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ORLD  CONSUMER  RIGHTS  DAY —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3·15
2024年3月15日
是第42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今年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年主题为
“激发消费活力”
让消费者“敢消费、愿消费、乐享高品质消费”
为切实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进一步激发消费活力,营造公正市场秩序,打造放心消费环境,3月15日,雁塔法院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普法宣传活动。

立丰城
3·15
普法活动现场
雁塔法院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司法局、区金融办、区烟草专卖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电子城市场监督管理所,来到立丰城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雁塔法院速裁庭王华、王媛媛法官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和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为过往群众和周边商户讲解了《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关于消费者维权的相关知识,提倡理性消费、提高防骗意识,在遇到问题时运用法律手段、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同时,现场设立了法律咨询台,针对“买到伪劣产品”“网购时无法退货”“描述与实物不符”等热点问题,现场为群众答疑解惑,同时用以案释法的方式提醒群众理性消费、依法维权,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城市立方

3·15
普法活动现场
雁塔法院速裁庭李漾法官前往城市立方广场,与长延堡派出所、长延堡司法所、紫郡长安北社区及兴业银行工作人员一起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李漾法官以典型案例为抓手,向社区居民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知识,重点讲解消费者的基本权利、维权方式、渠道及维权所需要的凭证,同时结合典型案例,就社区居民关心的退换货难、捆绑消费、网络购物、消费维权、惩罚性赔偿责任等与日常消费息息相关的热点问题进行解答,引导消费者文明消费、理性维权的同时,让更多人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下一步,雁塔法院将切实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教育引导商户诚信经营,积极引导广大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激发消费活力,释放消费潜力,为共筑诚信、安全的消费环境提供司法保障。

供稿 | 速裁庭
编辑 | 综合办公室
审核 | 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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