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我是艾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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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宗宝应元年(762)十月十八日,月黑风高之夜,一名刺客潜入大宦官李辅国的府第,割下他的头颅,扬长而去。这个头颅随后被丢进了厕所。
唐宪宗元和十年(815)六月初三,天色未明,宰相武元衡赶赴早朝。他刚出坊门不久,暗中有刺客射灭灯笼,又一箭射倒了武元衡的仆人。同时,另一名刺客从树后杀出,先用大棒猛击武元衡的左腿,并将马夫击倒。电光火石之间,刺客得手,逃遁而去。只见武元衡倒在了血泊之中,变成了一具无头的尸体。
唐代有一个血腥的传统:侠者杀人,一般都要割下首级。这样的景象也屡见于唐人的小说。《虬髯客传》中,风尘三侠初遇时,虬髯客打开革囊,里面放着一颗人头,还有心肝。他说:“此人天下负心者,衔之十年,今始获之。吾憾释矣。”说罢,切开心肝当下酒菜,与李靖、红拂分而食之。
《崔慎思》中,唐德宗时期,博陵人崔慎思来京应试,在一户人家寄住。主人家是一个三十余岁的少妇,崔慎思爱其美色,纳其为妾,还生下一子。一天夜里,崔慎思入寝时没看见妇人,便以为妇人有奸情,在堂前踱步。月色微明,只见妇人从房上下来,右手拿着匕首,左手提着一颗人头。原来,妇人的父亲被郡守所害,她前去报仇,等了好几年才找到机会。如今大仇得报,不能久留。临走之前,妇人杀了自己的儿子,以绝思念。
从战国到西汉,侠客都是一个完整的阶层。司马迁根据游侠的经济能力和影响力进行分类,将这个阶层分为布衣之侠、闾巷之侠和卿相之侠。但在汉武帝之后,作为阶层的游侠逐渐消亡。东汉以后,历代史书已不再设立“游侠传”。而作为个体的游侠,则历代皆有,时隐时现。
一般认为,侠兴起于礼崩乐坏的乱世,在失去秩序的社会里寻求安身立命的土壤。到了治世或是集权帝王的时代,侠便无处容身而消隐于世。唐朝的历史或可为此作一注脚,盛唐时期,史书难觅侠客踪影;但在中晚唐的衰世之中,侠客时常露脸,甚至在关键节点猎杀实权人物,干预时代进程。
也正是从中晚唐开始,侠客成为唐传奇的主角。活生生存在于历史中的侠,刚刚进入文学世界,会呈现出什么样子?
可以肯定的是,他们的面貌,绝非荡平天下不公之事的大侠,那只是无数人不断叠加想象创造的神话。正如无头尸首倒在血泊之中,喋血与暴虐也藏在侠客的影子里。
▲图源:影视剧照
司马迁在《史记·游侠列传》中说:“今游侠,其行虽不轨于正义,然其言必信,其行必果,以诺必诚,不爱其躯,赴士之厄困。”游侠讲信用、轻生死,但常常违法犯禁,比如横行乡里、藏亡匿奸、交通权门等等。侠并非一人仗剑走天下,身后大都跟着一群“客”,无论是鸡鸣狗盗之辈,还是智勇双全之材。
相比游侠,反而是《史记·刺客列传》里的人物,更接近我们心中的侠。比如荆轲,为报知己之恩甘愿赴死,但这些刺客实际可算作游侠的爪牙。
东汉末年,董卓结交豪帅,驰骋边疆。曹操不治产业,飞鹰走狗,游荡无度。西晋时,石崇纵横一方,在荆州劫掠商队。祖逖仗义疏财,养了一群宾客,有盗窃之徒被官吏所抓,祖逖便回护于他。无论这四人日后评价如何,他们其实都是一类人:拥有力量、自掌正义的侠
