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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人胡某
不满小区居民饲养宠物狗,
恶意毒杀22条宠物狗,
安徽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
一审以投放危险物质罪
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该案判决于1月5日生效。
胡某及其妻子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疾病,其原居住地小区内不文明养狗现象较多,因夜间犬吠影响其休息,胡某遂怀恨在心。
2019年4月、5月以及2020年3月21日,胡某三次用其从菜市购买的“速效灭鼠王”掺拌在日常吃饭剩下的骨头渣子里,投放至小区内的广场上,造成18名住户的22条家养犬死亡。
经警方检验,“速效灭鼠王”及被毒死狗的胃内容中均检出剧毒化学品氟乙酸成分。案发后,胡某赔偿了18名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共计5万余元,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胡某为泄私愤,多次将含有剧毒化学品的骨头渣子投放在居民小区广场内用于毒狗,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
法官提醒,小区是大家共同生活的地方,虽然胡某本意是想害死宠物狗,但是小区内也有孩子或其他小动物,可能会发生误食,会给他人的生命健康、财产安全带来很大的威胁,所以这种行为必须受到法律严惩。
但是相对的,犬只饲养人也应当管理好自己的宠物,出门要做好牵引、及时清理粪便、制止犬吠,尽量做到不给他人带来影响和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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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 、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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