权贸易中心。
随着中国内地企业跨境产业链布局频仍,中国香港传统优势产业如能借此找到新商机,将加速当地经济企稳。进一步延展其对当地经济范式升级的潜在意义,则是要想借助新型工业化夯实产业基础、摆脱单腿走路模式,必须通过治本举措激发微观层面创新活力。
“做大个饼(粤语,把饼做大)”的理想要照进现实,考验重重,这主要受限于当地目前的创新产业生态条件。例如,据特区政府知识产权署2023年底发布的数据:专利密集型行业是中国香港经济的重要推动力,占当地生产总值的18.6%、整体就业人数的14.6%。但另一方面,虽近年来持续推出支持创新发展的措施,但过去十年中,真正由中国香港当地创新者提交的专利申请,仍只占相关申请总量中的不足2%。
这不仅与全球平均数字的69%相去甚远,亦低于新加坡的13%,其实是中国香港多年来“非均衡式发展”的缩影。研发、生产两头在外的空心化格局,被认为亦将制约其知识产权贸易发展的上限。为求治本,“专利盒”能否形成鲇鱼效应?中国香港还有哪些后招?
超过98%与不足2%
High Tech揩嘢,Low Tech捞嘢。”宁德时代董事长兼总经理曾毓群的一句发言内容,引发了位于港岛利园五期某会议室内参会者的哄堂笑声。
此次发言的场合,是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CATL,下称“宁德时代”)与香港科技园公司在2023年底时一次合作备忘录的签署仪式。这句粤语则是香港创新科技业界多年来一句稍显“自嘲”的话,意即“高科技惹麻烦,低科技赚大钱”。
以一系列类似的签约及企业落地为标志,为应对内外多重因素变化,旨在通过新型工业化提振经济的中国香港,正在摸索如何走出“只重快钱、单腿走路”窘境。从2022年至今,多家来自中国内地及欧美的企业纷纷“落户”,并涵盖金融、汽车、生物医药等多个领域。
对于企业而言,其小九九各有不同,但选择中国香港的相同点,则大多包含了看重其在金融、法治、市场等方面的独特优势。以宁德时代落户的初步规划为例,就主要涵盖两方面:一、设立国际总部,二、成立科技创新研发中心。“希望利用香港人、财、物、讯息自由的环境,做大在香港的国际总部、知识产权中心、研发中心。”曾毓群称。
香港的知识产权保护及贸易体系,也被其指出有利于促进“专利运营”模式,以专利产生利润。实际上,知识产权包括商标、专利、外观设计、版权及集成电路的布图设计(拓扑图)等方面。其不仅是法律权利,也是可买卖和授予特许使用的财产或资产。
“研究中心的产品就是专利,通过专利运营模式,授权给不同车企使用其产品及提供服务以产生收益。在地缘政治复杂情况下,这是一个好模式。”曾毓群说,“香港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制尤其重要。”
这并非一家企业的判断。作为目前亚洲范围内的区域性知识产权贸易中心及全球第12大专利申请中心,在过去十年中,在港提交的专利申请年度数目累积增加了55%。到2022年时,这一数字为20164项(平均批予率为49%)。
相关数字猛增背后,首先与全球创新中心的不断东移有关。按照香港立法会的相关研究资料显示:2002年时,亚洲在全球专利申请中的占比数字为46%。到2022年,数字上升至68%。中国经济不断发展及产业不断创新,是这一现象出现的重要动力之一。此外,韩国、新加坡等亚洲创新型经济体,亦推出了一系列支持创新的措施(如知识产权融资、贸易税务优惠等)。
与之相关的,则是创新生态中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即创新者选择的专利申请注册地点,通常要么反映其专利应用的偏向性市场,要么靠近其生产基地。简言之,到可以发挥最大效益的地方去。
使这一切变得可能的是专利保护具有全球性框架。根据1970年签订的《专利合作条约》,专利申请人只需向一间专利局提交单一申请,专利保护的效力便可同时扩展至150多个缔约国。
在知识产权贸易方面,中国香港近年来出现“水涨船高”现象,也在于其拥有一系列互补优势所能给企业带来的综合收益,即不单得益于保护知识产权的稳健法律及监管制度,亦有作为国际性金融中心与区域专业服务枢纽所带来的吸引力。