曹植在《白马篇》中为侠写了这么一句话:“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侠是游离于道义与秩序之外的人,曹植要做的就是给他们套上一个枷锁。只要侠客想着建功立业、为主前驱,那么他们的种种不法行为都可以被原谅,甚至被歌颂。
唐之建立,游侠功不可没。柴绍“矫健有勇力,任侠闻于关中”,李渊便“妻之以女”。李世民折节下士,于是“群盗大侠莫不效死力”。《隋唐嘉话》记载了开国元勋李勣的一段话:“我年十二三为无赖贼,逢人则杀;十四五为难当贼,有所不快者无不杀之;十七八为好贼,上阵乃杀人;年二十便为天下大将,用兵以救人死。”何谓“自掌正义”?李勣这番话体现得淋漓尽致。没有道德,嗜杀成性,只依内心行事。
▲李勣画像。图源:网络
唐传奇《冯燕传》描绘了一位侠客的“正义”。有位少侠名叫冯燕,听闻有人争夺财产,便前去打抱不平,却将人打死,只能亡命天涯。他逃到滑州,遇见一美貌妇人,与其通奸。这位妇人是滑州将领张婴的妻子,张婴听闻此事之后,常常殴打妻子。某夜,张婴醉酒归来,冯燕还在与张妻私会,只能藏匿起来。可是,他的头巾落在了枕边,与张婴的佩刀离得很近。
张婴醉得不省人事,冯燕急忙让张妻拾取头巾,张妻却取了旁边的佩刀交给冯燕。张妻此举是想让冯燕杀了丈夫。没想到,冯燕反手杀了张妻,取走头巾,扬长而去。第二天,张婴醒来,看见妻子惨死家中,无法辩白,被邻居与妻党抓去官府,判成死罪。
行刑当天,冯燕不愿无辜者死,便站出来自首:“且无令不辜者死,吾窃其妻而又杀之,当系我。”后来,这件事上报朝廷,相国贾耽听闻之后,为冯燕求情,皇帝最终大赦。
《冯燕传》是一篇豪侠小说,十分写实。主人公冯燕是个标准的唐代侠客,自由放荡,视人命如草芥,却坚持着某种“正义”。在小说的结尾,作者沈亚之评价道:“杀不谊,白不辜,真古豪矣!”后来,诗人司空图改编了一首《冯燕歌》:“已为不平能割爱,更将身命救深冤。”在他们看来,冯燕杀死了寡情薄义的张妻,又洗脱了张婴的冤屈,敢做敢当,光明磊落,正是侠之本色。
另一篇唐传奇《无双传》则将侠客极端、血腥的一面体现得更加明显。刘无双与王仙客为青梅竹马,彼此相爱。建中四年(783),泾原镇士卒兵变,攻陷长安,唐德宗仓皇出逃至奉天。无双之父陷于敌营,被迫投降。乱平之后,无双的父母被处以极刑,无双也沦为宫女。
侠士古押衙为了报答王仙客的礼遇,决定帮忙救出无双。他求得茅山道士的一颗药丸,能让人假死三天,便让无双服下,再以赎尸之名将其带出宫中。事成之后,古押衙为防止有人泄密,将帮助救援无双的十余人全都杀死,随后自刎谢罪。
为了“正义”而从容地轻贱生命,读后让人不寒而栗。然而,这就是侠的传统。
唐朝时,还没有所谓的江湖,侠归属于都市。初唐诗人卢照邻写过一首《结客少年场行》:
长安重游侠,洛阳富财雄。
玉剑浮云骑,金鞭明月弓。
斗鸡过渭北,走马向关东。
孙宾遥见待,郭解暗相通。
不受千金爵,谁论万里功。
将军下天上,虏骑入云中。
烽火夜似月,兵气晓成虹。
横行徇知己,负羽远从戎。
龙旌昏朔雾,鸟阵卷胡风。
追奔瀚海咽,战罢阴山空。
归来谢天子,何如马上翁。
这是一个常见的游侠故事,李白、王维、王昌龄、张藉等人都写过不少类似的诗歌。无数青年才俊都曾幻想过这样一番场景:少年游侠在繁华都市里斗鸡走狗,逍遥快活;时机一到,奔赴边关,建功立业;等到老了,再次回到纵乐的都市,在天子的见证下封侯起第。对他们而言,名利和享乐都是触手可及之物。
