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在我搬到纽约市后,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在酒吧里遇到了一个男的,我立刻就喜欢上他了。离开酒吧后,我们走进了东村一个24小时营业的餐厅。在那里我们点了三明治和炸薯条,然后坐着聊天。聊着聊着,手中端着的咖啡已经从滚烫变成冰凉,可是我们还坐在那里谈着说着。桌子紧挨着厕所,上面粘乎乎的,都是油,窗外是Veselka教堂。一个陌生人走过来问,你们愿意我给你们主婚吗?
那时候,天还亮着。认识这个男人还不到9个小时,可是我心里巳经泛起了一片涟漪。我忙不迭地说:"愿意,当然愿意",然后我们用手指蘸着鲜红的番茄酱,在餐巾纸上开始写"结婚证书"。女服务生看着我们,翻了一下白眼,不过她同意做我们的结婚见证人。这以后不久,我知道了一件事:这个和我在餐桌上结婚的男人,他在酒吧里做了好几年了,他的工作就是给顾客撬开生蚝。这段经历使他成了一个遇事冷静,目光锐利,能辨别好坏,非常有内涵的人。我的意思是,当谈到生蚝,他既没有眉飞色舞,也没有愁眉不展;他既没有坚持要我只吃那种长在荒无人烟的小岛上的生蚝,也没有建议吃时挤点儿柠檬汁上去,别的什么都不要放。他认为佐料多了会吃不出生蚝的原味,另外,也是对生蚝的不尊重。
我喜欢生蚝,可那时候还没有到十分喜欢的地步。我吃"生"的生蚝。现撬开的生蚝,新鲜多汁,肉肥滑嫩,完整的一片。吃时嘴唇抵住蚝壳边缘,轻轻一吸,嗖的一下,蚝肉就进入了口腔。咸咸的,细腻柔滑的像果冻,瞬间一股海腥味在口中弥散开来。有时,在海鲜吧遇上一个做事漫不经心的撬壳人。他用髒兮兮的刀去开生蚝,结果蚝肉支离破碎,夹杂着砂粒和尖利的石灰岩碎片,把我的舌头也割破了。这种生蚝就不值得吃了。
他也喜欢生蚝,但是喜欢的方式和我不一样。他爱得深切却又不多说,既没有成为一种癖好,也没有去大肆宣扬。有一年元旦,我们捧着100只生蚝和一瓶泡在醋里的红葱头去朋友家。之所以带生蚝去,原因之一是因为我想学学如何又快又好地撬开生蚝,往往他开第6只的时候我还在开第一个或者到第二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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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我们换了吃法。用烟熏生蚝,然后把它放在小饼干上吃,或者是,放在平底锅里煎一下,然后夹在面包里做三明治吃。有一次去新奥尔良的朋友家,我们把生蚝放在加了大蒜的白脱油里煎,出锅后撒上切碎的凤尾鱼和尖头小红椒,斑斑点点,煞是好看。煎生蚝时油溅了我们一身,吃完后,我们就穿着油迹斑斑的衣服,跑出去听音乐会了。
我们住在一起有三年了。有一次我父母来到了我们两人合租的公寓,招待他们的当然是吃生蚝。我在厨房里,把白脱、辣椒酱、柠檬屑、大蒜等放进食品搅拌机里打,一会淡淡的桃红色的蘸酱做好了。他在饭厅里,坐在桌子旁边,和我父母一边说着话,一边一起开生蚝。我点燃了烧烤炉的木炭,这是一个旅游时用的炉子,小小的。在每一个生蚝壳里,我都放上一块白脱,然后把它们堆放在一张皱巴巴的锡纸上,这样它们就不会翻过来。在我的身后,我听到他们谈笑风生。一会闲聊着家里的情况,一会惊叹一些不文明的行为,一会又爆发出一阵大笑,听得出来笑声里有紧张兮兮的笑,也有开怀大笑。
烧烤炉上的蚝壳正在逐渐升温,白脱依偎在蚝肉身旁缠缠绵绵。几分钟后,蚝壳里吹起了泡泡,白脱蚝肉已融为一体,炙热赤裸的泛着黄油,溢出一股诱人的香味。出炉啦,一盘生蚝端上了桌。就着生菜和小红萝卜的色拉,我们传着盘子,大啖生蚝。吃完了一个,再用烤好的面包去擦干净壳里的汁水。一盘吃完后,再把一打生蚝放入烧烤炉上。
几盘考熟的生蚝和着一瓶酒下肚后,我母亲便开始问话了:你们两人有何长远计划?是否打算结婚?既然在一起,为什么不去领结婚证?她瞅了我们一眼,又急忙解释:"倒不是这有什么关系,我不是这个意思,不是这个意思。" 她再三强调,"我这个当妈的可不是老脑筋,我只是想知道你们今后的打算。" 我告诉她我没有任何打算,我只是想再烤一些生蚝。那些在烧烤炉上待烤的生蚝等不及了,生蚝都这样,所以我得马上去关照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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