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六神磊磊
重庆扔幼儿坠楼的一对男女被执行死刑了。
这两年里,我都本能地回避着这个新闻。事实上,案发的地方,就离我平时上班的工作室很近。父亲抛下幼年儿女是在十五楼,我是十四楼,几乎差不多一个平面。
所以经常忍不住地想,我居然与这样一个惨绝人寰的事共处同一区域、同一平行空间。就是这样一个念头,都会让人发抖。
再说一个真实细节。案发后不久,一个周末的晚上,一位干民警的邻居情绪不正常,半夜打电话说自己不好受,正在江北喝酒。
这不能不管,我就从南岸区打车跑到江北,发现他已经大醉。我给他抬上出租车运回家,他反复说一句话:人渣,辖区出了人渣,太惨了mmp……现在还不能多说,你等着,我们要让那龟儿逃不脱,mmmp人渣……
后来知道了,让他一个警察都一度濒临失控的,就是这个案子。
眼下这一对男女被执行死刑了,但说句不怕误会的话,正义并没有得到伸张。
并不是说办案人员不努力。他们很努力,就像那位一度崩溃的警察一样,为了找出凶手,锁定证据,他们追逐蛛丝马迹,付出了一切辛劳。从侦查到公诉到审判,各个环节,都没有让这对人渣男女靠演技蒙混过关。
也不是说法律不公平。法律已经给了满格的处罚,虽然有句话说得好,死刑只能负责它力所能及的部分,剩下的是死刑处理不了的。毕竟,我们是文明社会,而文明的愤怒终究是有底线的。剁剁剁剁剁,剁成十八块,丢到街上喂狗吃,只能存在于电影的搞笑里。
但我还是想说,这件事里,正义不会得到伸张,永远不会,正义充其量只能得到一点点安抚,甚至连安抚都谈不上。
“他(张波)冲进卧室,抱住两个小孩的腿,将其从飘窗窗户处掀落、扔了下去”。然后冲下去假哭,扇自己嘴巴。
想象一下这一幕,你就会知道,这两个人的恶,是一种超乎寻常的恶,这种恶会在所有良知未泯的人心上留下一记伤口,它是永久的,血淋淋的,无法缝合。它是对全体人类良知的无差别攻击,是对人类进化的究极嘲笑,无视防御。这道伤口会一直隐痛,深入肌肤,深入骨膜,深入脊髓,你活一天,它就会让你隐痛一天,对着你狞笑,直到你魂归天国。
如果你有过孩子,你会知道2岁、1岁的孩子有多可爱,她会向你奔来,伸出双手;她会咿呀呀背一句春眠不觉晓,会忽然唱出你平时唱的曲子;她会有自己想象的五彩斑斓的世界,会有自己爱不释手的娃娃;她在梦中微笑,你看到都会忍不住微笑。你能想象一对男女合谋毁灭他们吗?
所以这种恶也是文学家都承受不了的恶。金庸写尽了恶人,但哪怕辣手如李莫愁,也终归对小郭襄这个婴儿有点感情;哪怕歹毒像田青文,闷死了刚出生的孩子,也好歹背着人掉了几滴眼泪。同等级别的歹人,金庸只写了一个人叫凌退思,活埋了亲生女儿,但非要论起来,他好歹把女儿给抚养长大成人了先。
当尘埃落定,这件事将再一次提醒所有人:越是正常人,就越要对人性之恶有充分的估计。永远别忘了,有一些恶超乎想象,并且将和你长期共存。
它们隐藏在网上那些爱对无辜者喊打喊杀的人之中,隐藏在那些随时想葬送别人的一切以满足自己一点点虚幻快感的人之中,隐藏在那些潜伏于角落里憎恶一切人间烟火的人之中,隐藏在爱最大限度迁怒于人并且随时向弱者拔刀的人之中。他们在的,一直都在。对这些恶,要有充分的估计。
历史存在的意义是什么?无非就是提醒人们,我们过去几千年里曾干过的恶事,远超乎想象的限度。那么案例的意义是什么?也无非就是提醒人们,在和你同一区域、同一时空,我们干过的恶事,超乎想象的限度。
并且这些人在把孩子扔下来之后,会披上人皮,念着早已准备好的台词,哭泣着跑下楼来,假装自己是人。它让我想起一个段子:
什么东西被打死了,流的是你自己的血?答案是人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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