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近千万打赏女主播,退钱!

来源丨澎湃新闻   记者 岳怀让
挪用公款近千万,是什么诱因让人敢于如此铤而走险?随着网络经济的发展,“打赏女主播”居然成了腐败分子找的一个新理由。
据“中国纪检监察报”微信公众号消息,日前,贵州省召开全省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对进一步全面提升国企党的建设质量和水平作出具体部署,同时还通报了典型案例。
其中一例提到了贵安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核算四分部原副部长王柏君。
报道称,为填补内心的空虚和寂寥,手握保管七冶博盛公司巨额集资款大权的王柏君迷恋网络秀场直播节目,陷入情色困境。不到一年时间,就挪用公款“打赏”直播节目女主播882.54万元。
其实,这样的例子还不鲜见
据央视新闻此前报道,2015年底,在江苏镇江市某房地产公司担任会计的王某因为无聊,接触到网络直播平台,随后又发现了自己心仪的美女主播,并第一次给账号充值500元用于打赏。
为了得到女主播的关注,王某开始不停地向直播间“砸钱”,这一“砸”就是10多个月,前前后后累计总额超过930万元。其间,王某送出去价值500元的“火箭”礼物,一次性就打赏200个,个别女主播最多被打赏超过160万元。
2017年2月,就在王某就职的公司准备进行年终审计的前一天,“会计突然消失了”。感到事态严重的公司员工立即报案。接警后民警通过调查发现,王某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十多次侵占公司资产且数额巨大。
而此时的王某得知公司要进行账目审计的消息后,自知罪行无法再隐瞒,竟前往上海与女主播约见后在酒店割腕自杀,遂被送往医院抢救。出院后,王某主动投案自首,对其挪用资金的情况供认不讳。
挪用公款打赏期间,王某每周都瞒住妻子家人,以出差为借口到上海与女主播幽会,每次多则挥霍数十万元。
“当时,单位主办会计辞职,所以公司要求我身兼出纳会计和主办会计两个职务,因此公司的法人章、财务章、保险箱密码和银行账户密码一时间全在我手中掌握,也让我有了挪用资金的胆量。”在庭审中,王某说,“起初,我只是挪用了公司保险箱中的几万块钱,一段时间后没人发现,我的胆子就大了起来。”
让王某不断在女主播身上“砸钱”的原因还有一个:虚荣心得到了满足。“大家在网上都觉得我是富二代,就让我很有自豪感。”王某说,随着不断的“砸钱”,他与个别女主播迅速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为了契合“富二代”的身份,他的约会地点也经常安排在五星级酒店的总统套房。
今年5月15日,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庭审,法院当庭作出宣判:被告人王某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责令被告人退还所有侵占被害公司的款项。
另据《成都商报》此前报道,在这次会计公款打赏事件中,引起热议的便是被誉为“斗鱼直播一姐”的冯提莫。对于王某挪用公款事件,冯提莫在去年此事刚被爆出时,就曾在自己的直播平台做出回应。
时间果然能证明一切,一年过去了,冯提莫还是一分钱都没有给别人退回去啊……
此外,成都商报记者通过检索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相关案例后发现,在类似“赃款打赏”的刑事案件中,除挪用公款外,还存在以盗窃、诈骗、职务侵占等方式获取不义之财,再以犯罪得来的赃款用于打赏主播的情况。
在涉及刑事犯罪的案例中,除天津市滨海新区高某、李某职务侵占案中被打赏主播吴某主动退缴用于打赏的赃款18万元外,在多例法院判决书中,仅判决被告人退赔款项或对剩余赃款进行追缴,均未提到对打赏主播的款项应该如何处理。
挪用公款打赏女主播的钱该不该追缴?
据北京晚报报道,有法律界人士认为,打赏主播属于消费行为,钱款是主播的劳动报酬,不应退还,但记者采访了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朱巍和律师许浩,他们都认为,打赏主播属于赠与行为,并非女主播善意取得,这笔赃款应当予以追缴,不仅主播要退钱,平台也应当退钱。

他扶持情妇从坐台小姐成为高管,一起受贿

来源丨周凌如 / 潇湘晨报、澎湃新闻
潇湘晨报6月20日消息,现年66岁的王建根,自1999年湖南移动创建之初即担任总经理一职,掌管湖南移动十余年。
近日,经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因利用职务便利为单位或个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与其他同案人共同收受单位或个人所送财物,折合人民币1019.7668万元,王建根获刑11年。
裁定书显示,2000年至2008年,他扶持情妇张茜从KTV坐台小姐变身大学生,再变成企业的负责人,并伙同张茜受贿600余万元。据悉,其情妇也因犯受贿罪,获刑3年6个月。

王建根 资料图


坐台女变身大学生
2000年6月,王建根与龙某、拓维信息公司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李某去华天酒店唱歌时,认识了27岁的坐台女张茜,没多久就确定了情人关系。
张茜原叫吕某,后来龙某帮张茜弄了张身份证,将年纪、姓名都改了,户口落在绥宁县。同年8月,王建根把张茜送到湖南涉外经济学院读书。王建根与张茜约会、开房的费用是龙某出的。龙某称,“当时和王建根是朋友,他有权力,想通过他赚点钱。”
2003年底,在王建根的安排下,大学毕业的张茜到拓维信息公司上班,每月工资约2000元。2004年上半年,李某为拉近自己与王建根的关系,就以他人名义造出一份工资发给张茜。王建根知道后同意,但提醒他不能开太高。这份多开的工资一直发到2009年左右,累计多发了几十万元。
2007年左右,张茜打算开花店,为了让她安心创业,李某决定再多发一份工资给她。在经过王建根同意后,张茜又以“许灵”的身份,每月多拿七八千的工资。两张额外的工资卡在张茜离职后仍然继续发放,累计汇入超69万,都被张茜个人使用。
2010年,四川移动总经理李某乙等人案发,王建根担心受牵连,于是要张茜将钱退给李某。
携情妇敛财数百万
2004年,王建根经时任四川移动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李某乙介绍认识了宏兆公司股东姚某。姚某向王建根表示,公司想到湖南移动公司开展礼品业务,希望得到王建根关照,事后会答谢他。
2006年,王建根和龙某、张茜在一起吃饭时,提到深圳有一家公司(指宏兆公司)准备到湖南发展业务,可以提取一些业务费。龙某和张茜都表示愿意。不久,姚某来到长沙,王建根约龙某和姚某一起喝茶。王建根让龙某以甲公司在湖南移动公司开展业务“代理”的名义收受好处费,所得好处费由龙某和张茜平分。同时要求,如果宏兆科技要成立长沙办事处,就让张茜去上班。
同年,张茜入职宏兆科技,半年后,成为长沙办事处负责人。后来宏兆科技成立湖南分公司,她也一直是负责人,直到2015年1月离职。在王建根的关照下,宏兆公司和湖南移动公司开展了巨额礼品业务,王建根和龙某、张茜先后四次收受姚某所送好处费人民币550万元,由龙某和张茜平分。
2010年四川移动总经理李某乙案发后,王建根担心姚某受李某乙案牵连,要求张茜和龙某退还好处费。张茜将所得的275万元汇入龙某提供的银行账户。
2011年,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数据部原部长叶某受贿案案发,王建根又担心事情暴露,要求龙某退款给姚某。2012年1月20日,龙某到深圳将存有300多万元,户名分别为龙亮、王争的两张银行卡交给姚某,但未告知姚某取款密码,也未给姚某两张银行卡开户的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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