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拔们,版本又更新了,更打不过了。
昨儿猿猿看了一骚的,二话不说直接👆👇👈👉套弄🤲,一条雄伟的中华巨龙平地而起,随后又委屈地缩了起来!
说,最近各地法律法规都在上大分对妇女的各种权益进行了更牛逼的保护,看得兄弟们很是丁寒!
比如福建省就发布了《妇女权益保证条例》,经前段时间表决通过,将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猿猿大致看了一下,其中大部分没啥特别的,不过这其中第四十五条,规定了妇女持有效证件,即可随意查询丈夫的财产情况

这意味着啥子呢?

意味着妇女可以不需要通过律师申请调查令,就能查询到自己配偶的一切财产状况,包括——
1. 可以向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查询男方的房产情况;

2. 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查询男方名下车辆的情况;

3. 可以向可以向银行申请查询男方名下银行卡存款余额、流水的情况;

4. 可以向工商局申请查询男方名下公司、股权等情况;
等等等等....

此等措施,非常有利于女同胞们提起离婚诉讼前,对夫妻共同财产提前进行摸底调查
,避免男方转移财产!

看到这里,有童鞋可能要问了,这也没啥问题啊,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肯定都要知道啊,查查怎么了!老公也可以查媳妇儿啊
很遗憾的是,法律法规并没有规定男方可查女方的情况,如果想要查询,还是要走复杂繁琐的程序

更为骚气的是,在《福建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发布之前,有关部门曾出了个草案修改稿征求公众意见——
猿猿也查询了一下,当时的第四十二条,明确写着“夫妻一方”持有效证件,即可查询另一方的财产情况!
结果到正式发布后,“夫妻一方”的描述直接变成“妇女”将男方查询妻子财产的权力取消了
哇哦,这就是男女平等?猿猿正式宣布,将福建人从广东人的菜单上剔除出去!
其实这还不算完,此等情形可谓遍地开花!
就在前两天,清明刚过,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一个“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一共二十一条,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猿猿点开一瞧开头,立马两眼一摸黑,只见此条例“依法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可就是不保护男性的权益

当然了,这还不算啥,下面的具体条例更是逆天。
比如第三条,按照下方的原则进行财产分割,没有提到男性
并且条例规定,同居和结婚一样,在进行财产分割时没有任何区别。由此会产生一个什么严重问题捏?别急,讲完二十一条猿猿告诉你。
再来看第七条,哪怕是父母在子女婚前全款买的房,配偶一毛钱没出,那这房子依然有配偶的一部分份额
最后是第二十条,规定离婚后应帮助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的一方,简而言之,就是一个人婚前就是穷逼婚后另一方还得出钱出地儿养着她——
合着是结婚就分钱,离婚就得养着?
不懂,有关部门一定是觉得结婚率太高了吧。
反正在这左一拳右一拳的攻击下,许多男性已深受其害,比如下面这哥们儿,婚前他妈全款买的房离婚时法官直接让前期分走十万块
法官的理由也很简单,房子日常有损耗,前妻作为女主人,日常居住对房子进行了维护养护义务应当享有一定份额...
看到这里,有姐妹一定会说,这都™是国男瞎编的
,哪儿会有这种事儿,你是不是搞男女对立啊?

猿猿表示,你™睁大狗眼看下面这图。
爱辉法院的官方微博,在3月21日发了个案例,说是她们有一个六名女干警组成的“巾帼团”,这个团呢,一直在涉及妇女的案件中各种搞事儿
她们讲了一个经典案例,一男一女非婚同居20年后解除关系男的全款买了个房,女的要求分割——
在法院的干涉下,男的给了女的房屋价值40%的折价款!

值得注意的是,2023年成立以来,“巾帼团”就已经调解涉及妇女权益的案件63件,这其中有多少公平就不得而知了...
然后这个法院被各路网友一顿喷,现在灰溜溜地删除了这条微博
如今这个大形势各位童鞋意外吗?看看下面这份名单,猿猿觉得一点也不意外。
写到最后,猿猿无语凝噎,突然想起一位著名离异脱口秀女演员思文的一次演讲——
演讲的主题是“向前一步”
,讲的是女性力量云云,但奇怪的是,
思文演讲的标题又是“女性不必非得向前一步”

在此次演讲中,思文讲出了震惊中外的观点,一是独立女性并不意味着要独立赚钱二是没见过一个男性可以把袜子洗干净
但非常奇怪的是,该女子在之前上脱口秀节目时,曾亲口说过——
女人要有存在感,就是要经济独立!
那你™到底是应该独立还是不独立啊?
果然是新时代克苏鲁,无法被定义,无法被观测,无法被描述,无法被审判,无法被描述!
人格是独立的,经济是依附的呗?
集拔们,该团结起来了!
版本T0又一次进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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