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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网签无效,陈世峰判20年

在日本判个死刑为何这么难?
虽然我们之前就知道,陈世峰很难判死刑。

从日本公布的相关数据来看,1991年至2015年的25年间,在一审判决中被判处死刑的共197人,平均每年不到8人,实际执行的更少。
而且,从日本以往有关故意杀人的司法实践经验来看,被害人家属所提出的严惩被告人的要求对是否判处被告人死刑的影响微乎其微。
但我们还是期待奇迹,然而奇迹没有发生。
日本的独立司法制度最后还是让我们失望了。

需要指出的是,日本是有死刑的。1983年,日本最高法院公布过一个对于死刑量刑考虑的标准,因为这个标准是在审理“永山则夫连续杀人案”时出台的,所以现在一般都称作“永山标准”,具体是以下9条:
1.犯罪的性质;
2.犯罪的动机;
3.犯罪的形态,尤其是杀人方法的执拗性和残虐性;
4.结果的重大性,尤其是被害者的数目;
5.被害者家族的感情;
6.社会的影响;
7.犯人的年龄;
8.有无前科;
9.犯罪后的表现。
日本著名杀人犯永山则夫(中)。(网络图)
永山标准之后的日本法院基本上对死刑的态度是:
杀害3人及以上的场合,判处死刑的可能性非常大;
杀害2人的场合,可以判死刑,也可以判无期徒刑,还可以判有期徒刑;
杀害1人的场合,判无期或者有期的可能性非常大。
即便按照这个在中国人看起来非常宽大的标准,山口县光市案的这个犯人也完全应该被处死刑,但是奇怪的事情发生了。
这个死刑判不下来,一审二审都是无期徒刑。愤怒的检察官把官司打到了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发回重审,重审判处了死刑之后被告上诉到最高法院,在最高法院终审判决了死刑之后,被告还是主张审理错误,提出了精神鉴定的新结果要求重审。结果到现在这个案子还没最后结案,犯人依然被关押在广岛监狱中。
日本执行死刑的场所,中间红色格是绞刑落下的机关。(网络图)
在日本,一命抵一命,不存在的。

试想,用极其残忍的手段杀害了一个无辜的女孩,只需要付出十几年的自由,出来也就40来岁,人生还有一半,而那个无辜的女孩,却已经永远地闭上了眼睛。
从来没有任何一刻,让我像现在这样觉得中国法律比日本法律好得多,起码我们的法律讲究一个:杀人偿命。
陈世峰接着说,不知道自己怎么去赔一条命,如果可以的话,他想尽他所有去谢罪。江秋莲当庭喊出来:“还我女儿!用你的命来赔!”检察官和律师都转身去安抚她。
庭上看不清她的脸,那句“还我女儿”的声音带着哭腔,重复了好多遍,越来越低,直至轻不可闻。几分钟后,她晕了过去。
江歌遇害公寓
陈被判20年,在日本的法律里也是很重的了,毕竟日本不可能根据中国人的需求改变他们的法律法规。
陈世峰后半生,是不是真的
会在日本监狱里痛苦的度过?
日本是一个很注重人道主义的国家,犯人们的生活环境好到简直让人难以置信。  
日本监狱一般为6人间,房间空间不大,但四处都透露着一股日本风情,房间里摆设不多,除了床和柜子之外,还有一台电视机可以供犯人观看。   
日本监狱多人间
日本监狱多人间  但还有监狱为了避免纠纷,以单人间为主,房间里的画风是这样的:   
日本监狱单人间
犯人每个月需要工作130-140个小时,而且享受双休日待遇。
在工作学习之外,犯人们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洗澡、看电视休闲......
至于伙食,日本监狱也将人道主义精神发挥得淋漓尽致。
他们的三餐由营养师统一规划管理,而且每一餐有规定的卡路里摄入量,防止犯人发生健康问题。
日本监狱的标准早餐
每到过节,他们的食物也会变得丰富起来。
圣诞节的豪华西餐
年夜饭的伙食
听说,有的老人或是生活极度穷困的人,因为没有足够的生活费用,而故意去犯罪......
陈世峰并不会像我们想象中那样,过得很艰难。
20年之后,陈世峰才46岁,人生还有很多可能。
他甚至可以申请不引渡回国,可以一直待在日本,想干嘛干嘛……
而且根据日本的法律,还可以减刑。他最后未必得坐满二十年。
江歌的妈妈曾经说过,她不能原谅陈世峰,因为他对自己的罪行完全没有反省和悔过。
陈世峰举起刀的那一瞬间,他的灵魂已经被上帝收走了;当他面对罪行毫无悔意的时候,他作为人的属性已经被磨灭了。
而刘鑫改了自己的微博名字,叫“证人刘鑫”,还发了一篇极其冗长的文章,用了差不多上万字,给自己洗白。
甚至,还开了赞赏。
刘鑫微博关闭了网友评论,只有几个诡异的账号在给她加油打气,点赞排名第一的评论,竟然还含沙射影骂江歌妈妈…… 
追求正义的网友被骂是苍蝇。
说追求公道的网友被骂猪狗不如。
甚至说支持江歌妈妈的网友都是反人类。
我已经不想再列了,你们只要进到这个叫“特别调查员”的微博里,以“江歌”为关键词在他的微博里进行搜索,相信会看到比我所列出来更多、更狠毒的话语。(更多这个“特别调查员”的内幕真相可以看@扒情局)。
用“才华有限青年”的话来说,证人刘鑫,请先证明自己是个人。
这么久以来,总有各色众人皆醉我独醒的,强调要等法律说话,舆论不能妨碍司法。
我们现在认为陈世峰被判轻了,我们当然无权去修改日本法律,但可以发发牢骚——在法律给予我们权利的范围内。
我们认为,刘鑫凉薄自私,我们当然无法代替法律来审判刘鑫及其家庭,但法律也没禁止我们对她的行为表达点意见。
然而不让舆论妨碍司法是法律工作者的义务,而我们普通人则有权利发声。
在法律涉及的范围内,我们遵守法律;在法律之外,我们有自己发声的权利。
正如张家玮(@张家玮写字的地方)的发问:
案子开始前,刘鑫一度是焦点。这两天,陈世峰成了焦点。
陈世峰现在已经由法律判决了,是钦定的杀人犯了。刘鑫呢?
我们尊重法律,不对刘鑫加以任何非法的人身攻击,但有权对她的自私与道德,持续地表达个人不满。
法律可以轻判陈世峰,可以放过刘鑫,但希望世人的记性不要太差,永远记得这两个人的所作所为。
江歌妈妈庭审前祭拜深吻女儿生前寓所
- end -
坏人没有真正受到惩罚
事情永远不会到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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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期  
微信公众号:目客Mook 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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