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B成功案例——没钱,没人,没业务收入的“三无”新公司申请的一个job zone 3 part time职位在遭遇移民局Specialty Occupation, Level 1 wage等7项补件要求后获批
2017年4月的H-1B新申请,由于移民局暂停了加急处理程序,整个审批过程进展缓慢,很多案件到10月,11月才收到补件要求(RFE)。本文的案例中,在收到补件要求后,通过申请人的积极认真配合,我们在感恩节前把补充材料递交上去,没有要求加急,终于在2018年1月15日获得了批准。这个案件集诸多劣势为一,更是遭遇了移民局洋洋洒洒长达7页的补件要求,值得和大家分享一下。
案件背景
Petitioner (即雇主)是一家2017年2 月才成立的公司(劣势1),帐上为数不多的初始资金在承担公司运营成本后不足以支付H-1B员工的工资(劣势2)。公司除了老板本人,只有这个H-1B员工小刘用OPT在工作,没有其他员工(劣势3)。公司志在制作传播出售有关视听材料,需要小刘拍摄剪辑制作视频和音频。小刘的专业是Journalism。我们经过综合考虑后决定用Video and Audio Editor一职来为小刘申请part time H-1B。虽然劳工部的Occupational Outlook Handbook并未将journalism列入成为Video and Audio Editor所需专业之一(劣势4),小刘修的也大多数是与新闻采访报道相关的课程,但我们注意到她修了两三门拍摄剪辑相关的课程;虽然劳工部把Video and Audio Editor定位为一个不需要本科专业的job zone 3的职位(劣势5),但我们注意到,劳工部在定Education &Training Code时,又把Video and Audio Editor设定为5,要求本科学历,因此我们认为在应对Specialty Occupation补件要求时,我们能够争辩一番。
补件分析
本案递交之后,经过漫长的等待,我们不出意料地收到了补件通知。7页的补件要求,涉及了传统的Specialty Occupation, 新兴的Level 1 wage等7大问题。而此时的雇主公司仍然没有获得任何客户,没有产生任何业务收入劣势6),处于亏损状态,也没有得到任何新的投资。面对重重劣势陷入绝境的H-1B申请,我们如何来应对移民局的7项补件要求呢?以下我们一一分析。
1
Validation Instrument for Business Enterprises (VIBE),即公司是否真实合法存在
问题分析:VIBE是移民局所依赖的一个由第三方运营商提供的网络数据库系统,该系统包含了大多数公司的基本信息。在审查H-1B时,移民局首先会在VIBE系统查petitioner 雇主的信息,如果查不到,则会对公司的真实性产生质疑。由于大多数新公司都不在这个系统里,因此新公司基本上都会遭遇这一补件要求。
应对策略:这个问题比较简单。我们可以通过提供公司的注册文件,营业执照,章程,bylaws, EIN信, 银行帐单,报税记录,甚至办公室租约,业务经营文件等来证明公司是真实合法存在的。
2
Needs of the Petitioner for the Services of the Beneficiary,即H-1B职位必要性
问题分析:对于新公司,小公司,移民局会担心雇主的业务是否需要这一职位,雇主是否有足够的工作让H-1B员工来做。
应对策略:我们提供了一系列文件充分证明了:A. 小刘的职位在公司业务流程中不但是不可缺少的,而且是关键的一个环节,没有小刘的职位,公司无法正常运转,因此公司迫切需要这一职位; B. 公司虽然目前没有取得业务收入,但市场对公司的产品和服务有巨大的需求,公司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完全能够为小刘提供足够的工作。
3
In house Employment, 即在雇主的工作场所工作
问题分析:移民局质疑员工是否会在公司内部工作,是否会被派到其它地方工作。
应对策略:我们提供了一系列文件,包括通过分析小刘的工作职责,工作内容来说明大部分工作只能在公司的工作场所才能履行,通过提供办公室分租租约证明公司有足够的办公空间供小刘行使职责。
4
Beneficiary Qualifications,即员工资质
问题分析:移民局要求证明员工能够胜任这一工作,关键点在于说明员工的专业与所申请的职位具有相关性,即员工至少需要通过本科期间的专业学习能够胜任这一职位。
