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昨晚到现在,相信已经有很多同学看到这篇文章了:

文章里,把“百度因为酷玩实验室混淆编造事实诋毁百度品牌发起诉讼并索赔”一事儿,描述成了“无良大公司不乖乖被骂还胆敢欺负没房没车弱势小编妹子”,字里行间声泪俱下:
寥寥几行,一幅波澜壮阔的个人创业史就此展开。
让人遗憾的是,故事再动人,终究只是给自己加戏,不妨来看“酷玩实验室”的帐号认证信息:
事实是:百度起诉的是酷玩实验室
及其背后的公司主体,
而不是某个人
由于酷玩实验室文章“混淆编造事实,煽动舆论诋毁品牌,严重侵害百度名誉权”,于是百度拿起法律武器通过法院提起诉讼进行维权。从法律定义上,这就是场寻常不过的公司间官司,仅此而已。
我的对错,你客观报道,这是权力。你要污蔑,我维权告你,这是法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是么。
至于那种一收到百度起诉消息,就把员工作为个人弱势主体推出来制造以大欺小假象,大喊“我一个刚毕业没房没车真的拿不出500万”的操作,不予置评。
2、
这件事的缘起,是因为上周酷玩实验室对作业帮和小猿搜题纠纷的报道中,发布了这样一篇文章:

当看到这个标题时,关关1号放下了可乐,2号端起了保温杯,对视一眼,“好一个10万+式标题啊...”信息量大到哪怕拆成三个单独用都没毛病。
《百度命令员工侮辱地震灾民!》、《百度向儿童传播色情信息!》、《百度为了钱还有什么做不出来?》,可以说个个都诛心,篇篇10万+。
本从未接到过“命令”的百度员工赶紧点开文章,发现内容和标题果然没半毛关系。从标题到内文,把所谓的发布“侮辱地震灾民”内容,和“向儿童传播色情信息”的行为,去掉中间的逻辑混淆概念后,把矛盾和读者情绪统统引导到百度品牌上。
对于这种主观客观都在损害百度品牌声誉的行为,我们觉得有必要用法律手段解决,于是找到了法务的同学,再接下来的剧情大家都知道了。

3、
在新媒体时代,许多账号影响力之大到让人不可想象,但并不是有影响力的账号就等同于媒体。今天,我们看到了许多行业人士对此事发表了观点,摘取数条:
1、媒体的健康发展,难道不是更取决于专业而不是耍流氓啊,该有点原则,该有自己行业基本专业准则的…
2、媒体,是社会第四方正义,在政府、民众、法院(如果司法是独立的)之外,维护绝大部分人权利的,但也因如此,媒体要有证据做事。无冕之王,是因为心存正义,不是让他肆意妄为、耀武扬威的。这种,是媒体人的耻辱。法律应该从公正出发,讲证据,不讲道德。记者应该从良知出发,讲证据,不讲期望,可以涉及道德,但道德不是虚假的借口。
用以上标准来评判,酷玩实验室看起来并不是一个媒体。当然了,酷玩可能也不认为自己是媒体:
4、
听说酷玩的蛋蛋姐说,只用了一年时间就把粉丝从一万做到了一百万。着实让人羡慕,毕竟这届百度公关公众号也一岁多大了,粉丝还不到十万,还常常YY自己有三千万粉丝。很惭愧。
但如果只比标题党的话,我们觉得还是可以过两招的:
《某营销号命令员工黑百度,黑完再卖惨,为了两个10w+还有什么做不出来?》
《某营销号为一己私利,命令小编暗示网友众筹500万,为了钱还有什么做不出来?》
《硕士创业两年,突然被索赔500万,哪家公司竟如此蛮横?》
《为揭真相!勇敢写手被无良公司控告,热心网友爱心大接力!》
《她为这个营销号赢得100万粉丝,打造数篇10W+,却穷到要卖房子种地》
《她帮这个营销号赚了100万粉丝!现在却要帮它赔500万给百度》
算了没意思,不起了。头顶三尺有神明,写字之前摸良心,与诸位文字工作者共勉。
最后,今天你被酷玩实验室洗稿了吗?
继续阅读
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