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最佳拍档”到心生嫌隙,绝非一念之间。
来源 | 钛媒体创投家
作者 | 郭虹妘
出品 | 资人说(touzirenshuo)
从“最佳拍档”到心生嫌隙,绝非一念之间。
“谁说学术分子全是‘呆子’,他们之中有一类人非常聪明,知道投资机构需要什么,市场需要什么,不仅学会了ToVC的本事,还会狮子大开口。”投资人小乔说道。
最常听到的科学家谈融资话术竟然是:
“我的同门学弟也是初创公司,首轮募资1个亿,我是他师兄你给我几千万,我的面子放哪里?
再说投的又不是自己的钱,起码给一个差不多的金额吧。”

“现在投项目的逻辑是投资前沿技术、没人发现的硬科技,先不管科学家适合不适合创业,最重要的是‘忽悠’他成立公司,项目滚动起来,投资机构才有操作空间,反正最后他们大多数是被企业的发展淘汰。"
在小可看来,这是大多数投资机构的想法,也是不能放在台面上和科学家谈的话。
继“围堵中科院”“去实验室抢科学家”之后,投资人开始对「科学家」三个字祛魅了。
01

科学家“通病”

“只有少数的科学家能创业成功,能成为企业家,科学家和企业家是生活在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里的人。”小可说道。
科学家是指职业从事科学研究的人,即工作的主要时间都花在科学研究上就可以认为是科学家,副研究员、副教授这类科技工作者也是科学家。
“这或许是一个伪命题。
国家政策的氛围,国际关系的紧张,资本的烘托,让科研工作者蠢蠢欲动地有了创业的想法,但他们不一定适合做一名创业者。”
小乔医学博士毕业后,投身到VC行业看医疗项目,她能和科研工作者对话,也能清楚地看到他们的短板。
首先是思维差异。
科学家拥有着“完美主义思维”,对于一个技术希望研究到极致,超越同行,往往这一种极致心态会错失进入市场的先机。
譬如,知名芯片企业展讯芯片,在手机刚刚有MP3功能的时候,已经研发出了支持单声道64kps芯片.
当时公司的技术团队反对将这款芯片应用于产品商业化,认为无法体现公司的尖端技术水准,并且提出“再给我们一年,肯定能研发出256kps双声道芯片”。
结果研发进行到一半,满大街涌现出了用联发科单声道、32kps芯片的MP3手机,展讯芯片也因此错失了先机。
“在研究室可以有充分的时间打磨技术的深度,但是放在商业场景中,早一步就能优先拿到订单。”在小可看来。
第二是缺乏商业化思维。
创业不仅仅涉及技术本身,还涉及量产、品控、销售、市场等环节,综合考虑成本,与时间赛跑,与竞品赛跑。
在产品70分的时候冲向市场,做小试、中试,依据商业化场景做产品调试和迭代,这才是常态。
产品完美,不等于适配市场需求。
“本质是企业需要考虑成本,而科学家对于成本不太敏感。”小可强调。
第三是身段不够软。
要想人前嫌贵,必要人后下“跪”。
在商业活动之中,项目方在拿订单,洽谈合作时往往是乙方身份,但是教授却自带光环,更像甲方,两个身份的共存,让其具有一定的矛盾色彩。
此现象也表现在与投资人沟通上。
他们认为投资人没有自己懂技术、懂前景,对于投资人提出的商业运营建议并不接受,固执己见,导致难以推进下一轮融资,以及订单流失。
第四是All in心态。
“院士、教授别指望他们全职出来创业,有些荣誉是舍弃不下的,他们顶多能给企业做个背书,提供实验室研究成果技术。”
对于此,小可深有感触。
小乔也遇到了类似的情况——
跟了一半年的项目,技术好,也有了初步商业化成果,教授一边顾实验室,一边顾企业,着实忙不过来,顾不上经营,投资人着急在心里,也不敢投钱。
就算完全投入,也难以掩盖远高于预期的失败率。
美国一家专做技术成果转化的公司“巴士底”曾做过一项调查:
美国高校教授创业的失败率惊人地达到了96%~97%。
也因此,巴士底在选择合作方的时候,并不会把高校教授的创业项目列进首选。
02

