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沪深交易所同步发布关于暂停战略投资者在承诺的持有期限内出借获配股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为进一步优化融券制度,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沪深交易所决定暂停战略投资者在承诺的持有期限内出借获配股票。通知实施前尚未了结的出借合约到期不得展期。
通知自2024年1月29日起施行。沪深交易所此前发布的其他业务规则与通知规定不一致的,以此次通知为准。
沪深交易所表示,各会员应当根据通知的要求认真做好相关业务和技术系统准备,并做好前端检查和控制,确保业务平稳运行。
来源:金融时报客户端
记者:张弛
编辑:俞思晴
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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