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报告也好,新闻也好,都要解决5个W一个H的问题。
从原因、对象(何事)、地点(何地)、时间(何时)、人员(何人)、方法(何法)等六个方面提出问题进行调查和举证。另外如果你要支撑你的说法,你必须要有过硬的证据。
根据徐州发布的信息来看:
“关于杨某侠身份问题,调查组通过查阅董某民、杨某侠婚姻登记申请资料,发现其中含有“云南省福贡县亚谷村”字样,当即派员赴云南进行核查。调查人员以福贡县亚谷村为重点,并扩大至周边多个乡镇开展调查走访,同时发布协查通告。警方通过查阅户籍底册,组织亚谷村村干部及村民比对照片、口音,确定杨某侠原名为小花梅(父母已故),云南省福贡县亚谷村人。据小花梅的亲属和同村村民回忆,小花梅1994年嫁至云南省保山市,1996年离婚后回到亚谷村,当时已表现出言语行为异常”
这个说法依然存在问题。
1. 小花梅的年龄到底多少?这个小花梅是否是真名?
   既然你在通告中说,已经查阅户籍底册,那就应该出生年月日,请出示相关证据。这种证据是硬证据。另外既然小花梅结过婚,离过婚没有结婚证,离婚证或者任何形式的手续记录。是否去前夫家确认?
2. 有无小花梅的旁系DNA验证?
   DNA验证不仅仅可以验证直系亲缘关系,也可以验证旁系亲缘关系。既然小花梅的父母双亡,那么是否可以通过提取其亲属的DNA来验证八娃妈确实是小花梅。
这些验证是过硬证据,是一锤定音的证据。
只有这样,才能解决, who这个问题。
3. 这个桑某某的行为,是否可信?桑某某是不是人贩子?
同村的桑某某(女,当时已嫁至江苏省东海县)将小花梅带至江苏治病。目前,丰县警方已找到桑某某了解情况,桑某某称,当年她是受小花梅母亲所托,带小花梅到江苏治病并找个好人家嫁了,两人从云南省昆明市乘火车到达江苏省东海县后小花梅走失,当时未报警,也未告知小花梅家人。后续调查情况将适时公布。
这个说法,我不知道你们信不信,反正我。
这个桑某的说法完全不符合正常人的逻辑。
桑某是否收取了费用没有?另外,既然在20多年前,桑某与小花梅走失。那又如何在2022年重新找到的?是不是小花梅恢复了神智?
另外,桑某某是因何嫁入到东海县?
桑某某是不是仅仅帮小花梅一个人找了个好人家?

4. 小花梅 是如何从东海县到丰县的,小花梅是如何与董某结婚的?
退一万步讲,即便桑某某说的是真的,
东海县与丰县相隔300公里。
小花梅是如何从东海县到丰县的,又是如何与董某结婚的。

这个问题在第三次通告中没有涉及。那是不是说第二份通告还有效?但是你第二份通告和第三份通告自相矛盾啊。
a. 当初到底怎么董某和小花梅结婚的?
从现在的角度看,结婚证上除了性别,啥都是假的。
年龄假的
名字假的,董某给取的。
身份证号码是假的。
能否公布原始的结婚证书?

5. 小花梅到底是精神病还是智障还是什么?能不能具体一些?
第一份通告说,她有精神病,会殴打老人,所以给锁起来了。
第二份通告说,她刚开始是有智障,但生活尚能自理。
第三份通告说,她表现出言语不正常的行为。
三份公告,份份不一样。
到底是智障还是精神病?
这两个不一样的。
智障就是智力有障碍,1+1 =4,但是一般不会有伤害人的行为。
但是精神病人即便是杀人了也不用承担刑事责任啊。
另外,小花梅精神状况开始正常,那能否自述?能否接受云南警方的独立调查?

6. 小花梅的后续怎么办,如何安置?
在追问过去的同时,还要看到后续的发展。
a. 小花梅与董某的婚姻是否是有效婚姻?
如果有效,小花梅是否有权利提出离婚?
如果无效,是否有人该承担刑事,以及民事责任?
是否可以将当初的婚姻认定为拐卖?
小花梅下面将何去何从?
江苏省政府在2021年印发了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21-2030)99号文件
http://www.jiangsu.gov.cn/art/2022/1/9/art_64797_10311450.html
希望徐州有关部门能以实际行动,贯彻执行99号文件,回答社会面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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