侠从不掩藏自己的欲望,“行侠之举”不外乎眠花宿柳、斗鸡走狗、酗酒赌博。《开元天宝遗事》载:“长安有平康坊,妓女所居之地,京都侠少萃集于此。”又写道,长安侠少每到春天,便呼朋唤友,各自准备一匹矮马,配上好鞍,一起在花树下游玩,仆从带着酒皿跟随,看见美景便驻马而饮,好不快活。
诗人韦应物年少时也是这样的人物,相传他写了一首《逢杨开府》:
少事武皇帝,无赖恃恩私。
身作里中横,家藏亡命儿。
朝持樗蒲局,暮窃东邻姬。
司隶不敢捕,立在白玉墀。
骊山风雪夜,长杨羽猎时。
一字都不识,饮酒肆顽痴。
……
翻阅唐人的诗作、笔记,不难看出任侠乃是社会之风气。哪家权贵子弟、哪位少年英杰不是家藏亡命,掠人妻女,劫杀剽夺,酗酒无度?这种时髦的生活方式,终唐一代,没有受到什么抑制。
▲李白画像。图源:网络
流氓也可以是侠。城市之中,总有这样一群人物:他们扎着长发,散开上衣,露出身上的纹身,要么在酒家放蛇勒索,要么在街边用羊骨击打路人。《酉阳杂俎》记载,大宁坊有一个叫张干的人,左臂纹“生不怕京兆尹”,右臂纹“死不畏阎罗王”,浑身透露着不服管的气质。
最凶恶的侠那可真是杀人放火无恶不作,与之相较,就连上述的恶少流氓都显得人畜无害了。《唐人说荟》记载了一则惨事。隋末,深州诸葛昂和渤海高瓒是两位豪侠。高瓒造访诸葛昂,嫌其排场小,自己摆了一桌大宴席,上桌的猪羊长八尺,薄饼都有一丈余长。于是二人便攀比上了,比谁请的人多,比谁的菜肴珍稀。比到最后,高瓒烹了两个十多岁的孩子,将其头颅手足做成菜。诸葛昂则令一位美妾坐在银盘之上,直接蒸煮,当场吃了起来,直至饱腹。
游侠并不认为放纵享乐、欺男霸女、杀人放火是什么坏事,反而可以彰显自身的侠气。而且,越是有“恶名”的侠,就越要张扬个性。他们杀人,不需要什么理由,就凭“心中好恶”便可夺人性命。正如李白在《侠客行》中说的“笑尽一杯酒,杀人都市中”。
最可怕的是,唐朝社会似乎默许了这种风气。《旧唐书》载,唐朝宰相郭元振十八岁考中进士,被任命为通泉县县尉。在任期间,铸造私钱,掠卖人口,挪用公款,使得百姓怨声载道。武则天听闻之后,准备将他治罪,却在交谈之后发现此人乃大才,便索要他的诗文。郭大侠呈上一首《宝剑篇》,里面有一句说:“非直结交游侠子,亦曾亲近英雄人。”言下之意,他这柄宝剑明珠蒙尘了。武则天读后,大加赞赏。
后来,郭元振做到了代国公,他的精彩人生成了励志故事,杜甫在瞻仰郭元振故居时,写诗感叹道:“壮公临事断,顾步涕横落。高咏宝剑篇,神交付冥漠。”
当然,也不是没有好侠。郭元振有一个侄子名叫郭仲翔,当时蛮夷作乱,郭元振举荐郭仲翔赴蜀地任军官。一个叫吴保安的人给郭仲翔写信,想让他看在同乡的份上给自己一份工作。写信之前,两人素未谋面,但郭仲翔同意了,向上司推荐了吴保安。
吴保安还没报到,郭仲翔就被敌军俘虏,吃尽了苦头。蛮夷有一个规矩,可以用一千匹绢赎人。他写信给吴保安,要其告诉自己的伯父。可是,当时郭元振已经去世,吴保安变卖家产,艰苦度日,凑齐了一千匹绢,赎回了郭仲翔。当郭仲翔回来之时,已经没有一个人样了。
后来,郭仲翔立功升官,回到蜀地拜访吴保安。然而,吴保安和妻子都已经去世,于是郭仲翔花光家产厚葬了吴保安夫妇,还亲自为其守丧三年。这则感人故事被文人牛肃改编成了小说。
侠客之中,人品各有优劣。可是,当一个群体的自我意识不断膨胀,又能期待多少正义的花朵在其中诞生呢?
