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应该都听说了,芝加哥几天前提起联邦诉讼,直接告了司法部。
事情的导火索是司法部近期将配合打击非法移民作为获得“伯恩正义援助补助计划”(美国联邦政府的一项长期拨款,用于预防犯罪)拨款的一项条件。对于很多美国城市来说,联邦经费是打击毒品犯罪、帮派暴力、维护地区治安的重要资金来源。作为美国第三大城市,芝加哥去年获得大约230万美元的这类拨款,用来购买警用车辆、无线电通信设备和电击枪。芝加哥的市长大人看了过后,认为这一改变意味着芝加哥需要将自己的警察局和执法机关无限制地对联邦国土安全部开放。然后,为了这230万美元,根据惯例,一言不合就怒而告之。芝加哥市长更是各自慷慨激昂:"我们不会让自己的警察成为政治论战中的棋子,不会让我们的民众权利被破坏,芝加哥永远不会背弃其接纳移民城市的身份“。
对此,美国司法部回应是, 芝加哥2016年被谋杀的人比(全美前两大城市)纽约和洛杉矶的总和还多。芝加哥市长没有将重心放在这个触目惊心的数字上,而是花时间和纳税人的钱保护犯罪的外国人,从而将芝加哥执法部门置于极其危险的境地。
这件事情,第一点让人喷饭的是。“庇护城市”主要是指那些不愿意配合联邦执法机构逮捕或拘留无证移民、借此保护他们免遭驱逐出境的城市。庇护城市的存在本身就是违反联邦移民法的,现在芝加哥却要跑到联邦法院控告联邦政府因为自己的非法行为拒绝拨款这件事。举手抬足之间,把选择性守法和选择性执法演绎的淋漓尽致,让人感叹。
其二,庇护城市的支持者当然是有理由的,其中最感人肺腑大爱无疆的,莫过于如果需要警察查问移民状态,很多没有身份的受害者就不敢报警了,这样助长了犯罪份子的气焰。感觉要被这帮人的爱心感动到泪奔了是不是,为了保住庇护城市,一个随便加加地税就能多收几个亿的城市,竟然为了庇护非法移民,被联邦用230万美元的拨款要挟,这是怎样一种情怀,怎样一种要挟。
不过。。。。,姐姐我虽然美国法律读的少,却也知道美国国会在2000年10月小布什在任的时候,就通过了Victims of Trafficking and Violence Protection Act,并为此专门给符合条件的刑事案件受害人U visa。符合条件的受害人, 不但当时就有了合法身份,三年过后,还有资格申请绿卡。
说到条件,虽然有六项,也并不苛刻。
而符合资格的犯罪行为更是涵盖广阔:
据说,之前中国留学生欺凌同学案中的受害者刘怡然就通过拿到了U签证。
当然,U visa申请需要警方签字,证明申请人确实是他们需要的证人,能够对警方破案有帮助。所以,受害人能不能申请到U签证,全看警方对待受害人的态度。比如自誉为庇护城市政策是”全国的榜样“,并且誓言将坚持庇护城市政策与联邦抗争到底的纽约市,虽然犯罪率在美国大城市中名列前茅,但是2009到2014年5年只批准了1151个U签证,远远低于其他城市。
更有甚者,受害人往往因为文化差异和语言问题,通常不知道U签证的存在。而庇护城市的警察则因为政策问题,不会主动和前去报案的受害人提及。这样实际上减少受害人获得合法救济的途径。细看下来,庇护城市的存在,在保护受害者方面都甚者弊大于利,更别说治安税收就业和经济这些方面了。
自从川总自上台以来,就一直威胁削减给移民“庇护城市”的联邦经费。1月,川总就签署行政令,要求联邦政府扣留拨给“庇护城市”的经费,以打击各地对无证移民的各种保护。受到这一行政令的影响,“庇护城市”将无法像以往那样从联邦司法系统、国土安全部等机构获得联邦经费。司法部年初就曾致信给“庇护城市”:要么提供非法移民的信息,要么联邦经费缩水。今年6月,众议院以228票对195票通过《禁止庇护罪犯法案》,给予联邦政府拒绝向庇护城市拨款的权力,并且扩大联邦政府要求这些城市遵循移民管制的能力。 
美国是法治国家,既然芝加哥因为选择性守法而提起了诉讼,司法部却只有应诉,到底结果如何,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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