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赴美生子家庭对于双重国籍的说法并不了解。还有一些别有用心的人,说美国不承认双重国籍,美宝有失去美国国籍的风险。我们看看看美国官方怎么说,根本没有这回事情好吗!
来自美国驻华大使馆:美国法律并未提及双重国籍或要求一个人选择其中一个国籍。美国公民可以入籍外国,而不会给他/她的公民身份带来任何风险。但是,18岁以后取得外国国籍的人如果愿意,可以放弃其美国国籍。O网页链接 //@ppskt:美国也不支持双国籍吗?


海那边美国宝宝要提醒大家,上面美国驻华大使馆官方回复里面有一个:18岁以后取得外国国籍的人如果愿意,可以放弃其美国国籍。这个可以非常重要!也就是说,你可以这么做,也可以不可以这么做! 所以并不是那些不知所谓的自媒体传扬的那样:必须只保留一个。
下面是截图:
      美国是移民大国,根据美国公民暨移民服务局的统计,过去10年共有超过740万外国人入籍成为美国公民,而在2016年就有75万多人入籍,其中墨西哥移民最多,其次是印度、菲律宾、中国大陆及古巴移民。
从移民入籍聚居地看,73%的人居住在以下10个州:人数最多的是加州,然后依次是纽约州、佛罗里达州、德克萨斯州、新泽西州、伊利诺伊州、马萨诸塞州、华盛顿州、弗吉尼亚州以及马里兰州。如果从大都会地区来看的话,入籍人数最多的是居住在纽约/纽瓦克/泽西市地区的移民,占入籍人数的16.3%;其次是洛杉矶/长滩/阿纳海姆地区移民,占入籍人数的8.2%;迈阿密/劳德代尔堡/西棕榈滩地区移民占入籍人数的7.9%。
移民入籍美国是人生中的重大转折,成为公民后享有许多与绿卡持有者不同的权利,大致说来有:
一、投票权。投票权是公民最重要的权利之一,而绿卡持有人则没有投票权。
二、持有护照。由于绿卡持有人不是美国公民,所以不能领取美国护照,在全球旅行时,不能享有前往国给予美国公民的待遇,也无法享有美国的领事保护。
三、受雇于政府的限制。按规定,联邦政府的所有工作职位,除非特殊的例外,必须由美国公民担任,即使是绿卡持有人也不能申请联邦政府工作。
移民入籍美国是人生中的重大决定,根据美国法律的规定,申请入籍需要满足以下基本条件:至少18岁、成为合法的永久居民,即绿卡持有者并居住在美国至少五年、愿意并宣誓效忠美国(美国军人、美国公民的配偶及不满18岁的孩子可以豁免居住美国5年的规定)。其中,宣誓效忠美国是入籍的重要环节,任何申请入籍美国的外国人,都必须经过宣誓才算完成入籍手续。
1929年以前联邦政府没有统一的誓词,1929年联邦法规第8章第三条(Rule 8, Subdivision C)详细规定了入籍誓词,从此以后,凡是归化入籍的外国人都必须在誓词上签字,并在法官在场的情况下当众宣誓,这样才算完成入籍的法律程序。
入籍宣誓的主要目的是宣誓人宣布效忠美国并遵守美国的法律。以下是誓词中译文及英文原文:
“我宣誓:绝对并完全放弃此前作为外国公民对任何外国君主、统治者、国家或主权的忠诚及效忠;我将支持及保护美利坚合众国宪法和法律、对抗国内外所有的敌人。我将真诚地效忠美国。当法律要求时我愿为保卫美国拿起武器加入美军;当法律要求时我会加入美军从事非战斗性服务;当法律要求时我会在政府领导下为国家从事重要工作。我在此诚信宣誓,绝无任何心智障碍、借口或保留。上帝保佑我。”
I hereby declare, on oath, that I absolutely and entirely renounce and abjure all allegiance and fidelity to any foreign prince, potentate, state or sovereignty, of whom or which I have heretofore been a subject or citizen; that I will support and defend the Constitution and laws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against all enemies, foreign and domestic; that I will bear true faith and allegiance to the same; that I will bear arms on behalf of the United States when required by the law; that I will perform noncombatant service in the armed forces of the United States when required by the law; that I will perform work of national importance under civilian direction when required by the law; and that I take this obligation freely without any mental reservation or purpose of evasion; so help me G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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