作为汇聚国际资金、技术与市场的多个中心,中国香港特区在发展知识产权贸易活动时,有其独有的商业交易优势,例如买卖、授权(技术转移、特许经营、商品营销、品牌延伸授权),以及进行合作研究等方面,这也是被大量外来企业所看重的。
例如,这些创新者(企业)在港提交专利,首先可充分借助香港作为知识产权贸易枢纽的优势,寻求出售其专利成果的机会;或向第三方批予专利使用权,获取经常性收入。在此基础上,有意在香港上市的企业,还可就此为其专利作出估值。除此以外,亦能保护其专利在香港市场的权利。
“过江龙”纷纷出现,这一趋势并非近两年的新现象。按照香港生产力促进局向《财经》记者提供的相关报告则显示:统计代表全球创新趋势的全球专利合作条约(PCT)专利发明数据,在2016年至2020年间,香港本地的顶尖教育和研究机构,包括香港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应用科技研究院等,亦在持续提交PCT发明。
但这份名为《香港专利分析研究》的报告也指出:中国香港近五年的发明增长,则主要应归因于一些外来公司在港设立子公司,包括鸿海(富士康)集团,以及蔚来汽车等。
作为区域性的知识产权枢纽,外来专利超过本地专利申请数量并不少见。但中国香港的相关数值比例仍显得过于偏低。细分过去十年间中国香港的专利申请:98.1%的专利申请由境外创新者提交。中国香港本地创新者提交的专利申请数字明显偏低,2012年至2022年期间,平均占比仅为1.9%,尚不足2%。
与亚洲区域内的另一个专利申请热门地新加坡相比,在2022年新加坡的专利申请中,有88.3%由境外申请人提交,本地专利申请者比例仍有11.7%。两地数值相差为何如此之大?
香港创新排位之困
影响中国香港本地申请者申请专利数量高低的,主要是几个彼此关联的因素,即本地研发及创新的总量高低,以及相关创新成果是在本地申请专利,还是倾向于去中国内地或其他国家申请。
先看前者。在根本上影响中国香港本地创新总量的一个基本模式,是香港多年来经济发展的脱实务虚,过于依赖地产、金融等少数行业,使得创新科技枢纽的多次构想难以落地。反观与其毗邻的深圳,以及同样推动产业升级的新加坡,则正凭创新持续实现经济升级转型。
作为目前全球较具特色的创新型经济体,新加坡在多年来持续通过各类计划推动本地创新。在1990年至2020年间,其每年研发开支增加17倍至104亿新加坡元(约585亿港元),其中有63%来自私营机构。
与之相比,2020年中国香港的本地研发总支出为266亿港元。按进行研发活动的机构类别分析,在2020年由工商机构、高等教育机构及特区政府机构进行的研究及发展(研发)活动所涉及的开支分别为110.44亿港元、141.29亿港元及13.80亿港元。
同年,深圳全市投入研究与试验发展的经费则为1510亿元人民币左右。2021年,这一数字则上升至1682亿元左右,其中企业、政府属研究机构、高等学校所占比重分别为94.0%、3.7%、2.1%。
受科研投入体系有所不同等一系列因素影响,前述投入的效率高低难以简单衡量。但仅从成果数量这一维度来看,持续多年的高强度、市场化投入下,按照前述香港生产力促进局的报告统计:在PCT发明数量方面,深圳在大湾区中处于领先地位,已约占整个大湾区的四分之三。而其未来五年在研究、开发和创新方面的投入,还将超过7000亿元人民币。
整体来看,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相关调查:深圳-香港-广州是中国目前最大的创新群,也是仅次于东京-横滨的世界第二大创新群。这三个城市已经成为大湾区最重要的创新推动核心。另外,东莞也因培育了众多世界知名的电子企业,因此也是粤港澳大湾区内最具创新能力的城市之一。
但从细节来看,香港目前在粤港澳大湾区中的发明数量占比一般保持在3%至6%左右。以2011年至报告统计期的PCT发明数量为例,其8820项的数字,已不仅低于深圳(162244项),东莞(18430项)、广州(13397项),仅高于佛山、珠海、中山等地。
