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乘客搭乘网约车与司机发生纠纷
两人拒绝下车、不听民警劝解
在车里待了33小时!

杭州公安最新通报:两乘客被行拘
最新进展
杭州公安通报:两乘客被行政拘留
5月20日,杭州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

事件回顾
网约车司机拒绝违停
两乘客“霸车”长达33小时不下车
5月17日,杭州一网约车司机称,因两位乘客打车点不能停车,商议在距离上车地点20米处等乘客。乘客上车后对司机大吼大叫,司机决定取消订单。但上述乘客却在网约车上拒绝下车,冲突期间警方曾前来调解,但劝说未果。
乘客这一“霸车”行为竟从17日下午持续至18日晚22时,期待在车里长达33小时!
两名乘客长时间待在车上不肯下车。
王女士是杭州一名网约车司机,5月17日下午14时许,接到网约车订单后,来到乘客指定上车地点——良睦路与向往街交叉口附近,但发现该上车点是违停区域,无法停车,便将车停靠在约20米外地点。当时下着大雨,两名乘客不肯走过去,司机再三解释后乘客走过去上车,与司机起了争执。
王女士说,“内部路的路口被挡住了,我进不去。她(乘客)看到隔档,到不了主路,便开始大吼大叫,直到上车……”
王女士说,对方并没有用不文明的词语辱骂她,但那种盛气凌人的态度让她无法接受。起初,她还在跟乘客解释,但行驶五六百米后,实在压抑不住,便停下了车,“我说‘我请你下车,钱我让客服退给你’。”
乘客待网约车上拒下车(网络视频截图)
取消订单后,乘客拒绝下车,王女士便冒雨离开驾驶位,然后向杭州公安余杭分局仓前派出所报案。她说,她将车开至派出所,民警一直在协调,希望他们下车,但对方始终拒绝下车,也不提供身份信息,“我从早上5时出车后,一直没有吃饭。下午2时至晚上8时,又一直在派出所,等待民警协调。最后实在撑不住了,便决定回家吃饭、睡觉。”
民警多次协调,但对方始终拒绝下车
17日晚20时,王女士将车开至家附近的停车场,然后将车窗都打开后离开。她说,“我原以为一晚上,他们自己就离开了。第二天上午(18日)8时左右,我准备出车,结果他们还在车上。”她选择再次报警,将车开至杭州公安西湖分局留下派出所,但两名乘客依然不愿离开……
最终,18日晚22时许,这两名待在车里超过33小时的乘客被民警强制传唤至派出所。
司机认为“乘客希望给每人十倍赔偿”无依据
无法跑车每日损失至少300元
司机王女士说,她面对此事只能向警方求助,“民警说,因为我们没有发生肢体碰撞,所以他们没办法将乘客强制拖下车。”协调期间,乘客想让她赔偿这笔订单每人10倍的违约金,或送至目的地,“发生这样的事,我不可能将他们送至目的地。他们索要20倍的赔偿,需要有依有据。”
“很无奈,他们觉得委屈了,想要赔偿,我的损失谁来承担呀?”王女士说,她每月租车费4500元,房租数千元,吃饭等都是开销,“1天不开车,我就得损失300元左右。”
乘客:瓢泼大雨让我们下车
不下车为争一口气
5月19日,根据杭州媒体报道:男乘客对此事回应称,当天瓢泼大雨,司机王女士让他们下车,或者要叩100个响头,对此他无法接受。
另外,女乘客表示,他们是从上海来的,没想到在杭州遭遇这种事,是为了法律赋予她的权利做努力,坐在车上这么久只为了争一口气。“如果司机非要让我们下车,要么送我们到目的地,要么以9元订单为基础,给出10倍赔偿,我们要淋雨,找避雨的地方、买咖啡、感冒药,90元不过分。”
另外,女乘客称自己被司机王女士泼了6桶水,“我坐在车里,结果一盆水泼过来。”
对此司机回应——
5月20日,司机王女士就乘客的说法做出回应,她说,当天确实有下雨,但双方已经发生了矛盾,她肯定没办法将乘客送至目的地。要求叩响头的说法不实,泼水系警方长时间协调,乘客依然拒绝下车,她很生气,选择用水杯洗车,“洗车前,我告知乘客,让他们把车窗关上,但他们也不听。”
网约车平台:
愿为司机提供法律援助等帮助
5月19日,司机王女士所属的网约车平台公关回复称,车辆正常运营关乎网约车司机的生计。从17日下午14时到18日晚上20点,王师傅将近两天时间无法正常运营,收入受到了严重影响。对此,平台愿意为王师傳提供法律援助等帮助,协助王师傅维权,追回运营损失。
网约车平台也呼吁,遇到此类情况,乘客应与司机师傅进行协商,不采取过激行为,影响司机师傅的正常运营。
律师说法
导致司机无法运营就涉嫌侵权
上海靖予霖律师事务所黄洪连律师认为,从报道来看,乘客行为肯定不妥,违背公序良俗。通常来说,带有强制力的公权力应当审慎介入公民日常生活领域的纠纷矛盾,故针对该事,公安民警一开始是以调解处理是比较合适的,后来才采取了强制传唤。
另外,乘客对网约车造成的营运损失、车辆清洁费损失,网约车司机可以向乘客主张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当然,对于这种乘客,还可以考虑基于互联网大数据形成的信用分予以一定的惩戒,比如信用分低于多少分时,就限制乘客乘坐该平台的网约车一定时间等。
浙江楷立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凌斌律师说,如果按照驾驶员的说法,是因为当时接乘客的停车地点发生纠纷,也就是在运输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从民事纠纷角度讲,如果乘客损坏了车辆、或因此导致耽误了车辆的正常营运,车主、经营者可以要求行为人依法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章吴睿也表示,较长时间拒绝下车导致司机无法运营就涉嫌侵权。与霸占车位类似,车辆所有者或使用者有权依法排除妨害,并以此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
评论
小摩擦小纠纷很常见

