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次转这类文章的时候,我心情都很沉重。。。。。可怜的孩子们,哪里才是安全的地方?

综合自:未来网、这里是美国
1月23日下午,中央新闻网站未来网记者接到河南一男子爆料,河南省泌阳县马谷田镇的第二小学的五旬学校工作人员刘某长期性侵未成年女童乐乐,2018年1月15日,家人带乐乐去当地卫生院查,发现乐乐已怀孕五个月。
乐乐被诊断为已怀孕五个月(受访者供图)

11岁女童怀孕始末:9岁被强奸并被强迫发生关系两年

乐乐出生于2006年,今年11岁,父亲肢体残疾,常年在外打工。母亲有智力缺陷且无个人生活管理能力,多年来一直由大女儿打工照料。近日,母亲发现乐乐不对劲儿,在当地卫生院检查后被医生告知女儿已经怀孕五个月。

乐乐户口本上显示乐乐出生日期为2006年。(受访者供图)
“孩子每天下学就回家,怎么会怀孕呢?”乐乐母亲向女儿询问,乐乐只说:“老师”。
未来网记者从乐乐的姐夫张军处了解到,乐乐一到四年级期间就读于河南省泌阳县马谷田镇的第二小学,四年级时,刘姓老师对她实施了第一次性侵,当时她只有九岁。
据张军表示,孩子第一次被性侵前,乐乐和两个小伙伴在校园里玩耍,刘某撵走了其他两位同学,强行把她带至楼梯下,捂住她的嘴,对她实施侵犯,事后还威胁她如果她告诉别人或者是说出任何一个字的话,他都会知道,就杀了她全家。
“刘某在学校管理学校的学风和纪律问题,同学们都非常害怕他,乐乐也不例外。”张军说,乐乐后来通过看各种书籍才明白这是强奸,但是她不敢说。
乐乐的验孕棒显示阳性。(受访者供图)
往后的两年里,刘某在校内多次强迫乐乐发生关系。
放假期间,刘某以借书为理由来到乐乐的家里。
“当时我母亲也在家。虽然有智力方面问题,但是还是察觉到了异常。觉得为什么他借书不去找别人,偏偏来到乐乐家里。那一次他没有得逞。不料后来在回家的途中刘某尾随于乐乐,把她强行带至马古田镇街上的烂尾楼,对她实施了强奸。”张军说。

校长回应:近日得知 涉事男子为校警非教师

河南省泌阳县马谷田镇的第二小学校长王春奎告诉未来网记者,自己是近日警方来学校调查时才得知,受害学生两年前就读于我校,在校期间,家长与孩子都没有向学校反映该事件。

“刘某不是我们学校的教师,他是学校的校警,平日负责校内学生的安全。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刘某已被拘留,会根据调查结果给予涉事者相关法律处理。”王春奎表示。
刘某到底是教师还是校警,家长和校方各执一词,张军表示,确定刘某为学校教职工,刘某工资来自教育局。但校长王春奎表示,刘某为校警,每月工资800元,学校支付300元,其他500元由教育局承担。
据了解,刘某五十来岁,有妻子和孩子。目前,在学校工作已有五六年了,王春奎说:“平常看不出来有什么反常,他妻子也常来学校里。目前,校方和家长还未协商好,未来会对受害学生进行一定的赔偿。”
未来网记者致电当地警方,截止到发稿前未得到相关回复。
但据张军介绍,警方已将刘某刑拘,事件在调查当中,目前警方已经提取了乐乐的羊水,开始做DNA对比,结果尚未出来。

