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何时以及如何建立并维持父母对孩子控制的问题?
第十三章  从哪里开始
本章将回答何时以及如何建立并维持父母对孩子控制的问题。当然,开始的最佳时间是当孩子还处于婴儿阶段的时候。
父母尽可能早地要求孩子应答他们是重要的。父母有所命令,孩子就应马上作出应答。父母要建立对孩子控制的原因之一在于,保护孩子避免迫在眉睫的危险。一个小孩在眨眼之间就会遇到麻烦。他会跑到街上,把手伸进火炉,或在他妈妈不留神时爬上椅子。
要求一个小孩及时对大人「不」的命令作出反应能够使他避免受伤、或甚至死亡。不必要等孩子的手被严重烧伤或受其它伤害之后才学会听父母的话。在幼儿还很小的时候,父母就可以教导他对自己「不」的命令作出反应了。
当一个爬来动去的六个月的婴孩有意要拒绝大人给自己上尿布时,大人就可以藉着一两次的简单教训来教给他「不」的意义了。当在给他换尿布时他要爬开,就对他说「不可以」,并用细小的软枝条轻轻地打他的臀部。他惊异的表情和眼泪表明你已取得他的注意,并且,「不」的命令已对他有了新的
意义。孩子如果哭闹不休,表明他较为任性,对这样的孩子需要更为频繁地向其施加更大的压力。在给孩子上了尿布之后,大人应把他抱在怀里给予他安慰。只要有必要,就应该重复此过程,直到孩子听从这命令。
一个孩子需要学到,他不顺从所带来的结果就是父母的不悦。父母适当的责打,让孩子疼痛,这并不会使孩子对父母产生畏惧感。他只会学到去尊敬他们的话和他们所拥有的权威。孩子很快就学到: 选择在自己。如果自己选择不去理睬父母的命令,他就是选择遭受责打而带来的疼痛。为使孩子学会顺从父母的命令,他们必须体验到较少的责打及疼痛,这将会使他免受将来更多更大的痛楚。
当孩子能够做要他做的事时,父母就应该毫不犹豫地在他心中建立起对自己权威正当的敬重心理。甚至在孩子还不会说话的时候,「停」和「来」也能够加在他顺服词汇的词库里了。这些词成了外在的控制,父母借它们来保护孩子脱离危险。学会尊重父母话语的孩子,能在整个少年时期被大人指导,脱离那些看不见的危险。
在幼儿学会了听从「不」,「停」,「来」的命令之后,大人就可以容易地教给他,他的活动范围是哪些了。也就可以教他不能去触摸那些存在着潜在危险的事物,如电线、墙上的电插座或热的东西了。在这时,不必要非使他明白为何这些东西有危险不可,只要让他明白,不听从父母的结果是不会好受的。请设想一下,试图向一个两岁的孩子解释为什么不能把发针塞进电插孔里去的原因。父母绝对不可能把所有对孩子生命有威胁的事情都解释完;因此,孩子必须学会不加犹豫地接受警戒。
当然,不应该让孩子在无可靠的看顾下置身于存在着潜在危险的环境之中。例如,一个婴孩几乎时时需要照看和外在的控制来加以保护。而青少年孩子就可以在某处而无需人的照看,只要他在那里明白危险之所在,并已经证明自己会避开这些危险。很简单,大人绝不应让孩子受超出他理解什么是「不可以的」的能力的考验。
你不会将一把剪刀放在孩子的玩具之中而期望他不去弄它。同样,不管你孩子的年龄多大,不要使他受那不适宜于他的考验,一旦失败,结果会十分严重。甚至十多岁孩子的父母也必须继续控制着那些他们无法向孩子解释的事物。一个十多岁的孩子对他与坏同年伙伴混在一起后果的理解力并不比学步小孩对他为什么不能在高速公路玩耍的理解力好。无论何时,如果你孩子的所作所为对他自己或别人的危险超出他的理解力,你就要毫不犹豫地行动起来,对他加以外在的控制。
顺从不但给孩子带来保护,而且在教导他遵守父母所定的标准时也是控制他的基础。一个孩子需要从一开始就学到,在家里起支配作用的并不是他的意愿或要求,而是他父母的意志。
甚至相对于最聪明的孩子来说,在辨别什么对孩子是最好的这一点上,父母的能力也远比孩子的强。经验已教给他们关于生活太多的东西。在经验方面,他们总走在孩子的前头。这种经验以及父母的权威地位使他们有资格向孩子作出规定。认为自己文化不高不够精明的父母千万不该让这样的想法来妨碍他们控制自己的孩子。父母总是比孩子自己更清楚孩子真正的需要。
永不要根据孩子的「意愿」来对待他,而是要根据他的「需要」来对待他。在生活中尽早教导你的孩子,随时提供他所需要的,但许多他所想要的可能会遭拒绝。绝不要向一个要他想要的东西的孩子让步。相反,要问他需要什么并教他如何正确表达他的需要,以此来削弱他的意愿。
如果一个孩子立刻就能遵从父母的命令,并且能不断地这样保持下去,那他就已经学到了一个最为重要的功课。换句话说,他学到了起支配作用的是他的父母,并且他们所说的话就是法令。可以在孩子还幼小的时候就把这一生活的事实教给他,不过这事实会受到一次又一次的挑战。每次父母试图逆着孩子的意愿来指导他或限制他的要求时,就要为重建他们的支配权做好准备。
再说一遍,建立父母对孩子的控制应该在孩子幼小的时候开始。但是,如果你的孩子已有几岁,甚至到了青春期,那你该拿他怎么办呢?原则仍相同。在开展教导之前,必须使孩子伏在你的控制之下。在孩子可以受教之前,他必须尊重他父母的话;并且在他会尊重他们的话之前,他必须得先听从他们的话。因此,甚至就是对大一些的孩子来说,第一个步骤是要求他顺从他父母的命令——要迅速,并不可回嘴。
每个孩子都有自己的意志和强烈的愿望,这二者为他生俱来罪之天性所驱使。父母必须意识到,要将一个孩子置于控制之下并要维持这种控制,就会发生冲突。这种冲突一般会存在于几乎整个「少年」的发展阶段之中。下一章我们要说明如何评估这种冲突。

— 作者简介 —
作者和妻子
J•理查德•福格特(J. Richard Fugate),1968年在德州加兰(Garland)莱因哈特圣经教会(Reinhardt Bible Church)受洗成为基督徒。福格特关于孩子教育的颇有影响的书籍是1980年出版的《圣经的孩子教育观》(What the Bible Says About Child Trai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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