“小事闹大”没必要也解决不了问题
乘客和网约车司机之间有矛盾纠纷,很正常,但这件事还是让人大跌眼镜。别的先不说,单看时间线:这件事发生在17日;王女士18日晚上9点回家,车还留在派出所;18日晚上11点,王女士从警方得知两位乘客还在自己车上;直到19日早上,两位乘客才下车……这意志力和忍耐力,让人感觉又好气又好笑,不自觉想到一个词——熬鹰。
一般来说,大家在打车的时候,因为有的地方禁停或停车不方便,确实会碰到需要乘客“走几步”的情况,只要情况属实,乘客也多会谅解。
从服务者的角度来讲,顾客是上帝,在服务事项范围内,服务者应尽可能地满足顾客的合理要求。但如果顾客以为自己花了钱,就可以任意提要求、甚至是不合理的要求,就可以任意拿捏服务者,这就不是“上帝”,而是素质堪忧,甚至存心找茬了。用网络流行的话来形容,就是“有毒”。
即使乘客认为是网约车司机不对,即使有经济纠纷和相关诉求,也应该通过平台投诉解决,而不是赖在对方车上不走。就算自己有理,这也不是处理问题的正确方式,既耽误别人的工作,也浪费自己的时间。但人性的复杂之处就在于,有些人有些时候并不按常理出牌。
联想起最近的高铁掌掴、车位被占等事件,其实一开始都不是什么大事儿。生活中有小摩擦、小纠纷很正常,关键要学会换位思考、将心比心、相互理解,“小事闹大”没必要,也解决不了问题。
对此,你怎么看?
来源:广州日报综合自@杭州公安、新闻晨报、华商报·大风新闻、九派新闻、都市快报、澎湃新闻、1818黄金眼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王圆媛
继续阅读
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