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李亦儒 刘子言
来源 | 智合研究院
请看两个数字:
1000万:每天有1000万+次法律服务需求的搜索动作,在国内头部短视频平台产生。
6亿元:一家转型网推所的律所,营收从6000万到6个亿,用了3年。
难怪多位律师表示:被吊销了执业证也无所谓,因为这条路比“做律师”更赚钱。
一边是刻意低调的狂欢,另一边随之而来的,是忍无可忍的“倡议”。同时,因为法律咨询公司等机构处于一种监管的真空地带,据智合研究院了解,为避免风险,国内头部短视频平台,已经准备放弃法律咨询公司业务。
律协的抗议
01
措辞最激烈的江西律协
4月24日,江西律协公众号发布“严正声明”:全省律师事务所、律师不与法律咨询公司、法务公司及其他法律服务机构等,开展任何形式的法律业务合作。
其中还着重提到消费者应该做的:在选择法律服务时,应核实律师身份,与律师执业的律所签约,“律师费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取并开具相应发票”。
江西律协的声明,明确将法律服务公司放在了律师、律所的对立面:“要着眼未来、志存高远、恪守职业道德,不与法律咨询公司、法务公司及其他法律服务机构等开展任何形式的法律业务合作”。
且还要求律师,不要在上述机构办公,不要承接这类机构转介的任何案件,不要向这类机构支付中介费。
一言以蔽之,该类机构是行业毒瘤,律师与律所应远离之,消费者应举报之。
“全国最大基层律协”的不满
4月17日,北京朝阳律协发布“倡议书”,列出了几大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其中就有“通过短视频或者直播平台以非律师事务所名义承揽律师业务”的行为,“以法律咨询公司或者咨询公司名义进行胜诉承诺并将承揽的业务再转介律师承办”的行为。
北京朝阳区律师协会有“全国最大基层律协”之称,律所1300多家,占全市39%,律师2万5千多人,占全市53%。
朝阳律协也是较为保守的律协之一,不鼓励律师用短视频或直播方式营销,其今年的新闻发布会上还提到,2024年的重点工作之一,就是“发布两个相关倡议”,矛头直指扰乱市场秩序的机构。
何不食肉糜?
律协为律师说话,但律协声明的评论区,常常吵得不可开交。
简而言之分为两派:“富律师”支持,“穷律师”哀嚎——我500都赚不到,你非要让我收费5000?
中国律师人数已突破70万,逼近71万。上个月,司法部集中审核了2023年过了法考的申请人资料。
据官方报道,工作人员用了7天时间,加班加点,审核了12.7万余人的申请材料,连监狱、戒毒干警都被借调过来,审核、制作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参见:
律师人数稳步增长,人均办案量逐年下降
图源:巨量引擎
律师越来越多,收入越来越低。法律服务市场规模从2022年的2000亿元,到2030年3000亿元(司法部规划数据,另有机构预测2027年法律服务市场规模将达4700亿元),人人都想做精英律师,但不可能人人都是“精英群体”,市场也没有那么多“高端需求”。
存在即合理?
02
法律咨询公司命数的关键历史节点
从1970年代末开始,面向个人的法律服务市场,就不只有律师这单一的服务提供者。
“基层法律工作者”、法律咨询机构,从那时候就已经是生态系统中的一部分。竞争从那时起已经开始。
到1980年代中期,律师人数的增长速度,跟不上改革开放和普法宣传的速度,大量法律服务需求未被满足。
有需求即有市场。司法部1987年通过颁布《关于乡镇法律服务所的暂行规定》,给了乡镇街道上最基层的法律服务者一个身份,“乡镇法律工作者”,这个身份后来在2000年时又被改名为“基层法律工作者”。
与此同时,城镇层面,在工商总局的主导下,法律咨询公司开始兴起。
也就是说,后来的红圈所在由国办所,向合作所,再向合伙制律所转型的80年代末90年代初,各类法律服务机构就已经开始野蛮生长,并且就已经开始以咨询之名,做诉讼之事——一直到2000年代初,时任司法部长张福森还在强调,要让“基层法律服务”退出诉讼领域,退出大中城市。
法律咨询公司的命数第一次被改变,是在1985年。那一年司法部向国务院提交了一份报告和一份请示,核心需求就一条:法律服务机构的成立,必须经司法部或司法厅(局)批准。
司法部的请示通过了,并跟工商部门联合执行——成立法律咨询公司,须先经司法行政机关批准,后向工商行政机关申请登记注册
但是到2004年,情况又变了。
2004年,国务院宣布取消“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设立审核”的要求。这一变革,为法律咨询公司的发展打开了新的大门。自此,只需完成注册登记,法律咨询公司即可在法律服务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
从1985年的严格监管到2004年的审批取消,法律咨询公司的发展历程,也是法治建设和市场经济发展的一个缩影——一方面,监管的加强保障了法律服务市场的专业和规范;另一方面,审批的取消则释放了市场的活力,促进了法律服务的多元和便捷。
高端食材 vs. 预制菜
曾经法律服务机构的人员,有离退休的法官、兼职法学老师、甚至法律爱好者。到了互联网时代,擅长玩流量的运营人则成了强势入局者。他们扫描每一个领域,寻找还未被吃干抹净的流量变现市场。
法律服务市场虽小,但仍是增量市场。入局者用典型的互联网打法,高频地生产内容、测试内容,测算转化率。他们不按律所专业化的思路划分市场他们从中切出需求最大、且最适合流程化的部分,48小时响应。
律所一个人一个月全流程处理10个案件,与十个人一个月流水线处理200个案件,在利润和效率上存在显著差异。
而自从社媒平台开始建设线上购物、线上咨询平台以来,许多人的消费和咨询模式已被培育、改变。
传统的线下咨询、网页咨询平台已不能满足消费者对便捷性的要求,就连搜索这一动作也是,人们越来越多地在自己停留时间最多的App上去搜索答案,而不是使用传统搜索引擎
因此,从解决法律服务行业资源分布不均、小额案件缺乏法律服务等方面的长尾需求层面,和满足消费者对便捷性的需求上来看,相较于律所,网推所和法律咨询公司显然更有话语权。
图源:巨量引擎
一家称月入2000万的法律咨询公司,其90%以上的业务都是经济纠纷类。其工作人员接受视频采访的工作场景,与催收公司电话催收员的工作场景如出一辙。只不过催收员的身份变成了“调解员”。而这家公司早期也确实考虑过接收被整顿过的催收团队。
法律服务的消费者,很难像业内人士一样分清为自己提供服务的是谁。都穿西装打领带,谁是高端食材,谁是预制菜?这种分辨成本对法律服务市场来说,本身就是额外门槛,于整个行业都不利。
最后一根稻草
落在谁身上?
