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您希望下载PDF版本,请点击文末“阅读原文”获取。
随着全球对可持续发展问题越来越关注,ESG的治理与合规,不同国际组织、评级机构纷纷发布独立的ESG标准。其中,GRI标准是目前全球使用最广泛的披露框架。我们在“ESG治理专题(一):GRI指标中国落地指南”中介绍了中国目前ESG监管现状,如文中所述,GRI标准体系如下图所示:
构成GRI标准的三部分(图片来源:GRI官网)[1]
GRI议题标准中,GRI300系列对应环境指标的信息披露。环境指标是GRI指标体系中的重要一环,下面将对GRI环境指标涉及到的中国法下相应规定作简要梳理。  
01
GRI 303:水资源和污水
02
GRI 304:生物多样性
03
GRI 306:废弃物
在可持续发展议题越来越重要的政策背景下,公司在进行信息披露的过程中应当重点关注环境指标的议题选择。关注我国对于GRI标准涉及到的中国法下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选择环境指标披露议题并与国际标准接轨,有利于展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并获得更加广泛的认可。我们将在后续文章中对GRI其他指标展开具体分析。
脚注:
[1] GRI官网:https://www.globalreporting.org/media/wtaf14tw/a-short-introduction-to-the-gri-standards.pdf
本文作者
姜梦笔
合伙人
公司业务部
业务领域:外商直接投资、跨境并购、公司事务及资产重组
姜梦笔律师在跨境并购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曾代表多家大型跨国公司开展在华投资和撤资项目,行业领域涉及传统制造业、汽车业、航空工业、化工业、房地产以及农业。姜律师所提供的法律服务包括设计项目结构、提供战略策划、开展尽职调查、起草和协商交易文件、提供法律意见、交割以及解决交割后问题等。
张朝俊
顾问
公司业务部
业务领域:跨境并购、外商投资、基础设施投资
郭文青
主办律师
公司业务部
感谢实习生张轩对本文作出的贡献。
往期文章
转载声明:好文共赏,如需转载,请直接在公众号后台或下方留言区留言获取授权。
继续阅读
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