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名叫“胖猫”的21岁男孩,大约在一个月前,在重庆跳江自杀。他姐姐在网上控诉他的女友。随后,网友们掀起了爆发式的声讨。
“胖猫”女友谭某27岁,通过聊天记录看,最初,他们是在游戏中认识,然后某主动加微信,并各种明显地追求“胖猫”。谭某说不喜欢异地恋,为了“爱情”,“胖猫”就飞到重庆居住。
一个缺乏异性交往经验的20岁男生,是很难抵挡这种送上门的诱惑的。女方说要同居,他还反问:是不是太快了。这是一种出于本能的怀疑。幸福来得太快,他不敢信。但他最终还是信了,全情投入,毫无保留。
胖猫姐姐称,与谭某在一起的两年里,两人只见过两次面、看过一次电影而在此期间,胖猫转账给谭某大约共51万元胖猫做游戏代练,很辛苦,但能挣钱,一年大概二三十万。他用全部收入“供养”女友,自己却省吃俭用,点10块钱的廉价外卖。
但他的付出并没有换取女方的真心。谭某承诺5月就扯证,但最近却要求分手,“胖猫”绝望,于4月11日跳江自杀。轻生前一天,“胖猫”还给谭某转账66666元,并备注了“自愿赠与”。
先说说祭奠的事。很多网友可怜“胖猫”舍不得点外卖,就给他点了奶茶,送到大桥上。
没有必要说点奶茶是浪费粮食。所谓献祭、所谓仪式感,本身就一定是要耗费点什么,可以是金钱、体力,甚至生命。即便送的花,其实无非是粮食换了个形式。花是花农在花田种出来的,本来他们也可以种粮食。
现在最魔幻的是,有人在网上卖祭品,没开封的原价八十的肯德基、麦当劳外卖,二十、十块就可以买到。要说节约粮食,物尽其用,这个去处很好。
但我想,没人愿意看到这一幕。
在工业时代、信息时代,尊重人,尊重人的尊严,保持仪式感和体面的社会,就不难生产出大量的粮食。只有那些视人为物的社会,才会陷入匮乏。
谈恋爱可以构成诈骗吗?
以谈恋爱为名义骗取对方财物数额较大的,是可能构成诈骗罪的。
根据刑法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根据诈骗犯罪司法解释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具体的数额标准,各地区,根据经济发展情况,自行制定。
在恋爱中,构成诈骗必须要有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比如,以谈恋爱为幌子,虚设人设和事件,告诉对方,你拿钱给我帮你投资,或父母重病你借钱给我。这类虚构事实的,肯定构成诈骗。
“胖猫”转款数额较大,次数也比较多,如果某一次是虚构的事实,并且超过限额,的确可能构成诈骗。如果警方查起来,很可能查到一些有问题的理由。
但如果没有虚构事实,只是许诺结婚,然后不断说“老公,我要买包包”呢?一般来说,这类情况不能构成诈骗。因为没办法证明结婚是一个幌子,毕竟,谁也没办法去论证一个人在将来绝对不会做什么事。
所以,一般不以许诺结婚本身作为一种虚构事实,不能说,“你本来不想和我结婚,所以是诈骗”。但是,如果有一系列的事实相互印证,这个承诺是虚假的,那么,就有可能涉嫌诈骗。
比如,有消息说谭某是同性恋,但仅仅如此还是不够的。假设,谭某同时还在和其他人谈恋爱,和其他男生开房,论证就更有力一些;更有力一些的证据是——假设谭某告诉过朋友,留下聊天记录,表示:我从来都没打算结婚,只是套他的钱。那么,这就有可能构成诈骗。
如果这些都没有呢?以分手为由,是不是一种胁迫呢?
有人想到前几年苏享茂事件。当初,在自杀前,苏享茂在自己的社交账号上写道:“我是WePhone的开发者,今天我就要走了,App以后无法运营了,抱歉。我从来没想过我是这样的结局,我竟然被我极其歹毒的前妻翟欣欣给逼死了。
苏家人经过7年的努力,翟欣欣终被以“敲诈勒索罪”移送司法机关。不过,翟欣欣是以手上有把柄胁迫的,所以构成敲诈勒索。在“胖猫”的事情中,并没有这类情节。
敲诈勒索、诈骗,都很好定义的,有法律明确规定,所谓民众的愤怒,也不难平息——虽然,刑法本不该有平息众怒的功能。
真正模糊的地方在于,遇到一个捞女该怎么办?
