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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个来自中国的留学生准备在多伦多整租一套公寓,月租1750刀。由于该房东不在加拿大,他的代理经纪要求这名留学生一次性付6600刀,相当于4个月租金。
但是,据多伦多业内人士解释,要求一次付多于1个月房租的定金属于违法行为,而且索取收据会有问题,未来退税可能会有麻烦,因此不建议签这样的租约。
然而,对于多伦多留学生来说,这种情况其实很常见。
所以,你们觉得房东的要求合理吗
你又有过什么的租房经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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