幕后推手

“真正需要科学家出来创业的是资本,而不是科学家。”
北京生命科学研究所的王博士说道。
科研工作者分为三类:
一类是院士、教授的“王者级别”。
他们既有科研能力,又有名望,还可以撬动资金做科研,全职创业的概率并不高,除非心中拥有一个企业家的梦想;
一类是有专利无荣誉的“黄金级别”。
他们可能是遇到了“荣誉瓶颈”,转而开始思考离开科研圈,走创业之路;
最后一类是接受指派的“青铜级别”。
老师成立公司后,委派信任的学生在其公司担任CEO职位,主持公司运转事务等工作。
“科研工作者专注研发和技术突破,思考的角度不是市场化应用,而是突破尖端技术,在学术圈内建立自己的影响力。
真的想通过创业实现研发落地的人并不多,其核心原因是科研人员想不到商业化的层面。”在王博士看来。
也就不难理解,资本“围堵”中科院,“忽悠”科学家创业的逻辑了——
资本是科学家创业的背后推手。
一站式投资服务从科学家离开实验室的那一刻,注册公司、财税法、企业家素质培训、招聘商业化人员、对接订单和小试、中试场景,对接下一轮融资……
攒局式投资,吸引一些冲昏头脑的接盘侠入场。
“过去几年,我在生物技术领域看到很多攒局的案例,买入几个临床管线,凑出符合上市规则的公司,去融资,上市。”有投资人表示。
终究投资的本质是挣钱,不是服务,将一个科研成果转化为商业产品,带动估值,带来利润。
“如果运气好,企业完成IPO上市,如果运气不好,企业就是被集团公司收购。”小可说道。
“产业资本的入局是避免‘中间商’(财务投资机构)赚差价,当下IPO困境,投资机构所投项目大部分是找产业接盘。”小乔表示。
而产业资本,在硬科技投资时代优势尽显。
首先,深耕行业多年,比科研工作者更能看到,某一项技术在横向赛道的应用;
其次为初创企业提供更接近市场化的验证场景,便于快速迭代产品;
最后是资金,产业资本的资金相较于财务投资机构更加充沛。
同时伴随着淘汰,创业过程中,一旦科学家跟不上企业发展节奏,就可能成为“弃子”。
“初期技术是核心竞争力,加速‘奔跑’阶段,良率、生产流程、成本核算、订单是竞争力,科学家跟不上步伐,要么换CEO,要么回购科学家的股份让其慢慢退出。”小可表示。
王博士向我们透露,她的学长确实也有遇到类似状况。
由于对于企业经营有心无力,主动和投资人沟通稀释股权变成技术合伙人,退居幕后专注研发。
有时,投资人机关算尽也会被科学家坑。
“起初很亢奋,对于技术有信心,市场有信心,委派担任的CEO学生有信心;
后来企业发展一段时间后,未见起色,科学家就把精力撤退回实验室,CEO学生也跟着跑了,给投资机构留下一个烂摊子,还要重新组局,或者沟通变卖技术资产。”小可说道。
小乔补充道:
还有一类是为了个人荣誉出来创业的,当完成个人荣誉申请之后,就开始撤退。”
既然想要产品化,又不离开学校all in公司,却要求投资人来陪ta做梦。
在投资圈甄别明星(骗子)教授创业,成为新入行投资人的必修课。
03

创业是唯一的选择

随着科学家创业话题热度的增加,投资人与科学家之间的隐形的矛盾逐渐加深。
“我认为就是科技创业生态成熟度的问题。
中国没有一个很好的科技创业平台和生态去支撑科学家,导致他们只能自己下场干,才能够把事最终做成。
等生态成熟,科学家‘被迫’亲自创业的人会少很多。”有投资人表示。
参照,以色列大学科研院所技术转移以耶达,德国技术转移企业以史太白的运作模式,足以证明科研、与商业分开是一个合理的运作模式。
以色列国家创新生态系统主要由政府、学界、产业界(或私营部门)3方面的要素构成。
其中政府主要作用为出台支持创新的相关政策、颁布法律法规、进行资助等。
产业界(私营部门)主要包括生产企业、风投公司、众筹平台以及提供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
学界除了包括科技人力资源外,技术转移机构也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技术转移机构作为一种中介机构,主要是发掘来自大学、研究机构的科研成果,申请专利,并将实施权转让给企业,然后将转让费的一部分作为收益返还给大学、研究机构(或发明者)
从创新链视角看科研成果转化,主要分为科研成果形成、科研成果商品化、科研成果产业化3个阶段。
技术转移机构主要在第2阶段,即科研成果商品化阶段发挥作用。
以耶达公司为例:
它是以色列第一个学院科技转移公司。
年销售额达100亿美元以上,其收入用于反哺研究院以进一步加强基础研究和科学教育。
技术转移机构得到的资金收益,40%归研究者个人所有,而不是给实验室。
院系、实验室也可以获得一部分收益,但需要在项目开展前就事先约定。
一旦项目被商业化,耶达可以从中获取利润,科学人员也能获得较多的奖励,从而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
再看德国史太白技术转移有限公司:
其旗下有很多个技术转移中心,各技术转移中心既有依托于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公司,也有拥有技术或专利知识产权的教授或专家向史太白董事会提出成立转移中心的。
史太白技术转移中心通过工商会等机构寻找企业作为技术的投资者和受让方,也为转移中心争取其他研究项目。
为克服启动资金不足的难题,史太白技术转移公司还协助转移中心申请商业贷款以及德国政府或欧盟的项目资助,同时提供财务、人事、保险、行政等服务,并承担技术转移给客户造成的实际损失。
技术转移中心是史太白体系的基石和主要收入来源。
2019年史太白网络覆盖了1075家转移企业,总营业额达到1.70亿欧元。
由于考核机制每年都有很多转移中心关闭、成立,要实现科技成果顺畅高效转化,通常需要具备以下五个条件:
一是公共科研体系能产出易于被产业接受的成果;
二是企业存在技术需求且具备技术吸收能力;
三是中介服务机构具有专业化服务能力;
四是科技金融系统发达,能提供丰富多样的金融支持;
五是政策环境保护知识生产并能激励成果转化。
科学家的强项在于实验室中的创新和突破,与科学成果转化需要的是不同的技能。
支撑科学家创业的是更完善的机制,是从科研到商业化的正向流转策略,而不是让科学家放弃擅长的研究工作来全职投入创业,成为科研转化路上的牺牲品。
04