很多人指控谭某是捞女。所谓捞女,主要指某些女性,为了获得金钱和物质,抛弃尊严和自尊,依附男性,通过谈恋爱等方式,用年轻貌美作为武器,不断从男朋友身上套钱。
这些女性除了正向提供情绪价值,获得金钱以外,另一个办法就是反向索求,即通过要求分手来迫使男朋友不断挽回,套出钱财,这期间既不触及诈骗,也没有敲诈勒索。
那么,这对于当下的年轻男女来说,又该如何面对这个问题?网上年轻男性群体,对捞女的愤怒又该如何平息?社会又应该如何对待这类现象呢?这是一种胁迫,是一种PUA吗?法律上有必要更进一步吗?
只要给了女性钱,然后,法律就能管着女性不能提分手,否则视为胁迫,要承担法律责任,或者女性分手时必须把钱都归还,对很多年轻男性来说,这当然是大好事。
但是,开始与结束一段恋爱、婚姻,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一个人的自由,并不能成为要挟、敲诈另一个人的理由。法律不应该在此处升级。
所以,女生也不用慌,基本上,你没有处心积虑,故意想套男生的钱的目的,即便花了男生的一些钱,想要分手,也基本上不可能触犯刑律。
现在,网上未婚男女都会对异性的期待很高。女方在浮华的社交媒体描述中,被吊高了对男性的经济能力的期待。男性又在美颜软件、短视频、直播的熏陶下,提升了对女性身体的期望。双方期待差异较大的时候,自然就更难走进婚姻。
现在,网上男女两性对立很厉害。在相互高期待之上,再加上一重对立,就更难调和了。这种对立会绕过悲剧的主因,指向其中的性别对立,并制造出愤怒。
在此次事件中,微博就依据《微博社区公约》等相关规定,对该事件中攻击嘲讽逝者行为将按网暴标准予以处置,同时对煽动性别对立等将个体事件扩大为群体对立行为将按恶意引战标准予以处置,一共处置了违规内容2569条,并处理了235个违规账号,视程度予以禁言15天直至永久禁言处置(数据截至5月4日)。
制造性别对立的办法就是否定自我负责的能力。
谈到男性的时候,网上的女性群体神话男性PUA的威力。谈到女性的时候,网上的男性群体又反过来,夸大女性对男性的精神控制。然后,他们都呼吁法律来管管,本质上就是否认自我负责的能力。
通过否认自我负责的能力,来构成一种不可饶恕的侵害。
“胖猫”令人同情,谭某令人愤怒,但不能将之上升为性别对立。在婚恋领域,每个人都应该自负其责。
对于任何悲剧的讨论,都应该看到直接原因。“胖猫”的脆弱、缺少亲朋好友的交流,才是导致自杀的主因。从人群来说,这类人值得同情,但始终存在。
如果一个社会是有活力的,它必然存在灰暗面,所以我们每个人都应该通过接受人生哲学类教育、阅读各种新闻、亲朋好友的交流,去抵御这些灰暗面。
虽然极端例子肯定存在,但任何一个人要控制另一个人都是不容易的。其实,“胖猫”从来没有否认自己为自己负责的能力,他在最后一笔转账的时候,特别写上了“自愿赠与”。
某种程度上,我愿意把“胖猫事件”,归类为“国民性事件”之一。国民性事件不用大,甚至更多的都是普通人的小事,然后通过网络被全民所知。但这类事件,却能从细枝末节处,积少成多,塑造一个族群的性格、理念、情绪,并最终从长远决定一个族群、一个国家的命运。
现在大多数的网络热点事件、愤怒,都会推向否定个体对自己负责的能力。本该追问的事,大事化小,变为了全民感动。本该放过的事,小事化大,否定自我负责能力,变成了愤怒的性别对立,然后呼吁法律的扩大解释或立法。
这些呼吁会不断积累起来,改变我们社会的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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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5764 原创首发文章|作者 刘远举
开白名单 duanyu_H投稿 tougao99999|图片 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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