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检察官用来训斥陈水扁的16戒石铭,出自五代十国后蜀亡国之君孟昶(公元919-965年)。孟昶即位后,铭记前蜀贪逸奢靡教训,下令惩治了先帝任用的恶官,并颁布《颁令箴》,告诫诸郡县官吏要铭记历史教训。
《颁令箴》四字一句,全文共96字:

  朕念赤子,旰食宵衣,言之令长,抚养惠绥。
  政存三异,道在七丝,驱鸡为理,留犊为规。
  宽猛得所,风俗可移,无令侵削,无使疮痍。
  下民易虐,上天难欺,赋舆是切,军国是资。
  朕之爵赏,固不逾时,尔俸尔禄,民膏民脂。
  为民父母,莫不仁慈,勉尔为戒,体朕深思。
  以此诫谕地方官要爱护百姓,不做贪官污吏。

   其中尔俸尔禄,民脂民膏。下民易虐,上天难欺四句的意思是:你们领的俸禄,都是民众的血汗。底层百姓好欺负,但你瞒不过老天爷

  宋灭蜀后,宋太宗鉴于前后蜀政治腐败、不战而败的历史教训,将《颁令箴缩写为
4
16字:
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
  这
16
个字就是《戒石铭》,刻在石碑上作为警戒言,颁行天下,以此警告各级官吏从政谨慎。

于太平兴国八年(公元983)颁示天下,至南宋绍兴二年(1132)高宗又把诗人黄庭坚书写的这一祖训,颁于各府州县刻石立于大堂前。明太祖朱元璋进一步明令立于甬道中,并建亭保护,故有戒石亭之称。清人后因出入不便,改为牌坊,称为戒石坊,以进出熟规,铭记不忘。公生明作为官场箴规,意为公正方能明察事之本末,即所谓公生明,偏生暗,长官坐堂理事北向的铭文16字,即抬头可见,以提醒其秉公办事,若徇私枉法,天理不容。点此关注 👉回归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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