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1日,国务院更新了外事手册,就虚假陈述一项给移民官提供了新的指南。外事手册规定更新如下:如果外国人在入境90天之内改变身份或从事其它与签证不符的事情,可以推定为虚假陈述。拥有有效签证的外国人如果在申请签证时对签证意图做过虚假陈述,美国移民官知情后将报告给专管撤销的部门。
该项新规将带来很多严重后果,美国《移民国籍法》指出,任何外国人如果故意对重大事实做出虚假陈述以便获取签证或其它移民福利,此虚假陈述的行为被认定的话这些人将不得进入美国,并可能终身不得进入美国。因此对虚假陈述的认定十分重要。
张大钦律师事务所对此规定进行解读,提醒大家以下5点需要特别注意:
与签证不符的行为
适用90天法则后,与非移民签证不符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1)非法打工;2)非法上学,(如果该签证不允许上学,例如B类签证);3)持旅游签证或其他非移民签证入境,与公民或永久居民结婚并居住美国境内。4)从事其他没有调整身份就不能从事的事情。
根据行为发生的时间来判断是否做出失实陈述
外事手册指出,若90天之内做出与签证类型不符的行为,将推定为有意虚假陈述。但签证申请人将有机会反驳这一推定,即提供证据证明签证时的意图跟签证相符。若90天之外再做出与签证类型不符的行为,则无该种推定。但如果领事官员合理相信外国人申请签证时有不实陈述,仍然可以撤销该外国人的签证。
30/60天法则会继续有效吗?移民手册指南有追溯性吗?
30/60天法则来源于美国国务院外事手册的规定(Department of State’s Foreign Affairs Manual [9 FAM 40.63, N 4.7])。按照这条规定,如果一个外国人在入境30天内提出移民申请或转换身份申请,则移民局将认定该外国人在入境时存在长期逗留美国境内的欺诈性意图,他所持的非移民签证也将被视为通过欺诈手段获得。如果一个外国人在入境30天后60天前提出移民申请或转换身份申请,则移民局将假设该外国人在入境时存在长期逗留美国境内的欺诈性意图,但是申请人可以通过证明情势变更来推翻该假设。如果一个外国人在入境60天后提出移民申请或转换身份申请,移民局一般不认为是欺诈。
移民局政策手册暂时没有就30/60天法则进行更新,但不排除近期会更新。国务院外事手册并未提及90天法则的追溯性,但提到该法则2017年9月1日生效。如果处于身份转换申请中的人,依赖的是原来的30/60法则,需要尽快跟自己的律师商议对策。
谨慎在美国境内调整身份
新规出台后,我们应该更加谨慎地选择境内调整身份。需要在美国境内更换身份的F和B签证持有人、其他不允许有移民倾向的签证持有人,同国免签证计划入境美国的人,均需要高度注意入境90天内调整身份的风险,包括调整身份,延长身份,更换身份。即便该申请发生在90天之后,也需要提供一个强有力的理由来解释及说明为什么需要调整身份。
境外获取签证会是更有吸引力的选择吗?
我们不知道移民局是否会采取国务院的新规定。但基于这种种限制,在海外的美国使领馆取得签证将会变得越来越有吸引力。不管是从签证时间来看,还是从移民局最近采取的措施来看,(从2017.10.01起,职业移民、难民/政治避难者亲属申请成为美国永久居民(绿卡)者需接受面试),在海外的美国使领馆取得签证都是一个更加方便快捷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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