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转载自世界日报,世界日报记者编辑吴日君/报导
连锁墨西哥快餐店“Chipotle”前经理欧提兹,被指控从店内偷钱而被解雇。陪审团日前认定Chipotle高层恶意解雇她,需赔偿近800万元。(Getty Images)

多年来,珍妮特‧欧提兹(Jeanette Ortiz)在加州佛瑞斯诺的连锁墨西哥快餐店“Chipotle”担任经理,忠诚并勤奋工作;但是2015年1月,她被指控从店内保险箱偷窃626元现金而被解雇。陪审团日前认定欧提兹不是小偷,Chipotle管理高层恶意解雇她,需赔偿近800万元。
Chipotle最初只愿意向现年42岁的欧提兹提供1000元和解金,欧提兹的律师帕鲍建(Warren Paboojian)要求陪审团判赔至少1000万元。结辩时,帕鲍建抨击Chipotle管理高层的信誉,包括掌管西岸约70家餐厅的凯斯特罗(Ben Castillo)以及欧提兹的直属主管。
代表Chipotle的洛杉矶律师辛克立(Robert Hinckley)告诉陪审团,高层主管看过2014年12月29日的录影带,确定欧提兹偷了那笔钱。但这说词与另一名重要证人的证词不符,Chipotle前任助理经理韩萨克(Mike Hunsaker)帮忙欧提兹整理每天的进帐,他作证说他于2014年12月30日,看到626元在一个信封里。
辛克立告诉陪审团,公司高层对欧提兹没有恶意,但感到被背叛,因为公司在她四次怀孕与四次工伤索赔都支持她,解雇前正考虑将她升职,“她是有价值的员工,但却偷钱破坏信任”。
欧提兹的律师则称,偷钱指控荒谬,因为公司在她工作14年间,一直给予高度评价。她的职务为经理,年薪7万元,公司还考虑将她升职,至少加薪到年薪10万元的职位。一切都在2014年12月欧提兹提交工伤赔偿申请后,发生变化。她于2015年1月18日开始休病假,期间高层不让她看录影证据,甚至将录影销毁,接着便将她解雇。
陪审团裁定Chipotle需赔欧提兹60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以及197万过往与将来的工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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