裹挟的牵制

照搬到国内,并不一定全适用。
首先是不信任心态。
中国的科学家相对来说,难以接受把自己的技术交给别人。
“这就是为什么,他们自己兼职,也要派自己的学生在公司任职CEO的原因。”小可观察到。
“中国的企业家、科学家把技术、企业当作‘孩子养’,认为交给别人“养”有一种不负责任,自己也不放心,所以要做大股东,掌握控制权,而不是从落地科研,实现商业化的角度考虑。”一位投资人表示。
其次是“困在论文里”。
王博士透露,博士毕业或职称晋升的“硬标准”是学术论文须发表于SCI、EI收录的期刊或在影响因子3.0以上的SCI期刊。
SCI、EI都是世界著名的科技文献检索系统,其中以SCI最为重要,影响因子直接关乎毕业、个人晋升、经费申请等现实问题。
由此带来的结果是,大家都扎堆专注于能多产论文的基础科研领域,而对于转化的技术科学研究动力不足。
“科研转化和发文章完全是两条线。”
也有政策呼吁,职称晋升应该引入多维度的综合评价标准,比如专利技术、转化成果等等。
一般来说,科技创新基本上要经历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产业化四个阶段。
而技术开发介于基础科学和产业化之间,能起到桥梁的作用,帮助科学向技术转化。
再者是专利所属权的划分。
“有些教授因为法律意识淡薄,稀里糊涂地将职务成果拿去外面转化,结果公司发展越好,事后补救的代价就更大。
如果科学家有创业的打算,首先要考虑的不是如何进行成果转化,而是厘清职务发明归谁所有。”曹律师表示。
彼时,不得不提到美国的《拜伦法案》(Bay-Dohl Act),这是美国科研转化历史上非常重要的里程碑事件。
把国家科研基金资助下取得的科技成果、专利发明,通过立法将归属权从国有变为高校或科研机构所有。
该法案规定:
知识产权获得的收益大致是 “一分为三”——
学校或公司、研发团队、中小创新企业(负责转化成果
在此之下,丰富的大学科技转化办公室、孵化器、科学园等涌现,进而衍生了美国一系列的科技创新生态系统。
2022年1月1日,我国修订后的《科学技术进步法》,将探索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写入法律。
明确提出,鼓励科研单位采取股权、期权、分红等方式激励科学技术人员。
尽管处于探索阶段,也标志着科技成果转化领域逐渐迈向松绑和下放权力。
暴露问题是前进的标志。
回看国外的科学转化机构:
以耶达公司成立于1959年;
德国史太白技术转移中心(STC)成立于1971年;
斯坦福大学1970年成立技术许可办公室(OTL),就算成立较为晚期的机构,也至少发展了50年。
而中国“我国科技成果转化处于初级阶段,国内企业的技术含量整体不高,不具备承接科技成果转化的条件和能力。
等现在的硬科技企业发展起来,培养出几千家、上万家的硬科技企业,就可以把科学家的科技成果转化承接过来。”有投资人表示。
也有投资人预测,科技创业生态的成熟,中国大概需要20年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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