安史之乱后,唐朝的黄金时代已经过去,人心深处某种张扬向上的东西被现实击碎。侠本身就不注重道德,衰世之下,更顾不上什么礼义廉耻,自然追逐利益去了。
权贵人家的恶少依然醉生梦死、横行霸道,却少了那股建功立业的豪气。诗人也多以嘲讽之态待之,比如贯休的《轻薄篇》云:“绣林锦野,春态相压。谁家少年,马蹄蹋蹋。斗鸡走狗夜不归,一掷赌却如花妾。唯云不颠不狂,其名不彰。悲夫。”地痞无赖纷纷来到禁军找班上,杀人越货更加方便。
世道没落,上层的侠抓紧招募“人才”。割据一方的藩镇主帅,唐末五代以来的开国之君,这些人基本上都有“侠儿”“豪侠”的称号,比如田承嗣、郭威等。下层的侠则依附权贵,为主子排忧解难。
中唐以后,暗杀之风盛行。元和年间武元衡、裴度遇刺,这是藩镇对付朝廷大臣。甘露之变前,大臣李训“召募豪侠”,将诛内官,这是朝廷大臣对付宦官。藩将刘从谏手下有一名侠士名叫甄戈,专门刺杀异己,史载“从谏与定州戍将有嫌,命戈取之,因为逆旅上谒,留饮三日,乘间斩其首”,这是藩镇对付藩镇。
后来,刘从谏又让甄戈杀仇人,甄戈带了十几个无赖劫杀。刘从谏觉得刺客哪有围攻的道理,给甄戈取了一个外号——“伪荆卿”,也就是假荆轲之意。这便是当时的侠客世界:大人物下棋,他们受主恩宠,作为棋子为主驱使。
唐人袁郊写了一篇小说《红线传》。红线是潞州节度使薛篙门下的一名女婢,能弹会唱,又通经史,还有一身神出鬼没的功夫。当时,魏博节度使田承嗣图谋潞州,薛篙十分苦恼。红线为报主人知遇之恩,施展神术,一夜往返七百里,神不知鬼不觉地越过层层守卫,取出田承嗣枕下金盒。薛篙将金盒寄给田承嗣,田承嗣大惊失色,赶忙遣使求和。
一日,红线向薛篙告别,原来她本是一男子,读过神农药书,行走世间,解救众生。一次医疗事故,害得一个孕妇及其腹中二子殒命,被上天惩罚降为女子,贬为奴婢。红线转世生在薛篙家,穿遍了绫罗绸缎,吃遍了山珍海味,自然要报恩。况且田承嗣意欲兴兵,有违天道,因此她才出手。如今救赎前罪,自当离开尘世。
红线追求物外之事,尚且为主驱使,若她生在田承嗣家,岂不是兴风作浪的魔头?
生逢乱世,身不由己,文人不也是如游侠一般随波逐流、依附贵人吗?侠客展示自身的技艺,文人则四处投卷。韩愈未发迹时,“无所取资,日求于人,以度时月”,也曾讨好昔日痛骂之人,也曾投靠藩镇,也曾结交朋党。文人和侠客本质是一类人,嘴上说着拯救天下,心里想着建功立业,却极易在追求自我的过程中抛弃自我,依附权势。
有李白之辈“仗剑去国”,干谒诸侯,由侠入士。也有“进士崔涯、张祜下第后,多游江淮,常嗜酒,侮谑时辈,或乘饮兴,即自称豪侠”,由士入侠。更有黄巢,任侠与科举并行,转身为盗。我们再想想,唐朝的创业团队又有多少侠、多少盗?