在此基础上,影响中国香港本地申请者申请专利数量高低的后一个因素,则亦与目前香港创新及产业发展环境密切相关。以2022年为例,中国香港创新者在境外专利局提交的专利申请数量,进一步增加至2033项。这一数字远远超过了在本地通过原授专利和再注册两种途径提交的专利数目(426项)。
所谓再注册途径,是指专利申请人需要先在中国香港以外三个指定专利当局之一提交申请,然后再向香港知识产权署提交再注册申请才可取得香港转录标准专利;所谓原授专利,则指“再注册”途径外,为专利申请人提供新途径,在中国香港直接申请最长为期20年的标准专利保护。在当地语境中,其大致涵盖的主要技术范畴,分别为电学、机械工程及化学。
中国香港正式实施原授专利制度始于2019年12月19日,并非特别领先。截至2023年底,知识产权署共收到825宗申请,其中87总获批,占比约为10.5%。相关改革正在逐渐起到与国际主流专利制度标准一致、节省申请者成本的效果。
成本收益与时间,正是专利申请者挑选申请地时所看重的因素。以本地初创型企业和中小企业在开发创新成果时为例,申请专利程序漫长且所耗不菲,多年来亦持续引发关注。事实上,由于只有首次申请者才能获得相关资助计划下的90%资助,如申请人再就其他创新成果提交专利申请,有关费用(在中国香港达5万港元,在海外则高达10万港元)亦须仔细掂量。
对于科研投入占比最高的高等教育机构来说,亦有当地研究人士对《财经》记者解析了香港资源昂贵所带来的负面效应,即土地、人才、仪器、材料等成本高企。本地市场偏小,发展机会有限。
“各类因素汇集到一起,香港高校比较善于研发,但不善于科研成果落地(即科技转移)。科研成果的申请自然无从谈起。”而这些研发如与产业离得较远,“说得好听一点是领先型技术储备,说得不好听则是论文导向型研发。”
即使是对于拥有较好将科研成果转化机制的香港高校来说,其教授要向真正将相关成果转化为专利及投入显示生产,亦非轻易之事。造成这一局面的一个重要原因,则是当地的金融、法律支援服务市场供应存在不足。对外来企业和创新者而言,这一短板亦会造成负面影响。
这种不足,首先体现在创新者要获得知识产权融资存在重重困难。由于缺乏提供专利市值评估服务的信誉良好机构,这一问题在中国香港尤为严重。与之相比,加拿大和日本允许以专利作为贷款的抵押品或证券化的基础资产。在此基础上,部分地区的政府甚至为知识产权相关贷款提供担保,例如在中国内地则最高可达100%。
在法律服务层面,前述立法会相关研究也指出,目前多达五分之四(78%)的香港律师服务侧重于知识产权注册事宜,他们较少提供知识产权许可(31%)、贸易(24%)、估值(6%)、配对(4%)及融资(1%)等服务。“因此,本地专利拥有者在把其创新成果商品化时,未能获得充分支援。”
“专利盒”筹谋
随着中国内地企业不断向海外延展产业链,对于希望跻身成为跨国供应链管理中心的中国香港而言,如何提供全面和完善的专业配套服务是为关键,其自身的创新产业如何与之形成良性互动,亦须仔细思量。
《财经》近日对此亦有一系列相关报道。究其主旨,内外部重重考验之下,为更好实现经济发展范式升级,中国香港必须借助新型工业化夯实产业基础、摆脱单腿走路模式。治本举措之一,正是激发微观层面的创新与发展活力。
在推动科技创新方面,香港特区政府近年来所打出的政策“组合拳”正在形成章法。从宏观角度而言,特区政府于2022年公布的《香港创新科技发展蓝图》明确提出,“香港必须制定适合自身发展需要的产业政策,支持发展具优势及策略意义的科技产业,带动整个科技产业蓬勃发展。”
按照相关发展蓝图,2030年时,香港的制造业生产总值将被提振到占整体经济总值的5%左右。作为其支撑性措施之一,2023年10月,香港推出了相关“产学研1+计划”,其核心就是为鼓励大学团队联同业界推动科研成果转化。每个项目可获得的资助上限为1亿港元。该计划的首轮便收到了超过90份申请,“算是有了一个不错的开始”。
在此之前,香港虽拥有较好的科研环境与对外交流渠道,但相关成果往往难以落地,大量人才亦因无法在港找到合适的工作岗位故而外流。在理想的状态中,中国香港希望通过留住本地人次及研发成果的同时,亦借助新的外来资源形成产业发展的良性循环。
以此为背景衡量中国香港即将推出的“专利盒”制度,其作为政策组合拳的意义在哪里?