03
未被满足的公共法律服务市场
公共法律服务的官方定义,是由司法行政机关统筹提供的普惠式法律服务。
扩张飞速的法律咨询公司们,好似律师行业的掠食者,被视为眼中钉。但不可否认的是,如果没有法律服务机构为小标的额的案件提供服务,个人消费者很可能就会放弃自己这部分的法律服务需求——所以掠食者们说自己是公共法律服务的一环,但行政机关又不承认“扰乱”市场的他们提供的是公共法律服务
把治理行业的责任放在消费者身上,显然不现实。消费群体不可能凭道德感去拒绝法律咨询公司的低价服务,哪怕服务质量参差不齐,投诉率高。如人们在谈论拼多多时常举的例子:花9.9元买了10个芒果,其中有5个没坏就是赚的。
拼多多崛起时常被称为低配版淘宝,其创始人黄铮说:“我们的核心,五环内的人理解不了。”如今拼多多市值一度超越阿里巴巴,当年各方的傲慢早已被粉碎。
法律行业的入侵者会成为下一拼多多吗?
截至2024年4月28日,以企业名中包含“法律咨询”为关键词、组织机构为“企业”的条件进行检索,企查查系统显示,处于正常登记状态(包括存续/在业、迁入、迁出)的企业共有49,866家,处于异常登记状态(包括注销、吊销)的法律咨询企业也达到了16,447家。
同时,如果以业务中包含“法律咨询”为条件进行检索,处于正常登记状态的企业数量则高达2,775,157家。
这一数字相较于以往,呈现出显著的增长趋势。而截至同一时间点,国内现存的律师事务所数量约4.2万家。作为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的主体,律师事务所的数量增长平稳得多。
法律咨询公司也许会成为法律市场的拼多多,但目前它处境艰难。
短视频平台不敢继续“纵容”
据智合研究院了解,在短视频平台,法律咨询公司的被投诉率,相比网推所来说较高,加上各地律协、律师的人大代表们频频发声,导致国内头部视频平台开始考虑放弃法律咨询公司的业务,也就是说不再接受他们的信息流投放。
作为服务于法律咨询公司、向其收钱的流量平台,在行业甚嚣尘上时,没有法律或规则可以参考。天平一端是业绩增长,另一端是口碑与用户信任度——为避免风险,只能以监管客户的方式自我监管,毕竟互联网公司无底线接广告吃人血馒头这种危机,没人想再上演一次。
随着媒体平台的规则趋严,法律服务机构需要做媒体合规;面对越来越贵的流量、高于同行的客诉,如果法律咨询公司不能提升自身的专业性和合规性,那么它承接的每一个不合格的案子,都可能成为压垮自身的最后一根稻草。
而对于想坚守阵地、或抢回失地的律所来说,长尾市场的竞争,最忌尾大难掉。
律所、法律服务机构、流量平台,在这场多方博弈中,谁也不想让整治行业的最后一根稻草,最终压在自己身上。
蒋勇律师曾在2016年写过一篇文章,点出法律服务市场信息不对称、分工不精细、评价体系不健全、服务过程缺乏沟通和保障四大问题。他将希望寄托于互联网,并在文章最后写道:
在互联网的作用下,困扰整个法律服务市场已久的恶性循环有可能被打破。曾经被抑制的‘冰山下’的法律服务需求将越来越多地浮出水面,法律服务市场的规模将呈连环式扩大。十年之后,中国法律服务市场的规模增长十倍,达到5000亿,也并非痴人说梦。
如今8年过去,法律服务行业的增长速度已证明了蒋勇师的梦想是现实的。
参与者越来越多,互联网公司、法律咨询公司、网推所、法律科技公司、律所,均从不同的需求层面出发,为市场提供了不同的产品。无论是高端食材还是预制菜,都让需要法律服务的人有了更多选择。
在自由竞争的市场,每个能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的参与者,都是产业链上为市场细分和市场成熟做出贡献的一环。当法律服务者共同面对行业发展中的艰难与未知时,也许“专业的更专业,普惠的更普惠”,会是所有法律服务提供者的生存之道。
本文作者
李亦儒
智合研究院资深研究员,欢迎交流
刘子言
智合研究院中级研究员,欢迎交流
江必新、吕红兵、陈一丹作序推荐
一书看透法律科技全景图谱
 智合创始人洪祖运及智合研究院 · 倾力新作
 现货通道 
享独家书礼
关注智合
和百万法律人同行
责编 / 吴梦奇Scott

编辑 / 顾文倩Aro
分类 / 原创
继续阅读
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