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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通城县2018年招聘农村幼儿园及义务教育教学点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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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为做好2018年通城县农村幼儿园及义务教育教学点教师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农村幼儿园教师岗位10个、农村义务教育教学点教师岗位10个(其中语文、数学各4个,音乐2个)。具体岗位明细见附件。
二、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有责任心,热爱教育事业,志愿到我县农村学校任教,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3.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4.身心健康,适应农村学校工作需要;
5.报考农村幼儿园教师须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所学专业必须为幼儿教育类;报考农村义务教育教学点教师须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报考音乐岗位的第一学历所学专业必须为音乐类专业。
6.报考人员须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持有低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不得报考高学段的岗位。
7.报考农村幼儿园教师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8年6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农村义务教育教学点教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8年6月1日以后出生)。
8.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类岗位的一个学段一个学科进行报名。
9.报考农村幼儿园教师和农村义务教育教学点教师须具有2年及以上相关学段工作经历。
10.教师聘用后,报考农村义务教育教学点的须在教学点岗位连续工作时间不低于5年,报考幼儿园教师的须在乡镇连续工作满时间不低于5年。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8年5月2日至5月8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
通城县公务员局考试中心。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含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相关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电子登记照片1张报名,逾期不予办理。
2.幼儿园和农村义务教育教学点报考人员须提交从教经历证明材料(由任教学校出具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并提出申报学科意向并现场签字确认,不得更改。
(四)资格审查。
报名时先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证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由教育局、人社局、公务员局共同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笔试准考证(笔试开考前一周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由县教育局、县公务员局负责,县人社局检查,县监察委监督。对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开考要求。
根据招录岗位数量,报名人数须满足1:3的比例才能开考,当报名人数不足1:3时,按比例核减岗位计划,并向社会公布。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8年5月12日。
2.笔试地点:隽水小学。
3.笔试参考范围:
报考幼儿园教师笔试参考范围主要为: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包括《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卫生学》、《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幼教教案等内容)。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内容待定。
(三)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如遇成绩并列,以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如学历仍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考核、体检
(一)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报考该岗位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社局实施。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情况等。
在考察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考察工作人员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报招聘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取消聘用资格。
七、岗前培训
县教育局负责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一律实行公示,公示期分别为七天。凡在公示期内被反映有下列情形之一,经调查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1.学历经上级主管部门认定不予承认的;
2.考试舞弊、工作经历造假及其它弄虚作假的;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二)聘用
经培训合格的人员,培训结束后将分学段分学科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的办法进行选岗,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首个聘期为五年),县编办、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办理编制、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逾期七个工作日未按要求办理聘用报到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九、工作纪律和要求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凡是在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它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属报考人员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公告将在中国通城网(http://www.zgtc.gov.cn)、通城教育信息网上进行(http://hbtcjyj.30edu.com.cn)公告,招聘各环节后续工作同时在通城教育信息网上发布,请考生根据招聘工作时间节点,及时关注网上信息。
本公告由通城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公务员局考试中心:4338863
监督举报电话:县人社局:4354912
县教育局:4866021
通城县教育局通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城县公务员局
2018年4月27日
附件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审旗2018年公开招考213名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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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缓解我旗教师短缺压力,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2018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教师213名,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考时间安排
(一)发布招考启事:2018年4月28日。
(二)网上报名:2018年5月4日至5月8日下午17:30。
(三)网上初审:2018年5月4日至5月9日下午17:30。
(四)准考证打印时间:2018年5月17日至5月18日。
(五)笔试时间:2018年5月20日。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六)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地点:另行通知。
