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2日,在《中国经营报》社主办的2023中国企业竞争力年会上,《2024中企出海“一带一路”共建国家行动指南》(东盟专辑)(以下简称《行动指南》)重磅发布。
▲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北京大学区域与国别研究院副院长翟崑(左)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副所长、中国经营报社社长、总编辑季为民(中)北京道可特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主任刘光超(右)共同发布《2024中企出海“一带一路”共建国家行动指南》
2023年是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十年。十年来,共建“一带一路”的辉煌成就有目共睹、举世瞩目;十年来,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汇聚起全球超过四分之三的国家,通过全方位联动和多元化共赢,为全球发展注入强劲新动力。“一带一路”共建国家也成为中国企业“走出去”的黄金机遇,在共商、共建、共赢的理念下,“走出去”的中国企业交出了一份份耀眼的成绩单。
在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十周年之际,《中国经营报》、中经传媒智库与北京大学东盟国家研究中心、北京道可特律师事务所携手策划了《2024中企出海“一带一路”共建国家行动指南》(系列报告)(以下简称《行动指南》)。《行动指南》(系列报告)围绕东盟、中东、中亚、拉美、非洲等“一带一路”共建地区,聚焦中企出海产业生态、投资指南,以及法律风险预警和合规指导。本次发布的行动指南《东盟专辑》以“1+10”为架构,“1”是立足中国的政策动力篇,“10”是聚焦东盟10国。
“本专辑的一大特色就是拥有大量真实、鲜活、充满借鉴价值的案例,这里既有城市案例,也有企业案例。”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副所长,中国经营报社社长、总编辑季为民说。
▲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副所长,中国经营报社社长、总编辑 季为民
东盟与中国互为第一大贸易伙伴
东盟位于“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交汇处,在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的最初五年,东盟十国先后跟中国签署了政府间“一带一路”合作谅解备忘录。由于地理位置的邻近,加上人口众多带来的巨大市场潜力及其劳动力成本优势,中国丰富的产能与东盟各国在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互补,以及由此形成的供应链协作和分工,东盟正成为许多中企出海的“第一站”。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和美国互为第一大贸易伙伴,然而从2020年开始中国与东盟已经连续三年互为第一大贸易伙伴。卫星遥感监测到的数据显示,过去十年间沿着中、蒙、俄、新亚欧大陆桥等六大经济走廊有了更多的地方被点亮,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夜间灯光增长更是达到了5.57%,远远超过了1.3%的全球增长率,中南半岛包括越南、老挝、柬埔寨、泰国、缅甸、马来西亚六个东盟国家以及我国的云南南部。
今天首推三份报告,分别是《东盟专辑》之政策动力篇、老挝篇、越南篇。在政策动力篇中,检索收录了截止到2023年11月20日国家各部门发布的共653份政策文件,其中包括国家领导人讲话以及31个国家机关发布的政策文件。在以上述 653份政策文件内容作为文本进行的数据挖掘中,发现“基础设施”是出现频率最高的词汇,毫无疑问对外对内的政策沟通中,基础设施的联通在过去十年是共建“一带一路”最优先的领域。十年以来,基础设施联通的成果也是共建“一带一路”给人们带来的最直观的感受。
在“一带一路”经贸投资活动以及营商环境塑造等方面取得全新突破的当下,《行动指南》旨在面向下一个十年,为出海企业赋能。
“《行动指南》期待赋能‘一带一路’共建城市和出海企业,助力中国企业发现投资机遇,把握发展大势,防范潜在风险。在金色十年中砥砺前行,再造辉煌。”季为民说。
赋能中企出海
“正因为东盟已连续3年与中国互为第一大贸易伙伴,中国企业走向东南亚,就要对东南亚政策有全面、综合、协同、动态、精细、专业的了解。”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北京大学区域与国别研究院副院长翟崑说,这正是推出该《行动指南》的背景和初衷。
▲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北京大学区域与国别研究院副院长 翟崑
翟崑分析了中国对东南亚的政策特点:
首先,政策特别有连贯性。从1991年中国与东南亚正式建立整体性关系算起,中国和东南亚的经济关系大概经历了四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1991~1997年,这一阶段是比较简单的双边经贸和投资;从1997年到2001年,是双方开启制度化的合作的阶段;2001年到2010年,开始以自贸区的形式,更加广泛地在东亚地区范围内推进合作;第四阶段则是2010年或者2013年以后以互联互通为核心的中国-东南亚合作。
其次,是中国对东南亚国家政策的覆盖面,层次特别丰富。总体上,它形成了以东盟为基准,上下浮动的局面。所谓以东盟为基准,就是把东南亚10个国家当作一个整体。对东南亚国家来讲,无论是海上和陆上,我们都有比较成型的政策体系。
再次,政策的专业性领域最广、颗粒度最细、更新最快。比如说数字经济,中国和东盟率先在三年前就已经开始去建立中国-东盟数字经济合作伙伴关系。
 “如果我们要强调企业竞争力,强调去东南亚的竞争力,先把中国对东南亚国家的政策了解好,这是第一步。”翟崑强调。
▲北京道可特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主任 刘光超
作为该《行动指南》的另一合作方,北京道可特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主任刘光超介绍,老挝、越南作为该《行动指南》的重要成果率先发布,在体例上分为五大章节和一份附件。五大章节分别是国家概况、法律制度概述、法律风险、法律风险防范对策及中企投资该东盟国家的相关案例评析;一份附件是东盟国家政策网站可查询的相关当地最新的的现行法律清单。内容上国别报告聚焦了中企出海最为关注的投资、贸易、金融、知识产权、税收、环境保护、签证、争议解决途径等方面,按照法律制度、风险、对策、案例等逻辑顺序进行了书写和呈现,力求清晰、易查,为中企出海带来更有价值的法律风险预警服务。
接下来将陆续推出泰国、菲律宾、柬埔寨、马来西亚、缅甸、文莱、新加坡、印度尼西亚八个东盟国家相应的投资指南及法律风险预警国别报告。
“企业的竞争力,在法律人看来,除了创新力、组织力、更重要的是规则力,而规则力很重要的是法律的力量。法律在前期的调研评估、中期的保障落地、后期的救济避险方面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刘光超说,《行动指南》将助力中企高质量走出去之路,智胜出海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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