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雁塔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商品房预售监管协同推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的司法建议书》,全国法院人员考核工作部署会议精神,全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深化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会议精神,全省、全市扫黑除恶斗争推进会议精神,全市政法机关服务高质量发展“两行动、两措施”推进会议精神及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刘强在西安市调研“两行动、两措施”时的讲话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雁塔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云峰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具有很强的政治性、针对性、指导性,为我们做好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全院上下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践行宪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切实把宪法精神贯彻到法院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
会议指出
深刻认识、牢牢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切实把发动群众化解矛盾和依靠群众实现自治的“前哨阵地”扎在基层,积极转变司法理念和工作方法,做到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司法建议在助力优化营商环境、行业规范发展的重要作用,有针对性地制发高质量的司法建议,确保司法建议落地有声。进一步坚定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信心决心,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会议强调
服务高质量发展“两行动、两措施”是法院能动履职、服务大局的现实需要,也是补齐工作短板、提升审执质效的重要途径。深入践行“公正与效率”,找准司法服务保障的立足点、着力点、切入点,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权益,全力推动“两行动、两措施”取得实效。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做好立、审、执各环节工作,增强全业务条线的信访责任感,真正把“有信必复”做到群众心坎上。持续深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构建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的全链条保护体系,有效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创造活力。不断提升涉外司法能力,推动“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雁塔区法院调解室实质化运行,立足雁塔特色擦亮涉外法治品牌。
会议强调
全院干警要对照任务指标和上级法院要求,以决战决胜的状态全力冲刺,奋力完成全年预期目标任务。
一要全面抓好结案工作。紧盯关键核心指标,充分运用诉前调解、小额程序、简易程序等,在保证案件结案时效的同时,更加关注案件质量的提升,切实做到“案结事了”。二要统筹推进重点工作。贯彻“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在推进诉源治理、“两行动、两措施”、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持续用力,以高水平司法服务辖区高质量发展。三要持续强化队伍管理。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注重把考核管理融入平时、功夫下在平常,抓实政治理论学习,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做到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供稿 | 综合办公室
编辑 | 综合办公室
审核 | 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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