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以药源性肝损伤为代表的中药不良反应/事件频发,为中药新药研发、中药产业健康发展及临床安全用药带来了重大挑战。
作者 | 子不语
来源 | 医学界
今后,“中药伤肝”四字将靠证据说话。
昨日(6月19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中药药源性肝损伤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同时发布《中药药源性肝损伤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起草说明。据了解,这是我国首个针对药品全生命周期(临床前、临床试验期间、上市后)的肝损伤进行风险识别和评估的指导文件。
中药药源性肝损伤需从源头规范
近年来,中药安全性问题屡屡成为社会热点问题,“中药伤肝”四字也频频触动大众的神经。
药源性肝损伤,亦称药物性肝损伤(Drug-induced liver injury,DILI),是指由药物本身及/或其代谢产物等所导致的肝脏损伤。起草说明指出,药源性肝损伤是常见的药物严重不良反应之一,重者可致急性肝衰竭甚至死亡;药源性肝损伤也是国内外药物研发失败、增加警示和撤市的重要原因。
事实上,在马兜铃酸引起公众热议之前,已有愈来愈多的医药学研究发现,一大类传统中草药正在损害国人的肝脏。
《凤凰周刊》2014年一篇《大陆中草药肝损害调查》曾报道,一项覆盖全国16家大型医院的调查显示,1200多例药物性肝损伤病人,中草药的致病因素占20.6%。重庆第三军医大学新桥医院的一项研究显示,中国超过2万例药物性肝损伤病人,中草药是第二大原因。两项来自北京和安徽医院的研究认为,中草药已经成为导致中国重症肝损伤的最主要原因。
根据起草说明,由于中药物质基础和作用机制的复杂性、非临床安全性研究薄弱、临床不合理用药和药源性肝损伤的特异性诊断指标缺乏等因素导致中药药源性肝损伤具有较大的隐匿性,误诊率较高,中药药源性肝损伤的预测和防控面临极大难题。此外,我国的医药卫生保障条件存在一定的资源配备不平衡问题,大众对于中药的安全性防范意识较为薄弱,药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建设相对滞后。
为改善此状况,此前,中华医学会、中华中医药学会发布曾分别发布过《药物性肝损伤临床诊治指南》、《中草药相关肝损伤临床诊疗指南》,二者均是针对药源性肝损伤的临床诊断和治疗,目标使用人群主要是临床医师。对于新药研发中的中药药源性肝损伤的临床评价均具有一定局限性。
旨在指导全周期的中药研发
起草原则指出,此次指导原则针对药品全生命周期(临床前、临床试验期间、上市后)的肝损伤进行风险识别和评估,用于指导新药研制和临床使用过程中有效防控中药药源性肝损伤,供中药研发、生产、医疗和监管机构使用。
今年1月,一篇“为什么中药通不过FDA的审查”的文章,将我国目前中药研发存在的难题抛在众人眼前。文中提到,“目前中国临床实践中的中药不要说临床三期了,连临床一期和二期都难以通过……通过FDA一期和二期临床试验的几个中药在也在三期临床面前折羽。”
对此,中国工程院院士张伯礼曾表示,中药之所以难通过审批,主要有三大原因:一是两种知识体系需要沟通、交流、融汇;二是美国FDA是世界药物监管最严格,水平最高的机构,而中药研发、生产、质控、评价水平与他们的要求确有很大差距,中药目前难以达到其审评技术要求;三是复方中药研发技术难度更大。
为了进一步增强中药药源性肝损伤的因果关系评价的判断强度和可信度,此次指导原则在原有国内外指南的基础上,科学评估患者肝损伤与中药的因果关系,“早期发现、早期干预、科学防控”,从而达到降低中药新药研发的失败率及临床使用风险的目的。
据了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CDE)还将围绕中药药源性损害的其他方面,如心脏毒性、生殖毒性和神经毒性等,逐步开展相应临床技术评价标准的起草工作。
参考文献:
《中药药源性肝损伤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06月19日。
《中药药源性肝损伤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起草说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06月19日。
《大陆中草药肝损害调查》,《凤凰周刊》2014年第24期。
《为什么中药通不过FDA审查张伯礼院士:不是通不过,而是在路上》,《科技日报》,2018年0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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