也有不少人试图将侠导向家国正义。韩愈在《送董邵南游河北序》中说:“燕赵古称多感慨悲歌之士。……为我吊望诸君之墓,而观于其市,复有昔时屠狗者乎?为我谢曰:明天子在上,可以出而仕矣。”大意为,燕赵之地多义士,现在还有像高渐离一样的人物吗?如果有的话,让他们出来做事吧。
或许,正是这种正义的呼唤,才让侠慢慢褪去狰狞的外壳,从豪门权家的食客,转变成后世除暴安良的义士形象。
▲韩愈画像。图源:网络
混乱之中,人们自然不希望唤来凶恶的豺狼,可正义之士若非拥有超人的技艺,又如何能拯救世界?于是,侠客世界出现了一个诡异神秘的种类:剑侠。他们隐身于人海之中,平时与常人无异,到了关键时刻,便大显其能,挽狂澜于既倒。
以往的侠,要么凭财力显名,要么凭气节服人,要么好勇斗狠。比如“惜哉剑术疏”的荆轲,靠的是一腔热血闻名于世。到了唐人创作小说时,侠客多少得有点真本事。
《兰陵老人》中,有一位奇异的老人,他当众施展过剑术:“紫衣朱囊,盛长剑七口,舞于中庭,迭跃挥霍,批光电激,或横若掣帛,旋若救火。有短剑二尺余,时时及黎(指京兆尹黎干)之衽。黎叩头股栗。”这种类似于“跳剑”的杂技,其实就是表演者向空中抛掷多把宝剑,然后用双手双脚接抛,使其上下飞转。不过,一般的表演者只能跳三四把剑,兰陵老人却能舞弄七把长剑,还能精准攻击目标,可见其技艺高超。这也说明,武侠小说深受杂技的启发。
《昆仑奴》中,磨勒为崔家昆仑奴,为了成全少爷崔生与一位歌姬红绡的爱情,带着崔生深入险地,与红绡相见,后背负两人,“飞出峻垣十余重”。后来,磨勒被崔家出卖,敌人围攻而至,他“遂持匕首,飞出高垣,瞥若翅翕,疾同鹰隼。攒矢如雨,莫能中之。顷刻之间,不知所向”。这种技艺在唐代被称为“飞天夜叉术”,类似于飞檐走壁的轻功。
《聂隐娘》中,聂隐娘被尼姑带走,学习技艺,“长执宝剑一口,长二尺许,锋利吹毛”。先刺猿猴,后刺虎豹,三年之后,“能飞,使刺鹰隼,无不中”。后来,聂隐娘受师父之命刺杀大人物,拿着一个三寸长的匕首,在大白天杀人于无形。这里的轻功、剑术更加神异。
聂隐娘奉魏博主帅之命刺杀另一个藩将刘昌裔时,为对方气度折服,转而投靠。魏帅又派精精儿来杀刘昌裔,聂隐娘出手相救,只见二人化作一红一白两个幡子,互相击打。过了很久,一人跌落,身首分离,正是精精儿。聂隐娘将尸体拽到堂下,用药将其化成水,一根毛发都没留下。接着,魏帅派出空空儿,其神术是来无影去无踪,聂隐娘化作一只蠛蠓,潜入刘昌裔腹中,再次化解危机。空空儿也不是省油的灯,一击不成,立马逃遁,还不到一更,他已经飞出一千多里了。这已经是道术、神行术的较量了。
▲聂隐娘。图源:影视剧照
此类描写在唐人的小说中比比皆是,虽然只是起了一个头,但其丰富的想象力已然为武侠世界打开了一扇大门。
剑侠还有一个特点:行踪神秘,不可测度。现实的侠,恨不得天下瞩目,上可结交贵人,下可吸引门客。而剑侠则隐于红尘之中,其貌不扬,常人根本看不出有何特别之处。比如红线自告奋勇去解决忧难时,薛嵩感叹道:“我不知汝是异人,诚暗昧也。”
当剑侠显露身手之后,便会飘然远逝。就像流星划过,一刹那闪烁,便无踪无迹。聂隐娘的结局并不是跟随刘昌裔进京觐见皇帝,而是“寻山水,访至人”。离去几十年后,刘昌裔之子在蜀栈道遇见她,“貌若当时”,聂隐娘赠其仙丹,助其脱困,再次消失,“自此无复有人见隐娘矣”。
哪有大侠在完成使命之后,恋栈权势,赖着不走,与官府争名夺利?哪有大侠不是独来独往,怎么会结交朋党、豢养亡命?就连想要当皇帝的虬髯客,在看见李世民这样的“真天子”之后,不也是将资产豪宅及奴仆全部送予李靖夫妇,远遁海外当大王去了吗?只有将暴力寄托在这样的世外高人手中,才不会被滥用吧。
明代李贽读过唐人的武侠小说,心里不由得升起一个疑问:“剑安得有侠也?人能侠剑,剑又安能侠人?”剑人人可有之,剑术亦人人可精之,而侠却不是人人具备的。那时,古侠已死,侠客穿上了道德的外衣,戴上了正义的高帽。
然而,人心深处的蛮荒始终存在:古侠真的死了吗?
参考文献:
[唐]段成式:《酉阳杂俎》,中华书局,1981
[宋]李昉等撰:《太平广记》,中华书局,1960
龚鹏程:《侠的精神文化史论》,山东画报出版社,2008
陈平原:《千古文人侠客梦》,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
葛承雍:《唐京的恶少流氓与豪雄武侠》,《唐史论丛》第7辑,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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