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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移民有希望了?无证移民在美居住7年 或可申请绿卡/入籍
据星岛日报报道,众院民主党倡议修改移民法,允许无证移民在美居住7年后,循序渐进申请绿卡继而入籍,但议员承认,法案在参院过关的机会并不乐观。
综合《国会山报》与《Latino Rebels》报道,众院民主党7月20日提交法案,希望修改国家在1929年通过的《移民法》(Immigration Act of 1929),具体修改条文只有2页,但将带来深远的社会和经济影响,预料数以百万计个案积压的移民可以受惠,届时苦候多年的无证移民,可以透过简单的途径申请永久居留权,符合资格的话继续申请归化。
法案由民主党籍众议员洛夫格伦(Zoe Lofgren)、哥利亚(Lou Correa)、托雷斯(Norma Torres)等人联名提出,重点在于修改《移民和国籍法》(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 )中的“登记日”(registry)定义,已经在美至少7年的外国公民,可以按照新的登记日,向联邦政府注册然后申请绿卡。
据了解,《移民和国籍法》中所指的登记日,限制了移民改变其身份,但具体年期可由国会任意修改,现行日期自1986年以来沿用至今。
回顾历史,国会最初立法时,将1921年抵达的移民身份合法化,随后多次调整为1924 年、1928年、1940年,并在1986年把日期修订为1972年,当时列根总统大赦移民,为约300万无证移民提供了获得公民身份的途径。
移民权益人士一直呼吁国会定期更新登记日,以便行为良好、在美多年的移民可以继续居留。外界相信,法案即使在众院获得通过,也将于参院面对共和党的巨大阻力,恐怕无法达到60票通过门槛。
洛夫格伦承认,法案不太可能在参院过关,但国会需要设法解决移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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