(七)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和考察:另行安排。
(九)公示和聘用:另行安排。
二、招考岗位、数量及专业要求
(一)中学教师39人。
(二)小学教师94人(含鄂府办函[2016]13号文件范围内的2002年及以前招收的乌审旗户籍未就业中师、小教大专班毕业生2名)。
(三)幼儿园教师80人。
具体招考岗位、数量及专业要求详见附件《乌审旗2018年公开招考教师岗位表》
三、招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四)报考中学教师岗位的考生,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含二学位,下同)。
(五)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考生,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专业对口,乌审旗户籍考生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类院校大学专科学历且专业对口。
(六)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学前教育、艺术教育、音乐与舞蹈学类、美术学类专业,乌审旗户籍考生学历条件放宽至全日制普通中专、大学专科学历,专业为幼师或学前教育。
(七)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考生年龄须在18至35周岁(2000年7月1日至1983年6月30日出生)之间;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年龄须在18至30周岁(2000年7月1日至1988年6月30日出生)之间。
(八)报考蒙语授课中小学教师岗位的考生限鄂尔多斯市户籍,报考蒙语授课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限乌审旗户籍,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2018年4月28日。
(九)考生须取得符合所报学段或以上等级的教师资格证(2018届应届毕业生放宽至取得教师资格证笔试成绩合格单)和合格的普通话证书。
(十)报考项目人员岗位的考生须为在乌审旗服务期满的自治区“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会民生工作志愿者、中小企业储备人才、特岗教师、西部志愿者、大学生村官。
(十一)报考小教大专班岗位的考生须符合《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小教大专班毕业生就业问题的通知》(鄂府办函[2016]13号)范围内的2002年及以前招收的乌审旗户籍未就业中师、小教大专班毕业生。
(十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全日制中、高等院校在读学生;全旗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并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管理的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考程序及办法
(一)网上报名
1.考生直接登陆乌审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wsq.gov.cn),点击“乌审旗2018公开招考教师”浮标进行网上报名和准考证打印。
2.报名时,考生须签署《乌审旗2018年公开招考教师诚信考试承诺书》,否则不予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报名时,考生须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考生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在反复核对所填各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考生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因未如实填写信息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本次招考报名、考试、聘用资格。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4.招考工作人员将在网上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并提出审核意见,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信息不完整而审核不通过的人员,请及时关注审核意见,避免重复提交(每人最多可提交三次),考生如对审核意见有疑问,请电话咨询:0477-7586966。
5.考生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务必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请于审核截止前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无《报名登记表》者,一律不接受资格复审。
6.同一岗位招考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或调整该岗位招考计划数,被调整或取消开考的岗位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各项目人员岗位报考比例达不到1︰3时,招考名额调整至相应非项目人员岗位。
7.报名考务费。根据内发改费函[2015]523号文件精神,本次教师招考收取报名考务费70元/人(考务费50元,报名费20元)。
农村牧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和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考生可免交报名考务费,但须先交费后退费。这两类考生从报名网站下载填写《减免考务费申请表》,持所在地旗县(市、区)扶贫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复印件和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明原件、复印件于笔试后10日内到教育局人事股办理退费手续。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汉语授课专业必须选用汉文试卷并用汉文作答;蒙语授课专业必须选用蒙古文试卷并用蒙古文作答;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政策性加分。
(1)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2)乌审旗户籍考生在笔试成绩上加3分(报考蒙授幼儿园教师的考生统一不加该项分)。
同时符合以上两项加分条件的,累计加分。
4.笔试成绩=原始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5.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6.笔试结束后,由公开招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7.各岗位按照该岗位招考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招考计划数在5人以下的比例为1∶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中间有弃权的,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各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下的人员将不再递补),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旗教育局、人社局、公安局共同组织实施。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持《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身份证、户口簿原件、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教师资格证考试笔试合格成绩单)、普通话等级证、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8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持加盖院系和校教务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网址:http://www.chsi.com.cn)参加资格复审。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中专毕业生还需提供学籍档案。
3.报考项目人员岗位的考生,须提供项目服务期满证书以及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对审核不合格者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5.在参加资格复审时,考生属于企事业单位职工并签有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须向招考单位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6.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由教师招考考务工作组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请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由于考生联系方式中断而造成的考试延误责任自负。递补只进行一次。
