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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裔女子陈女士入股了纽约一家中餐馆,眼看着餐馆的生意十分兴隆,但一年下来她领到的分红却有限。气不平的她要查账,却遭到老板的拒绝。
当事人说:
  据陈女士12日在美国亚总会讲述,她入股的这家餐馆在纽约已经营2、30年,她在里面做工也有7、8年了。一年前,她和一个家族接手这家餐馆后,她入了10%的股份,之后依旧在里面继续工作。
  据陈女士讲述,入股后她仅在第一个月里收到分红,之后便不再有。她几次询问老板,但对方总说营收还没算好,因此暂时给不了她。一年下来,亲眼目睹餐馆生意很好的她既没分红也没工资收入,令她十分不平。她几次提出要查帐,但均遭老板拒绝,令她不知该如何替自己维权。
律师说:
  对此,黎保利律师楼案件经理宋大维表示,作为餐馆股东要查账,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因此陈女士有权要求,并可直接将自己的查账要求向老板提出。若遭拒,可聘请律师向对方发函要求查账。
  同时,宋大维也指出,在拿到账本后,应请专业会计师核查餐馆经营情况。若盈利,陈女士理所当然应该分得10%的红利;若餐馆亏损,她也要承担相应的损失。但基于中餐馆经营的特殊性,像工资支出和进货等很多都用现金结帐,因此陈女士必须聘请专业会计师,重点查清进货,掌握餐馆的亏盈状况。
  对于陈女士在餐馆里继续打工但没有收到任何工资,宋大维表示,因陈女士是股东,在大多数情况下餐馆给了分红就会没有工资。当然,她也可要求工资,但实际上她是拿自己所占股份给自己发工资。
编辑:Y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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