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妈妈22楼抛子令人发指:妈妈,求你别让我死!
又是一桩人间惨剧。
4月1日。
重庆。
早上7点,一天刚刚开始。
何女士在22楼的家中,将她3岁幼子,从窗户抛下,致其坠地身亡。
为什么?
答案很快出来了:躁郁症。
这种疾病很难缠,病人会于两极往返,难以自控,ta会失眠,情绪不稳,喜怒无常,自伤或伤人。
甚至出现自杀倾向。
发现躁郁症,须马上就医,在医院接受综合干预,否则极容易出事。
于是,新闻的讨论重心,慢慢偏向于女子的精神状态,猜测她婚后生活是否过于悲惨。
病得这么重,是婆婆的欺压?
还是丈夫的缺位?
或遭遇了什么连绵不断的痛苦,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以至于恨透了所有人。包括自己?
这种言论,非常能引起被困于母职惩罚中的女性的共鸣。
但我个人认为,这样归因,是有问题的。
过度关注母亲,必会模糊掉孩子,会合理化S人的事实,带来本末倒置的舆论效果。
在谈这个问题之前,我们来回顾一下,近些年类似事件。
2020年,长沙37岁海归女博士抱着女儿跳楼。
双双身亡。
女儿才5个月,生命就被残忍扼杀。
2019年,漳州一个母亲,带着一双儿女投河。
孩子一个6岁。
一个3岁。
就没有选择地,被母亲带入绝境。
2018年,新化母子三人投河。
似乎也是因丈夫缺席或失踪,婆媳有矛盾,母亲绝望,拉着两个孩子一起赴死。
为了断了孩子的求生可能,她还用绳子把2岁的女儿、4岁的儿子绑在一起,跳入湖南新化琅塘镇一处小水塘里。
“水塘的水不深,仅到成年人的胸口,但她还是用痛苦的溺水方式结束了三条生命。”
这些母亲都是痛苦的。
她们之中有人留下遗书,陈述了令人发指的困境,没有希望的挣扎,看着确实令人难受。
可是,孩子呢?
孩子的诉求呢?
有谁听见了孩子的声音?
有谁看见了孩子的眼泪?
这些新闻出来后,一个特别不人道的现象是,太多人都在同情母亲,分析她为什么携子自杀,为什么走上绝路。
恕我直言,这是反智的。
也是没有人性的。
我在上文所说的,过度关注母亲,必会模糊掉孩子,也会模糊事件焦点。
渲染母亲的痛苦,就会合理化她们谋杀孩子的犯罪事实,忽略孩子的恐惧与绝望,听不见他们的那一句:“妈妈,我不要,我不要......”
妈妈是人,孩子也是人。
他们不是父母的附属品。
不是东西。
你无权恣意生杀予夺,不论你以什么借口。
同样地,你无权让孩子用生命来为你的痛苦买单。
无权让他成为你报复的工具。
以上几桩案子里,母亲是悲催的受害者,也是残酷的绑架犯+谋杀犯。
如果我们认识不到这一点,我真的很怕这种风气蔓延后,女人们用以表达愤怒、报复的方式,都是杀死孩子。
你看——
惠安母亲携两子跳海。
九江母亲携女于车内自杀。
在这些噩梦里,孩子根本没有反抗的能力。
他们很可能在母亲的盛怒之中,连哭声都发不出,连求救都未曾被人听到,就被母亲处以极刑。
为了让大家明白,推孩子进深渊有多残忍,我特地找来了另一个视频。
请大家一定要打开看看。
这个视频里,女人因为丈夫出轨,不回家,很痛苦,逼着幼小的女儿一起跳楼。
视频记录了她推女儿下楼的瞬间。
视频里,女儿一直恐惧地大喊:“妈妈,我不要,妈妈,我不要……
妈妈拽开女儿的手,想推女儿下去。
女儿后来说:“妈妈,你别拽我,我自己跳……”
大家看完了吗?
听见了孩子悲惨的哭声了吗?
可有毛骨悚然的感觉?
你可想过,许多母亲携子自杀前,孩子也是这样恐惧和绝望?
记住:
你再痛苦,都不是你杀人的理由。
你是有选择的。
可以离婚,可以复仇,可以和丈夫大打出手,可以逆袭,甚至可以自杀。
这都是你的自由。
你唯独没有杀死孩子的权利。
以上这些话,我不是在跟你讲道德。我是在跟你讲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孩子和你是平等的。
你们同样都是公民,是人,谁都没有权利剥夺对方的生命。
请所有觉得孩子是自己东西的母亲,好好读读以上这句话。
放下你可以处置孩子的生命的幻觉。让大人的归大人,孩子的归孩子。
你的困境自己去承受。
你的婚姻自己去收场。
你的渣男自己去收拾。
孩子有自己的路要走,有自己的人生要经历。你不要将他推下高楼,或沉入深湖。
最后我还想说,自杀者,我不非议。
但杀人者,不可怜。
因为每个人都有选择。
东边的路不通,西边总有路可走。
这里有人给你气受,你就去那里找个不受气的。
不过就是苦一点,麻烦一点,又何至于说成是绝境?
也就是说,原本用一点勇气,一点智识就能解决的事情,你却偏要用极端的方式来处理。
就像上面推女儿跳楼的视频里,一个邻居看不过去了,叹息说:“你这样做不对,他不回心,你和他离婚就行了。你为人之母,你得考虑孩子。”
这不仅残忍,还愚蠢。
更可怕的是,这些母亲还在说爱。
说不忍心孩子在世上受苦,所以要杀了孩子。
对不起,爱不是这样的。
爱是如他所愿,不是如我所愿。
爱是尊重对方的生命,尊重对方的选择,给他独立、给他自由,让他掌控自己的命运。
而不是,“宝贝,妈妈爱你,你去死好不好?”
请让悲剧止于重庆女子扔子事件。
请所有写字的人,不要用躁郁症来合理化杀子的行为。
请不要滥用同情心,对母亲过度共情,却无视无辜孩子的哀鸣。
请尊重生命!!!
尊
重
孩
子
的
生
命
最新评论
推荐文章
作者最新文章
你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Copyright Disclaimer: The copyright of contents (including texts, images, videos and audios) posted above belong to the User who shared or the third-party website which the User shared from. If you found your copyright have been infringed, please send a DMCA takedown notice to [email protected]. For more detail of the source, please click on the button "Read Original Post" below. For other communications, please send to [email protected].
版权声明:以上内容为用户推荐收藏至CareerEngine平台,其内容(含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及知识版权均属用户或用户转发自的第三方网站,如涉嫌侵权,请通知[email protected]进行信息删除。如需查看信息来源,请点击“查看原文”。如需洽谈其它事宜,请联系[email protected]。
版权声明:以上内容为用户推荐收藏至CareerEngine平台,其内容(含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及知识版权均属用户或用户转发自的第三方网站,如涉嫌侵权,请通知[email protected]进行信息删除。如需查看信息来源,请点击“查看原文”。如需洽谈其它事宜,请联系[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