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贾律师,掌握有高度,有温度,有风度的每日纽约动态
案件回顾
K先生从2014年起在厦门一家从事货架生产和物流的公司工作并担任PMC Manager。因公司业务发展需求,2015年10月在中国公司在纽约成立了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物流和电商。
美国子公司于2015年11月委托一家律师事务所为K先生向移民局递交了L-1A申请,但是却在2016年2月收到了移民局的拒绝信。首次L1申请不成功,K先生拿着移民局的拒绝信一家家去找律师咨询看能否起死回生或者上诉。最后他于2016年10月找到我们律师事务所,我们律师团队仔细分析过拒绝信后建议K先生重新递交L1申请,并跟他深度分析了被拒理由,提出逐个击破的方案。
2017年4月6日我所为K先生重新递交了L-1A的申请,并顺利于7月12日获得批准。因为重新递交L-1时美国公司已经成立并运营一年以上,K先生的L-1签证首次就得到3年的获批。
为什么第一次申请失败,而重新递交却能成功?现在就来带大家看看我们的律师是如何逐个击破USCIS给出的拒绝理由。
被拒理由1:第一次申请时美国公司租赁的办公室大小不符合公司员工需求
美国公司的租约上标注美国公司的面积只有144 平方英尺并且只有一张办公桌,但美国公司的企划书里规划第一年预期聘请6位全职员工,移民官认为公司的办公场所面积过小,不能容纳6个员工同时工作,且美国公司主要从事物流和电商,这么小的面积并不够用。
解决方案
在我们的建议下,美国公司重新在新泽西租赁了一个足够面积的仓库,并提供租约,平面图和房租缴费证明。
被拒理由2:第一次申请时递交的母公司职位描述不符合高管要求
尽管K先生是PMC Manager但由于缺少他下属管辖员工的的学历和详细职位描述等背景资料,移民官质疑K先生在国内公司高级管理职位的真实性,认为他是一线的主管而非真正的高管职位。
解决方案
1. 补充了K先生在国内公司下属职员的毕业证书,职位介绍和薪水等资料,且文件资料中明确被管理人的员共分为三个不同的级别;
2. K先生的美国业务已经持续一年以上,由于业务量增加,美国公司后期也已雇佣3个员工,补充了新雇佣员工的简历,offer letter和保险等文件;
被拒理由3:企划书准备欠缺,缺乏说服力
移民官认为美国公司的企划书比较杂乱,目标不明确,市场分析不彻底,运营模式不可行。
解决方案
1. 完善企划书内容,添加了市场递交的图标和数据并提供K先生美国公司的3年的预期收入开支表,以及预期数字得来的依据;
2. 完成新泽西和纽约同类公司的竞争对手分析,提供详细比对表格证明美国公司的竞争优势;
3. 完善市场推广计划和预期聘请员工安排;

图片来自网络,版权属于原作者
更多往期精彩:

Pursuant to the amendments to the New York Rules of Professional Conduct governing attorney advertising in New York, this article may constitute advertising. Viewers of this article are advised that: Prior results do not guarantee a similar outcome.
继续阅读
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