7.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或经资格复审及递补后仍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核减相应岗位招考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考计划。
(四)面试
1.中小学教师面试采取模拟课堂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试讲内容统一命制,提前60分钟通知考生,每位考生试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其中:参加体育学科面试的考生另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试讲成绩占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60%),具体测评办法面试前在乌审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2.幼儿园教师面试由教育活动组织和技能技巧测试两部分组成。
(1)教育活动组织:满分为40分。教育活动内容统一命制,提前60分钟通知考生,考生采取模拟课堂的形式组织一节教育活动课,时间不超过8分钟。
(2)技能技巧测试(弹唱、舞蹈、绘画),满分为60分。其中,弹唱:满分20分,现场抽曲目,熟悉2分钟后边弹钢琴边唱,一次性完成;舞蹈:满分20分,现场放舞曲,听2遍,现场自编并表演,一次性完成;绘画:满分20分,现场命题,规定时间内完成一幅绘画作品。
3.面试使用蒙汉两种语言进行。汉语授课专业必须用汉语面试;蒙语授课专业必须用蒙语面试。不按规定语言面试的,按零分处理。
4.每组面试评委3人,工作人员2人。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5.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6.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考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和考察
(六)公示和聘用
五、其他
招考政策咨询电话:0477-7586966
监督举报电话:0477-7586994(旗纪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
0477-7582197(乌审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
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2018年高校现场招聘82名小学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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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区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现决定举办鼎湖区2018年高校现场招聘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及人数
我区2018年高校现场招聘小学教师82名,具体专业及人数详见下表: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仪表端庄,身心健康;
(二)2018年7月底前按期正常毕业,且领取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含暂缓期内的往届毕业生,本科不含专升本、专插本毕业生);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服从工作安排,最低服务期限五年,在鼎湖区服务满五年方可申请调动。
三、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预报名时间:有意向应考鼎湖区小学教师岗位的考生,请
于2018年5月16日下午5:30前将填好预报名表(附件2)邮报鼎湖区教育局人事股邮箱([email protected])。并于规定时间内前往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桃李园进行现场确认报名和提交报名材料。
2.确认报名时间:2018年5月18日(星期五)9:00-14:00。3.确认报名地点:广东省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桃李园。
具体相关事项请关注肇庆市鼎湖区政府门户网上公布的“通知公告”(网址:http://www.zqdh.gov.cn/)。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预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应在规定的节点时间内,按要求完成预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报名表请提前登陆肇庆市鼎湖区政府门户网打印,并填写好),且现场提交报名表及相关报名材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三)报名材料。
应聘确认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贴相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暂未领取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的要提供院校出具的相关证明)、获奖材料、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学业成绩表、报到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现场交验原件提交复印件各一份)。属暂缓就业的考生要同时提交暂缓就业协议书,属体育、音乐岗位的考生要同时提交专修专业的院系证明,教练证或专业等级证等。提交材料应按上述所列顺序叠好装订成册。
五、考核程序
本次高校现场招聘考试定于2018年5月19日在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举行。
(一)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
1.笔试。笔试于5月19日(星期六)上午9:00-10:30进行,时间90分钟。语文、数学、英语、信息、心理应聘者应提前15分钟到招聘现场考试地点参加笔试;
2.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于5月19日(星期六)上午9:00进行。体育、音乐、美术应聘者应提前15分钟到招聘现场考试地点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语文、数学、英语、信息、心理应聘者按
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以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只作为面试人选确定依据,不参与计算考试总成绩;
体育、美术、音乐应聘者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合成考试总成绩。
2.面试时间与形式。面试于5月20日(星期日)上午8:30进行。
(三)录用。
1.录用依据。语文、数学、英语、信息、心理专业岗位,应聘者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体育、美术、音乐专业岗位,应聘者的考试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x60%+面试成绩x40%。根据考试总成绩的高低顺序,由鼎湖区教育局按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现场签订《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自带高校三方协议)。并按规定程序报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经体检、考察合格后,正式办理录用手续。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或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录用资格。
(1)被录用人员超过规定报到时间15天仍未到用人单位报到的;
(2)被录用人员截止至2018年7月31日仍未取得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证、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的;
(3)被录用人员须在鼎湖区服务不低于5年(含试用期),否则,根据就业协议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考察、考核不合格除外);
(4)取消录用资格的,依法解除协议。
六、组织管理
本次招聘由鼎湖区2018年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实施。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鼎湖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人:冯丽文联系电话:15728851688(办公)
13822623809(手机)
肇庆市鼎湖区教育局
2018年4月26日
附件:
山西省襄垣县2018年公开招聘12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滚动查看详情)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市人社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5名(全额115名,差额10名),其中:小学教师55名,医疗机构工作人员30名,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0名,详见《招聘简章》。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符合岗位要求:18周岁以上为2000年5月10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为1987年5月10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为1982年5月10日以后出生;
6.报考乡镇卫生院如具有医师(助理)执业资格者,学历可放宽到中等医学专业学历,年龄可放宽至男50周岁(1968年5月10日以后出生)、女45周岁(1973年5月10日以后出生);
7.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招聘简章》);
以上工作经历、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报名起始日为截止日。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依次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襄垣县人民政府网(www.xiangyuan.gov.cn)。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人员可在2018年5月10日8:00至2018年5月14日17:00登录襄垣县人民政府网,提交报名申请,填写《襄垣县2018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红底电子照片。照片要求:不着制服等暗示考生个人身份、信息的服饰,格式为jpg、大小为50KB以下,女士发式以简练为准,刘海不得超过眉毛。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考生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一致。小学教师专业参照《小学教师报考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医疗机构、其他事业单位专业参照《公务员报考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凡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也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截止2018年5月14日17∶00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后,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进行网上缴费(100元/人),截止2018年5月15日17∶00未成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试收费参照行政机关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收费标准执行(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
4、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18年5月27日至5月29日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考生请务必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笔试准考证,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都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二代有效身份证,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设《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各科计分采取百分制,总分200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等。小学教师《专业知识》为教育基础知识,医疗机构《专业知识》为医学基础知识,其他事业单位《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本人所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
2、资格复审
3、面试
考生须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报考小学教师岗位人员面试采取说课形式,报考医疗机构、其他事业单位岗位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主要测试考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能力和基本素质,成绩当场公布。
笔试和面试成绩的权重分别占60%和40%。(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生的综合成绩须达到60分。
(三)体检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各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分别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仍并列者,以《专业知识》成绩高者确定)。
(四)考察考核
考察考核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察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法纪表现、奖惩等情况,同时对拟任岗位资格条件等进行复核。考察结束后,主管部门向招聘领导组提供书面报告,提出考察意见。考察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五)公示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人员经县招聘领导组审定后在襄垣县人民政府网站(www.xiangyua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
本次招聘各个环节所形成的招聘缺额,一律不予递补。
(六)选岗
经公示无异议的①小学教师②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④乡镇劳动保障中心事务所⑤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人员⑥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乡镇畜牧兽医中心站的人员根据所报岗位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选择岗位(综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专技2)人员和报考岗位相同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专技1)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合并选岗。
(七)聘用
选岗结束后,被聘用人员按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办理相关手续,填写《襄垣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经招聘领导组审核后办理编制、人事、工资等手续。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四、有关要求
1.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凡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者,应当申请回避。
2.强化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对招考各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督,县纪委监委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行为要严肃查处。
3.招聘政策咨询和考务等方面的问题,可拨打以下电话:
襄垣县人社局联系电话:0355—7222141
五、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招聘领导组。
襄垣县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
2018年4月2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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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周子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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