近年来,世界多地纷纷出台专利盒制度的目的,通常是鼓励本地研发、激励企业将知识产权留在本地。以中国内地为例,其推行专利盒税务优惠,目的就是鼓励企业开发和保留符合要求的知识产权,增加对研发活动的投资;推动研发成果商品化;以及避免把相关知识产权迁移转移至其他提供较有利或更具竞争力的税务待遇的税务管辖区等。
3月28日,“预热”近一年后,香港特区政府在宪报刊登《2024年税务(修订)(知识产权收入的税务宽减)条例草案》《条例草案》,提出实施“专利盒”税务优惠;4月10日,《条例草案》向立法会提交首读。而立法会近日也已成立法案委员会,对有关条例草案进行审议。
从税率高低角度看,从2018年起,新加坡也按“研发知识产权奖励”的“专利盒”机制,把专利产生收入的利得税税率从17%下调5%或10%(具体税率取决于全年业务开支总额)。
中国香港特区政府相关部门在进行多次业界咨询并汇总意见后,“专利盒”的特惠税率目前定为5%(当地一般利得税税率为16.5%),目的就是为了让企业及相关业界进行更多研发(并把相关成果进行转化和商品化)。为增强其吸引力,虽然申请“专利盒”的企业需满足一定条件,但香港仍希望以较有竞争力的方式界定合资格知识产权收入的涵盖范围。
这其实亦与香港作为离岸金融、贸易中心所具有的独特低税率环境有关。一直以来,知识产权的收入对香港利得税的影响都是难点,因其需要综合考虑多项因素来进行判断,例如研发地、IP授权的谈判和签署地等。
在此之前,如被判定为离岸知识产权收入,可免予征收香港利得税。而为了应对欧盟于2021年下半年将中国香港列入税务不合作灰名单,中国香港特区政府已修订了其海外所得免税制度(FSIE regime)。按照2023年1月FSIE生效后的新规定,即使是离岸的知识产权收入,也有较大概率需要在香港缴纳利得税。
作为应对措施之一,3月28日,中国香港特区政府在宪报刊登《2024年税务(修订)(知识产权收入的税务宽减)条例草案》以实施“专利盒”税务优惠。有当地法律界人士提醒称,特区政府的相关筹谋旨在推动本地研发的针对性较强,而这体现在一系列细节当中。
例如,为鼓励和推动企业在当地专利制度(尤其是“原授专利”制度)下提交更多申请,以在中国香港获取法律保护,如有关符合资格的知识产权是一项在香港境外申请或获授予的专利,特区政府就建议额外规定,相关发明须在香港已有一项原授专利或短期专利的申请或批予,并须在短期专利获授予后提出进行实质审查的请求,可符合“专利盒”税务优惠的资格。
在中国香港的相关规划中,这一较大幅度的税率降低,还将起到“鲇鱼效应”,即一方面“能鼓励创新科技界积极进行更多研发活动,创造更多具市场潜力的知识产权,以加快推动创科和知识产权贸易活动”。另一方面,“知识产权贸易活动畅旺,亦会创造更多机会让知识产权法律、估值、管理、代理等专业服务进一步蓬勃发展”。
作为促进企业创新的一项重要政策,相关政策亦被指出可能存在优惠政策被滥用、成为企业避税工具等问题。
对此,香港立法会科技创新界议员邱达根就指出,“专利盒”政策有助于鼓励企业创新、促进本港知识产权发展,税率愈低愈好,建议政府在引入税务优惠同时运用大数据及建立健全数据库,提供服务协助客户比对专利在其他地方是否同样具有独特性,促进本港专利制度发展。
“这是香港积极招商引资大背景下提出的首个税务优惠,期望能够推动知识产权相关活动发展。”团结香港基金会近日发表的相关文章亦指出,“专利盒的安排尚有优化空间,例如向尚未具盈利收入的重点企业提供扣税和补贴优惠,以及给在香港进行研发的企业退还科研开支。应以前瞻性、与国际看齐的措施惠及整个(创新科技)生态发展。”
责编|王祎
题图|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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