受害女孩现状:性格内向 不爱说话

记者从乐乐父亲的农村合作医疗证上看到,乐乐还有一个姐姐和弟弟。张军介绍,乐乐父亲常年在外地打工,事发后父亲已经从外地赶回家。

张军称,此前乐乐性格活泼,学习成绩名列前茅,一直是尖子生。近两年,孩子性格变得内向,和家人还好些,见到陌生人就一直不说话。
乐乐姑姑表示,孩子查出怀孕后害怕,都不说话了。到现在犯罪嫌疑人家属以及学校领导始终无人出面给出说法。
来源|未来网 记者 韩胜男 
*除王春奎外,文中人物皆为化名
网友声讨涉事小学,呼吁完善法律
事发后,网友声讨涉事小学工作者刘某行为可恨的同时,并问责学校的管理是否存在缺失,学校为何保障不了学生的安全?
此外有网友呼吁,应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护航儿童健康成长。
@keke_199812:女童性侵的例子还少吗 国家制度是不是该重新更改了对孩子的成长重视起来[怒][怒]
@四月二日:孩子们在学校里居然得不到保护!
@梅花三弄一曹:天哪,二年来被性侵……这女孩子才11岁啊!为什么没有人去报案??这个小学工作人员就能摆拍一切吗?他能一手遮天吗?法律就不能制裁他?小女孩怀着的孩子就是铁证!
@义勇军东风51A:我国要坚决对残害未成年的犯罪分子严刑峻法,视犯罪分子情节严重的直接枪决,警告一切不法之徒彻底放弃犯罪的幻想。
@囡囝囚团酱:中国的性教育真的很有必要。
@猪罗晖少:请马上在小学五年级性课本上告诉孩子如果不幸被性侵,马上告诉父母老师,让他们带自己去医院,医生姐姐会给小朋友吃一种药----紧急避孕药,就不会怀上孕-----这个是常识,为什么不在小学就告诉孩子们?
@秋天吹拂的微风:我国什么时候有梅根法[怒]化学阉割还有电子脚镣,这些畜生不能只判坐牢就完事了
预防儿童性侵,美国有梅根法
儿童性侵害犯罪在美国是一个较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在针对性侵害犯罪的预防方面,美国采取的手段之一就是性犯罪者登记制度——梅根法”。
而这部法案的诞生付出了血的代价,背后是一个令人震惊的针对儿童的性暴力侵害犯罪。
新泽西的汉密尔顿是一个平静祥和的小镇。1994年7月29日,七岁的梅根在家门口玩耍时,邻居杰西过来说家里有一只小狗,要给梅根看。好奇的梅根便跟着杰西到了他家里。谁知这一去就再也没有回来了......
杰西刚刚搬到此地,周围的人对他知之甚少。原来他是个性惯犯,曾两度因猥亵儿童罪被判刑。在搬到汉密尔顿镇前,杰西刚刑满释放,但当地人对此都完全不知情。
杰西将梅根诱拐到家中后,残暴地强奸了她,还将其残忍杀害......
小梅根的遭遇震惊全美。失去爱女的梅根父母发起了一场修改现有法律的运动,要求政府制定法律,强制性罪犯在出狱后向居住地执法部门登记,并将记录公诸于众。
梅根失踪89天后,新泽西州长签署了美国第一个“梅根法”。1996年5月17日,美国时任总统克林顿签署了联邦“梅根法”。
7岁小梅根的故事催生了美国严厉的反性侵法律——性侵者获释出狱后,必须在居住的当地社区登记报备个人行踪、住址、驾照号码、体貌特征等;此外,警方会将上述信息向社区公布,并在互联网上予以广而告之,民众可随时通过电话和互联网查询。
迄今为止,美国五十个州均已拥有了自己的“梅根法”。
2017年11月1日,美国又通过了“国际梅根法(International Megan’s Law)”美国登记在案的性侵儿童犯,出国时须使用标记有以往犯罪记录的护照。
这个标示印在护照封底内面,内容为:“持有人曾性侵未成年人,依美国法律为性犯罪者”。
美国已经对性侵儿童犯布下了天罗地网,不管他去到哪里,在美国还是出了国,都将被打上“犯罪烙印”!
国外怎么对待儿童性侵者?
世界各国法律对性侵害儿童者都有不同的惩罚措施:

  • 美国《梅根法案》:不管是否自愿,与幼女发生性关系,都会被判强奸罪,有5 个州允许对强奸幼女者判处死刑。随着科技的发展,美国警方已开始尝试采用GPS 手环或脚环来追踪出狱强奸犯的行踪。
  • 德国:与幼女发生性关系,量刑一般在10 年以上或者是被化学阉割。作案者自己选择,要么在监狱里面待十年,要么自动选择化学阉割。
  • 韩国:儿童性犯罪最高判50 年。同时公开犯罪分子的个人信息。2011 年7 月韩国首部针对严重性犯罪者进行化学阉割的法案获得通过。
  • 日本:与未满18 岁儿童性交或者是猥亵行为者,无论是否有金钱往来,作案者都必须受处罚。
  • 波兰:2010 年6 月波兰成为第一个在国家层面实施化学阉割法的国家,立法规定凡性侵15岁以下的少男少女的性犯罪者,在刑满出狱前必须接受化学阉割。
事实上,除了法律之外,国外一直还有另外一股力量对儿童性侵犯给予额外的制裁。
1
和往常的早晨一样,美国伊利诺伊州一名狱警打开牢房,进行巡视。进入第八区牢房时,他被里面的场景吓了一跳,牢房内的画面比谋杀现场还惨烈。囚犯克迪森躺在地上奄奄一息,狭小的空间内满是鲜血和粪便。
短暂的震惊之后,狱警很快就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对眼前的伤者,他的脸上并没有流露出太多同情,甚至没蹲下来看看他的伤势。过了一段时间医护人员才到达现场,所有人的表现看起来都很冷漠,好像对这种情况已经见怪不怪。
为什么会这样?
事实上,这位躺在地上的伤者,是因为侵犯儿童入狱的,被强奸的孩子甚至还不会说话,年纪只有一岁多。
监狱内最让人不耻的,莫过于对儿童下手的儿童性侵者。
自从这位老兄入狱后,医务人员哀声怨道,纷纷表示不满。他没来的时候,平时遇到的,基本都是感冒发烧,开点药就能解决的小事。
现在隔三差五要帮这位老兄缝菊花,更崩溃的是,还没等到拆线,新一轮的攻击又开始了。
一个多月过去,迪克森所有的衣服上都沾满的血迹。并且他坐过的地方,都会染上一片红印。
“没人同情他,现在他终于明白被人侵犯是什么感觉了。”——一名围观群众对记者说道。
2
前赛百味代言人杰瑞德·福格尔 因为和未成年人发生性行为,以及购买儿童色情作品被判入狱。
因为他的所作所为,从踏入监狱的那一刻,就注定是一场悲剧。
入狱后不到一年,福格尔在一次被围殴的过程中被刺伤,当晚送医,凌晨三点被宣布死亡。
法医报告显示,福格尔全身几乎没有一寸完好的皮肤,脸肿的跟猪头一样,脖子上都是勒痕。肛门附近有58道刀伤,全身多处骨折。
就连阅伤无数的医学检察官都感叹道:这是他工作这么多年来,见过的最惨的死法。无法想象,他生前经历过多少痛苦。
据当时的围观群众说,当时他离群殴现场好几米远,隔着人群都能听到他骨头被打断的声音。
法律送性侵儿童者进监狱,牢友们送他下地狱。
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国外,儿童性侵都不能容忍!
孩子们所面对的这个世界有多黑暗?你能想到的,不能想到的,不敢相信的,真的都存在......坏人永远不会嫌你的孩子太小!