应对策略:我们在应对这一问题时有一个小插曲。我们向多个业内有名的学历评估机构请求出具expert opinion说明Video and Audio Editor是Specialty Occupation,小刘通过Journalism专业的学习能够胜任这一职位,均遭到拒绝,因为她们认为Journalism与Video and Audio Editor一职不相关。面对屡遭拒绝后不知所措的客户,我们提出了灵活的处理方式,说服了有关专家为我们出具证明信,同时重点阐述小刘所修的两三门拍摄剪辑相关课程,并获得了任课老师的背书。最终我们的补件成功说服了移民官。
5
Specialty Occupation,即是否是专业性职位
问题分析:这是最为常见的补件问题,移民局要求证明所申请的职位是专业性职位,即A. 该职位要求对高度专业化知识的理论和实践运用;B. 只能获得该专业的本科学历后才能胜任该职位。
应对策略:通常情况下,可以通过公司的招聘历史来证明对这一职位就要求本科学历是公司的传统。但由于本案的雇主首次招聘这一职位,我们无法主张这一论点。其次,由于移民局的补件还包括Level 1 wage问题,我们无法去主张这一职位的职责的复杂性决定了必须要本科学历。最后,我们提供了详细的职责描述,包括列举小刘履行每一项职责所需的技能和工具;提供了小刘的工作样本;提供了expert opinion;提供了组织结构图,虽然公司仍然没有员工(employee),但我们把公司的实习生(intern)和临时合同工(contactor)纳入结构图;以及提供了同行业类似公司的招聘广告等等,再加上律师信里对所有证据进行分析后提出有利的论点,最终说服了移民官。
6
Level 1 Wage ,即给该职位定一级工资是否合理
问题分析:这是2017年的新问题,在本案中是与Specialty Occupation相关的一个问题,移民局将工资级别作为了评判某职位是否是专业性职位的因素之一,要求雇主说明为什么认为Level I级别的工资与H-1B职位所要求的复杂职责相符。
应对策略:首先我们以法律规定和case law为依据,指出为什么移民局将工资级别作为评判某职位是否是专业性职位的标准,从而认为定了一级工资的职位必然不是专业性职位的做法是错误的,并且指出法律从未授权移民官来审查职位的工资水平。接着,我们从正面论述本案给小刘的职位定初级工资是合理的。我们提供了一封4 页的解释信详尽进行职位分析,说明小刘的工作性质满足劳工部关于初级工资的每一条定义,我们适用劳工部确定prevailing wage的程序和标准后得出小刘的职位就应该定初级工资,再通过律师信条理清晰地综合分析了公司情况,职位信息以及移民法和劳工部的规定,成功说服了移民官。
7
Maintenance of Status, 即维持合法的身份
问题分析:移民局要求小刘证明她在美国一直维持了合法的身份,从而有资格在美国转换为H-1B身份。小刘很焦急,因为她在OPT期间的几份工作都没有工资记录,怕证明不了自己的合法身份。
应对策略:我们分析后认为移民局之所以质疑小刘的合法身份,并不是基于小刘所担心的原因,因为前12个月的OPT允许unpaid job,只要不违反劳动法即可,更何况小刘的job 事实上paid job, 只是因为现金支付,拿不出证据。我们认为移民局的补件很大可能是因为看到小刘在2016年5月份毕业之后,直到10月底才开始第一份工作,认为小刘的unemployment period(失业期)已经超过了OPT允许的90天。但我们通过分析小刘的OPT申请情况后充分阐述小刘的unemployment period并没有超过90天,并提供工作证明信证明小刘一直在从事与专业相关的工作,成功说服了移民局,在批准H-1B申请的同时也批准了小刘从F-1身份转换为H-1b身份。
这个成功案例说明只要找对策略,认真准备材料,陷入绝境的案子也能获得批准。我们相信,大多数申请人的条件都比本案好。有了应对各类疑难案件的经验,我们所律师处理起比本案情况好的H-1B来更是得心应手陷入绝境的案子都能批,只要好好准备,你的H-1B也是希望满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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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夏律师简介*
陈夏律师是Chen Law Group (纽约美通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 纽约州执业律师,美国移民律师协会成员,有多年的从业经验,热心公益,经常参与法律援助活动,尤其擅长各类工作签证,职业类移民以及商业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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