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来源:上海边防老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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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世纪70年代以前,边防检查站的建制和服装有着非常繁复的变迁与变化,这里暂时略过。本文主要从70年代谈起,我国边防检查站的建制和服装变迁。
    1973年4月,在北京召开的全国陆地边防会议决定:国家开放口岸和地方口岸的边防检查工作,由解放军移交给公安部门建制领导。移交后检查站的人员均改为人民警察,干部办理转业手续,战士办理退伍手续,实行工资制。穿的是人民警察的72式藏蓝色警察制服,佩戴国徽帽徽和全红领章。(时间太短,未找到相关照片)
下图是担任政府部门警卫任务的武警,一般都戴解放帽,上绿下藏蓝警裤。
    1974年12月,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公安部、军委三总部《关于边防检查站人民武装警察实行义务兵役制的请示报告》,边防检查站的人民武装警察实行义务兵役制,作为一支武装队伍进行建设和管理,其生活福利待遇均按人民解放军的有关规定执行。着装为上绿下藏蓝,仍然佩戴民警的帽徽和领章。
下图为在海岸边线巡逻的边防武警。
在城市执行巡逻任务的内卫武警,都只有解放帽。
    1978年,公安部、总政治部规定:原由边防检查站担负的专机监护工作,一律交由空军、民航保卫部门负责。边防检查站只按有关规定,对机上乘客、机组人员的护照、证件进行查验。下图中两名边防检查站的检查员穿着绿色警服。男的还带着绿色大檐帽,这种帽只限于沿海边防检查站或重要的开放机场、港口边防检查站的武警人员佩戴。
下图是开放港口口岸的边防检查站武警,身上配带斜肩背带的武装带,这是外勤的穿着。上图中2名检查员没有配武装带是因为在机场验证窗口,不需要配武装带。
边防检查员臂章的细节图,这种臂章是金线手工刺绣,还有其他藏家收藏到烫金材质版本。这个款式的臂章在50年代后期即已开始使用。
    1980年1月1日,人民边防武装警察部队正式成立,公安部边防局升格为边防总局,统管全国边防武装警察。边防检查站服装不变。下图是扫描自《解放军画报》某期的封面。与上面几张照片不同的是,图中这名边防检查员的大檐帽帽墙上,增加了一道红色的牙线。
    1982年,中央决定将解放军担负内卫执勤任务的部队交给公安部门,连同公安部门当时实行兵役制的武装民警和边防、消防警察,统一组建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1983年8月1日起武警部队陆续改着83式武警警服。下图中的女武警战士穿着的即是83式武警常服。注意看她们的右臂上佩戴着“边防检查”字样的臂章(当时的武警部队一般是不佩戴臂章的)。边防武警采用的是内卫部队的警种符号:肩徽,盾内标志为红五星下衬交叉步枪。
    武警部队从1989年1月起正式授予官兵警衔,2月1日开始穿着87式新警服,佩带警衔肩章领花符号。
下图中的是深圳罗湖口岸的一个场景,时间为90年代初,“边防检查”臂章仍在使用(90年代中期取消)。照片中武警中尉在夏季制式衬衣上佩戴冬常服硬肩章的方法是错误的,但估计是特殊情况。因为从同一套照片来看,所有在口岸的武警警官都采取这种佩戴方式,目的是为了让中外通关人员更易辨别警衔标志。
   一九九九年一月一日起,为便于识别,加强监督,全国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官兵(含上述警种部队的学员、文职干部等)佩戴九二式公安臂章。臂章为深蓝底盾形,四周镶金黄边,上方绣以金黄色"中华人民共和国"字样,中心为蓝边红五星,两侧绣以白色"公安"字样,下方配以灰白色飘带,内绣蓝色"POLICE"(警察英译)字母,最下端为金黄色长城图案和橄榄枝图案。臂章以黄色150D低弹丝低坯线环锁于左袖上部。
少尉以上警官佩戴公安制式警号,警号为蓝色塑制长方形胸章,胸章上第一位数分别以B、X、J字母代表边防、消防、警卫部队,第二三位数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其余四位数为警官个人编号。二零零二年五月一日起,武警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官兵恢复与内卫部队相同的着装,公安臂章与警官警号同时取消。
下图为边防官兵佩戴臂章警号的新闻照片。
    1998年,沿海9个大城市(上海 北京 天津 广州 深圳 珠海 海口厦门汕头)进行试点改革,边防部分改为边检。由公安武警现役编制转为公安警察职业编制(同时仍旧保留部分公安边防部队,但是各自职能有了区分)而在全国其他城市,边防和边检仍旧是一家。 
下图是公安警察职业编制的上海边防检查总站的检查员,穿99式警服,胸标上的字样为“边检”。
公安武警现役编制的边防检查站的边检官兵胸标上是“边防”字样。

现在最新的边境管理警服,大家已经很熟悉啦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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