【拓展阅读】

云南临沧多名女生疑似被迫卖** 警方介入调查


  云南公共民生关注:【临沧:云县一初中多名女生疑似被迫卖淫】11月27日,有观众反映,临沧云县民族中学有多名初中女生被强迫卖淫,接到线索后,记者前往临沧云县,进行了为期三天的调查。校方表示,目前警方已经介入调查。
 云南多名女生疑被强迫卖淫 官方否认给领导使用
  近日,云南临沧市云县一民族中学被曝出几十名学生疑遭下药、被迫卖淫事件。知情者说学生还被当做礼物送往外县给领导使用。
  12月3日,记者联系到事发的云县民族中学陈和新校长,他否认了卖淫事件,不过,他称确实有十多位学生被社会人士带去酒店吃饭之事,目前当地警方已经介入调查。据云县政府新闻办消息称,目前,发现有3名女学生被性侵,已抓获涉案的社会人员2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3日,云县当地一位知情者说云县民族中学的初二初三女生,被人诱骗,强迫卖淫,被迫学生还被当做礼物送往外县给领导使用。
  知情者还称,参与被迫卖淫的学生被一位女性中间人胁迫,该女性姓许,不到30岁,多次将学校女生带出去被迫卖淫。据上述知情者从一位当事母亲处了解到,许某会事先收买几个学生,而其他不服从安排的会遭到殴打。这些被迫带走的学生,一般会被约去KTV或者酒店吃饭、唱歌,“据说在酒里下迷药,下迷药进行迷奸。”
  上述当事母亲称,她的女儿有一次差点受到侵害。据该女生介绍,今年暑假期间,她和同校几名学生在县城一家KTV会所聚会时,被许某强行带去另外一间包房。
  据其介绍,“因为在学校里,大家都传言许某势力很大,所以当许某出现时,她们都不敢违抗。”上述女生还称,她们并不知道被带去的地方有什么人,但又不敢不去,因为“她(许某)在我们云县就是大姐大,我们怎么敢不听她的话。”
  上述当事女生称,被许某带去的包间里,大约坐了20名陌生男子,许某还要求陪他们喝酒。起初也有女生不情愿,但迫于对许某的惧怕,女生们最后都喝了酒。所幸这名女生进包房后不久,就偷偷向家人求救,很快就被解救出来,并未受到侵害。
  事发后,上述当事母女称,因为担心遭到报复,她们并未报警。据该当事母亲介绍,“好多人都吃了这种亏了,这个许某相当坏,我也听初中的一些小孩说,就说许某把一些小孩领出去,就给那些男的侵害,然后给这些初中生50块100块钱,然后这些初中生在家里也不会乱说,有好多的家长不知道的也有好多。”
  据云南卫视调查,上述事发的KTV一员工介绍,确实看到过许某带着学生到KTV。据其介绍,学生们都是许某强行拉进拉出的,许某此前就有这种拉学生出来的行为,且不止一次。
  在云南卫视随机询问的30名民族中学学生时中,就有3位称知道学校女生被多次拉出去强迫卖淫之事。
  一位不愿具名的当地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告诉表示当地对于80多名女生被带到宾馆卖淫的说法很普遍,有版本说涉及人数有80多,也有说40多。此事被传出后,事发学校的一些家长不清楚真实情况,都担心自己的女儿是否参与。据知情者称,当地公安部门还掌握了一份涉嫌被迫卖淫学生的名单。
  12月3日,记者联系到事发的云县民族中学陈和新校长,他否认了学生被迫集体卖淫之说,称“都是民间造谣,如果那么多学生卖淫,我们学校还算什么?”
  据其介绍,整件事情是11月2日2名学生出走引发暴露的。当天,学校接到家长反映学生离家出走,随后,学校就和当地派出所民警一起寻找,11月8日,2名学生被找回,回校后,老师反复询问出走之事,两人便交代了暑假期间被人带去吃饭喝酒之事,大概涉及10多名女生,并非传言的80多人。
  另外,陈还否认了学生被当成礼物送到外县给领导使用的说法,至于这些学生是否被迫卖淫,对方称当地警方已经介入调查。
  对于上述事件,云县教育局也回应媒体称以公安机关的调查为准。云县公安局政工办主任马文华告诉记者,事发后,公安部门介入调查,目前仍在侦查中,初步调查确认有3名学生遭受性侵,并非传言那么多。另外,已抓获2名涉案社会人员,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新闻加点料
  新闻细节:媒体称涉事学生有十一二人
  云南公共频道《民生关注》报道称,11月27日,有人反映临沧云县民族中学有多名初中女生被强迫卖淫。记者了解,一名许姓女子为中间人,先收买几名学生,利用学生把人约出来去唱歌,然后女生被拉去另外一个包房陪社会人员喝酒,爆料人称对方在酒中下迷药。校长表示,排查后约涉及十一二个学生,目前警方也已经介入调查。
  涨知识:强迫卖淫犯罪将受到怎样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强迫卖淫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他人卖淫的行为。
  刑法规定,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
  (二)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
  (三)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
  (四)强奸后迫使卖淫的;
  (五)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小编:在12月3日转《性侵幼女其实很早就是一个产业链了》一文中,曾经发表过以下评论:
     《性侵幼女其实很早就是一个产业链了》此标题让人看了触目惊心,也许有人认为事实并没有这么严重。我认为,事实比你想象的糟糕,特别是性侵幼女的犯罪分子,如果没有得到严惩,会加重对幼女们的伤害。我就生长在南方城市,我深知此文作者说的都是实情。
      十年前,我一个朋友在一个小酒馆吃饭,他邻桌的客人引起了所有人的注意,因为此桌客人很特殊,几乎都是在校的学生,席上有一位所谓的大姐请她们吃饭,装作热情的样子,不停劝酒,其中有一位小女孩觉得有点不对劲,就悄悄借上厕所之机怯怯的问吧台的工作人员:“阿姨,那些人是好人还是坏人。”工作人员使了个眼色说:“你自己看啰。”她认得这些人,都是在当地“黑白道”通吃的,不敢得罪。小女孩挺机灵,马上就溜回家了。剩下的孩子们惨了,不一会儿一个个都喝醉了(也不知酒里面是不是有下药),那个所谓的大姐就开始打电话,把嫖客们一个个叫来领走。。。。。。她们接下来的遭遇可想而知。。。。。。,当时我朋友对我说的时候,我即心痛又气愤,含着泪大声质问他:“你为什么不报警?!你为什么不救救她们?!你只要一个电话,一个电话!就可以挽救她们!她们的一生都毁了!”他解释说报警会惹祸上身,那些坏人都是有背景的,报警没有用,自己还会受打击报复。我不愿听他的解释,因为这个事,我一直耿耿于怀,不能原谅他,直到现在都不能原谅他的冷漠和自私。那些坏人固然可恶,然而旁观者的沉默,纵容了犯罪,让坏人肆无忌惮。为人父母不可能时时刻刻守在子女身旁,如果在孩子们遇到危险的时候,身边有人伸出援手,可以免去多少人间悲剧?

