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美籍华人厨师状告移民局取得胜诉,这是华人在面对移民局官司胜诉的第一次。
在曼哈顿从事厨师工作的陈先生,来自中国福建。曾经和美籍华人第一次结婚得到绿卡,后来离婚,同年娶第二任妻子。
陈先生获得绿卡5年后申请妻子来美遭拒批,因为移民局(USCIS)怀疑他的第一次婚姻是假结婚。陈不服上诉到移民上诉委员会,遭到拒绝。于是他干脆把移民局和上诉委员会两家机构同时告上法庭,官司由联邦纽约南区法庭受理。
最终,当庭法官推翻了移民局的决定,陈先生妻子签证的上诉申请被打回移民局重审,移民局会重新考虑陈的申请。然后,申请会传到国家签证中心做签证。这段时间不会太长,大概需要几个月。
亲属团聚移民注意事项:
陈先生本人是通过亲属团聚移民来到美国的,当他取得美国身份之后,想要将第二任妻子带到美国,也是用亲属团聚移民的方式。
亲属团聚移民想要成功,最重要的是,须证明夫妻/同居配偶关系的真实性,假如移民官怀疑申请人与担保人的婚姻/同居关系是为了使申请人获得身份,移民申请将被拒绝;申请万一被拒绝,担保人可以向上诉庭申请上诉,由上诉庭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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