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原创作者为“三非问题研究所vv”,授权以“谢博士”名义在微信上声明原创,特此声明)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涉外婚姻登记时,外国人须持以下证件:
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简单来说,外国人要提交护照+有效签证/居留证+外国驻华使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按照规定,中国人与三非外国人不具备结婚登记的要求,更无法为三非外国人办理居留许可。
不过,有一个事情出现在我脑海中:为何总有中国女孩被外国渣男骗婚,最后发现那个外国男人早已已婚。
问题出现了,如果那个男人早已已婚,在中国就无法办理婚姻登记。为何很多外国渣男能够在中国合法办理婚姻登记呢?而且为何这些不靠谱男人基本都来自于南亚、中东和非洲国家?
有人会说,可能是民政部门在登记的时候不负责,有些人没有出具婚姻证明,也给他们登记结婚了。
但我认为,这种说法很难站得住脚,如果说某几个地方的民政部门不负责,还可以理解,但为何这类骗婚的事情在全国各地遍地开花?难道全国各地没有一个民政局是负责的?我更倾向于认为,某些特定(fen keng)国家的驻华使馆人员给那些外国垃圾伪造了大量婚姻证明。
大家怎么看?
(注:如上面大胡子在Pakistan的信息属实,有些民政部门认可了在外国当地取得的单身证明,这看起来不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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鞠躬尽瘁为国忧,华夏复兴望君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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