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海南火了!
4月13日,党中央决定支持海南全岛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消息传出,海南也在博鳌亚洲论坛举行之后再次刷屏。4月14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
▲图片来源:摄图网 (图文无关)
和去年雄安新区成立时一样,重磅政策利好一出,有人就开始打起了楼市的主意。
针对这种冲动,4月18日,发改委负责人表示,坚决防范海南省炒房炒地产等投机行为。
不过,有人在当晚就“顶风作案”。18日晚23时,海南住建局接到举报,称海口龙华区观澜湖观园项目连夜开盘,现场人头涌动。对此检查组立刻赶赴现场,叫停不规范营销活动,并对涉事房企处罚150万元。
深夜开盘抢卖被叫停
据南海网报道,4月18日晚23时,海口市住建局接到线索举报,称海口龙华区观澜湖观园项目连夜开盘,引发海口市房地产热销抢购的负面舆情。
接到线索后,海口市住建局迅速反应,由市住建局局长王旭明带队分管领导和局市场处组成检查组,赶赴项目营销现场,及时叫停不规范营销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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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现场约谈项目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负责人,责令有关企业立即整改,并开展现场执法工作。依据现场调查认定的违规销售行为,检查组给予开发企业海南胜虹实业有限公司及中介机构海南中策信德地产顾问有限公司、海南链家旅居产业科技有限公司、海口房网乐居有限公司、海南人家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共计处罚150万元。
项目开发企业负责人当场表示接受处罚决定,并表态立即按照政府相关要求彻底整改。项目开发企业现场及时疏导人流。
下一步,该项目将立即组织开发企业工作人员及中介机构对“房八条”等政策进行学习,将责任落实到每个销售人员,认真做好项目代理销售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
海南房地产调控政策回顾
每经小编(微信号:nbdnews)注意到,海南在最近一年时间里,推出了多项调控措施,对房地产市场的管理越来越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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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14日
海南实行限购+限售政策
暂停向在海南已拥有1套及以上商品住宅的非本省户籍居民出售新建商品住宅,暂停向购买第3套及以上商品住宅的居民家庭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禁止期房转让和限制现房转让,居民家庭新购第2套房拿证满2年后方可转让,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新购买的新建商品住宅,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
2017年4月15日
海南公积金贷款调整
无房家庭或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执行首套住房贷款政策,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有一套现有住房登记记录,或有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缴存职工家庭有两套现有住房登记记录,或已有两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记录的,停止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2017年9月22日
禁止围填海
实施严格的围填海总量控制制度和规范审批程序,除国家和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大民生项目和重点海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外,严禁围填海。
2017年9月29日
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
实行商品住宅年度建设指导性计划管理,加快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
提高商品房预售条件,除采取装配式建造方式建造的建筑可按海南原预售许可条件批准预售外,其余建筑应在主体工程封顶后方可批准预售。
严禁以产权式酒店的名义变相开发商品住宅,停止产权式酒店项目规划报建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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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28日
暂停土地二级市场转让交易
海南省国土资源厅27日向媒体证实,该省已暂停办理土地二级市场转让交易有关用地手续,旨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炒买炒卖土地行为。
2018年1月4日
海南最严土地管理措施出台
禁止住宅用地与其他产业用地捆绑出让
实行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禁止对产能过剩、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供地,禁止将商品住宅用地与其他产业项目用地捆绑或搭配供应,将土地投资强度、产值、税收等相关指标作为建设用地供应准入标准,实行“弹性年期”+“对赌协议”供应方式。
2018年3月31日
完善房地产限购政策
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在海南省范围内只能购买1套住房。五指山、保亭、琼中、白沙4个中部生态核心区市县建设的商品住宅只能面向本市(县)居民家庭销售。
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在海南省购买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70%。本通知印发后购买的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5年内禁止转让。
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在实行限购政策的区域购买住房,需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海南省累计60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每经编辑 郑直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
南海网、中国新闻网、发改委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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