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盛頓二十日電)美國聯邦航空總署(FAA)最近呼籲聯合國主管航空單位,要求全球航空公司禁止將大型個人電子用品已託運行李方式上機,並稱這些產品內的鋰電池(lithium-ion battery)有起火引發爆炸的危險,僅有當成隨身行李進入機艙層可能及時發現以避免更大災情。

FAA在提交給國際民航組織(ICAO)的文件報告中指出,根據其測試結果,手提電腦、手機和其他電子產品所使用的鋰離子電池,一旦過熱,而又非常接近噴霧裝置,可能會引起爆炸,足以讓客機上的滅火系統失靈。

測試同時顯示過熱電池若與去光水和洗手乳等放在同一個行李箱內,也可能引發大火。FAA認為規定大型電子產品必須手提上機,是最有效保障安全的方法。

報告中進一步表示,一旦機上滅火設施遭摧毀,烈火將一發不可收拾,最後恐將演變成「失去整架飛機」。

目前世界各國的飛航安全標準,是由聯合國旗下的國際民用航空組織(International Civil Aviation Organization)統一頒布,並經各會員國批准。國際民用航空組織從本周起在加拿大蒙特婁舉行的飛航危險物品討論大會上,已將FAA這份禁止筆電托運的建議列入議程。

筆記型電腦放在拖運行李當中究竟有何安全風險,FAA共進行了10次實地測試,將充飽電池的筆電放在行李內,同時將加熱器放在緊貼電池的位置,讓電持處於「熱失控」(thermal runaway,又稱熱跑脫)的狀態。

測試中,研究人員將目前法規允許放在拖運行李內的8盎司容量瓶裝美髮噴霧,與筆記型電腦綁在一起,在電池過熱的情況下,幾乎立即爆炸起火,而且火勢迅速蔓延。實驗顯示,與過熱電池接觸的情況下,在40秒之內,美髮噴霧瓶就會爆炸起火。

航管局指出,實驗結果顯示,由於筆電與噴霧器引發的火勢快速延燒,商用客機貨艙所配置的「海龍」氣體(Halon gas)滅火裝置,在爆炸發生時會遭到破壞,導致滅火功能失靈。

另外,爆炸引發的大火雖然不足破壞飛機機體結構,卻可能損壞貨艙,並且讓屬於鹵化烷的海龍滅火氣體外洩,最後變得火勢失控,完全無法撲滅。

其他幾項在現行規定允許放入拖運行李的物品,例如指甲油去光水(nail polish remover)、俗稱乾洗手的手部清潔凝膠(hand sanitizer)以及消毒酒精(rubbing alcohol),若與過熱電池接觸時,同樣會導致起火,但不會爆炸。

FAA在報告結論中強調,應該全面禁止國際航班的乘客將筆記型電腦放在拖運行李當中,除非事先獲得航空公司許可。至於這項禁令是否要進一步擴大到國內航班,報告中則未說明。

FAA表示,禁止托運筆電的建議已獲得歐洲航空安全署、飛機製造商「空中巴士」集團(Airbus)、航空公司飛行員協會國際聯盟,以及航空航太工業協會國際協調委員會等組織的贊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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