      十年过去了,这事在他看来只是一件很快就可以遗忘的小事,可是在我心里仍然一触即疼。尤其现在已为人母,敲下这些文字的时候心仍是痛的,泪仍是热的。昨天在与一位中学教师谈到校园性侵案的时候,我以为他会跟我一样义愤填膺,可谁知,他却轻描淡的说:“这种事很正常。”我很惊异的看着他。他接下来的话让我更加瞠目结舌。他说:“很多官员或有钱人都这样的,二十几岁的女人都嫌她老,他们只要十几岁的在校生,花多少钱都不在乎。那些黑社会为了满足他们的需求,就开始物色女生,中学生小学生都有,先诱使她们堕落,然后以请吃饭的名义叫她们把天真的同学们约出来吃饭,灌醉了之后就按约好的价码卖处,不省人事的女孩们就一个个被抬到酒店去。。。堕落以后有的就由受害者成为害人者,也骗小姐妹们出来吃饭,有的就成为有钱人包养的小小三。他们已经形成了一个产业链了,这都习以为常了。”我呆呆的看着他平静的讲,他怎么能如此淡定?是我小题大作,不够成熟吗?坏人的行径已经到了如此令人发指的地步,而普通大众对这样恶劣的犯罪却持“见怪不怪”的态度。
       这,到底是为什么?!
深究他们冷漠的原因:“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犯罪分子能够形成产业链,还不是有人需要吗?那些需要的人又成为他们犯罪的保护伞,使得他们的犯罪有持无恐,到现在都没有得到法律的制裁。最可怕的是这样的犯罪一直在悄无声息的继续,哪怕不小心浮出水面,又会被硬生生的压下去,那些犯罪分子又有什么样的社会背景?细思极恐。。。。。。
 11月27日又暴此闻,看来这不是个案。。。。。不敢细思。。。。。点此关注 👉回归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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